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把增強人民體質、提高身心健康水平作為根本目標,大力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創新思維,強化舉措,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保障民眾參與體育健身活動的合法權益,提高全民身體素質、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努力奠定建設健康菏澤的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顯著增加,每周參加1次及以上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53%以上,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達到38%以上。全民健身的教育、社會和經濟等多元功能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協同合作、多種機制相互配合的全民健身事業發展格局更加明晰,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全面建成覆蓋城鄉的全民健身設施體系、組織體系和健身指導體系,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廣泛深入開展,體育消費需求更加旺盛。全民健身在倡導健康生活、團結凝聚人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顯著。
三、主要任務
(一)營造全民參與體育健身的氛圍。大力提高全社會對於體育健身價值的認識,把全民健身作為新時代國家倡導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全民健身評價指標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創建的測評體系中,形成各級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把體育素養作為個人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的重要能力加以宣傳引導,形成以參與體育健身、擁有強健體魄為榮的個人發展理念和社會環境氛圍。傳承和推廣武術、太極、健身氣功、秧歌等優秀民族傳統體育項目,打造好菏澤“武術之鄉”這一城市文化品牌。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各類媒體作用,開闢健身指導、知識普及、項目推廣等專題專欄,引導廣大民眾增強體育健身意識,倡導全民健身新時尚。
(二)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圍繞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6.15”全民健身大聯動、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策劃組織主題健身活動。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拓寬全民健身活動舉辦渠道和方式。大力發展路跑、腳踏車、游泳、賽車、射擊、極限等具有前沿、時尚和消費引領特徵的運動項目。大力推廣武術、秧歌、龍舟、舞龍舞獅等傳統體育項目。鼓勵開發適合不同人群特點的休閒運動項目。豐富體育賽事供給,大力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體育賽事活動。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單位廣泛舉辦各類民眾性體育活動和比賽。開展好菏澤“武術之鄉”品牌賽事,打造一縣一特色全民健身特色活動。最佳化和發揮各級單項體育協會的功能,創新體育健身賽事的組織開展模式,發揮段位制優勢,發揮項目協會的組織優勢和專業優勢,帶動全民健身事業的發展,實現競技體育與民眾體育協調發展。
(三)培育和扶持體育社會組織發展。體育社會組織在各層級、各大系統實現全覆蓋。重點加強縣級體育社團建設,扶持草根體育組織和網路體育組織。重構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實現指導員與運動項目的結合。到2020年,市、縣(區)依託體育部門全部建有體育總會,80%以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有條件的行政村(社區)建立健全體育協會。在市、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各大系統全部建有全民健身領導小組,行政村(社區)建有以老年人為主的健身活動組織。全民健身站點數量達到每萬人8個以上,參加體育社會組織的鍛鍊人數比例占鍛鍊總人數的50%以上。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人數占總人口比重達到2.3‰ ,其中直接服務民眾的社會體育指導員超過50%。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級別比例、年齡結構和項目結構趨於合理。實施以“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為主題的全民健身志願服務活動。 (四)因地制宜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科學編制設施規劃。編制市、縣(區)兩級“十三五”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規劃和公共體育設施布局規劃,加快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各類體育場地達到5300個以上。市級按“五個一工程”(一個綜合體育場、一個體育館、一個游泳館、一個全民健身中心、一個體育公園)規劃建設,方便開展綜合性運動會和承接省以上大型比賽活動。每個縣區都建有“三個一”工程(一個公共體育場、一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一個體育公園),鄉鎮(街道辦事處)普遍建有“兩個一”工程(一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或燈光籃球場、一個多功能運動場),行政村(社區)建成一個多功能的文體廣場。新建居住區和社區嚴格落實“室內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設施”的公共體育設施配套建設標準,並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最佳化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劃與布局,重點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區中小型多功能運動場館等全民健身設施。合理利用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空置場所等建設體育健身場地和設施。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多樣的運動場地設施。在農村社區整合利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文化室、衛生室、計畫生育服務室、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等現有場地設施資源,推進基層綜合型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積極推動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項目向農村社區延伸,實現體育健身設施全覆蓋。全市至少打造2個綠色生態休閒體育活動基地和2條節假日體育休閒精品線路。市、縣(區)中心城區普遍建有“15分鐘健身圈。”公共體育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率均達到100%。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以上。
(五)加強體醫結合,強化市民健康管理。實施全民健身科技行動計畫,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強對體育健身促進身心健康的科學研究和實踐套用。推進全民健身與健康養老、醫療衛生相融合,將全民健身納入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治發展規劃。創新健身指導和健身培訓方式,讓民眾掌握科學健身方法和運動技能。促進康體結合和健衛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開辦康體、體質測定和運動康復等各類機構。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培養健身指導人員,提高科學健身指導水平,增加健康菏澤建設中的體育要素。
(六)推進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鄉村綜合社區全面建成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實現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健身組織、健身活動、健身指導全覆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每年組織開展文體活動不少於30次。各行政村(社區)成立1—2個健身團隊,每年開展文體活動不少於5次。在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中統籌體育健身活動場地,堅持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並重。切實加強對已建有場地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提高場地設施的利用率。新建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重點在鄉鎮,豐富場地設施種類,增加地方建設項目的自主性。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市、縣(區)共同投入資金,到2017年基本完成855個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和344個市扶貧工作重點村健身工程建設任務,2019年至2020年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建立長效機制。
(七)強化全民健身教育功能和育人價值,提高青少年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開展青少年陽光體育運動,開展校園足球等學校體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學生體質,將學生體質狀況納入學校考核評價體系。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畫,養成鍛鍊習慣。每年度固定時間舉行全市青少年體育活動周,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每名學生掌握2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養成終身鍛鍊的習慣。積極整合體育和教育系統資源,組織舉辦好大、中、小學生運動會,開展好中小學生體育聯賽,不斷提高辦賽水平。大力扶持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傳統項目特色學校發展,大力扶持具有專業優勢、場地設施條件的組織和機構舉辦各類青少年體育活動,開展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教育,促進青少年全面健康發展。推動校外體育設施對青少年優惠或免費開放。
(八)推進全民健身與相關產業的融合發展。進一步落實《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加強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公共體育設施與養老服務設施的功能銜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工程建設。實現老年人體育工作有組織、有人員、有陣地、有經費,並確保持續健康發展。支持行政村(社區)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的體育健身活動,為老年人提供科學健身指導。到2020年經常參加文體活動的老年人達到50%以上。完善殘疾人體育訓練和康復設施,嚴格執行國家無障礙標準,推廣傳播殘疾人健身體育知識和體育項目,為殘疾人健身提供便利。結合國民休閒度假需求,開發健身步道、腳踏車綠道等慢行交通設施,積極開展腳踏車旅遊、自駕車旅遊、健身養生旅遊等體育旅遊項目,發展生態體育和休閒體育。
(九)大力推進職工體育發展。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將職工健身列入工作計畫,積極建設職工健身設施,廣泛建立職工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健身團隊,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倡導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組織開展好“健身氣功進機關”的培訓、訓練、比賽等系列活動。將各單位堅持“工間(前)操”制度、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和舉辦職工運動會等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內容。
(十)深化體育對外交流。緊密聯繫我市體育工作實際,策劃推動與建立體育交流關係的國家地區深入開展互訪交流活動。依託“武術之鄉”的優勢,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精心組織高水平賽事,提供高品質的體育服務,積極搞好國際國內體育交流運作,打造好我市武術、舞龍舞獅、太極拳三大傳統體育項目品牌效應,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武術培訓和武術表演市場運作機制,鼓勵支持我市具有較大市場潛力和社會影響力的健身氣功、桌球、籃球等體育項目搭建對外交流平台。
四、實施保障
(一)推動市、縣(區)政府建立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的領導協調機制。各級政府應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全面落實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政策。將各級現有的全民健身領導小組和協調機制深化、實化,形成合力,確保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二)建設全民健身法治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已發布 的體育法律法規,依法保障公民的體育健身權利。加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相關配套法規規章建設,通過相關法律法規解決推廣醫保健身一卡通、體育場館與相關產業融合運營、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學校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難等問題。
(三)建立多元化資金籌集機制,推動全民健身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全民健身工作相關經費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財政預算,並保持與國民經濟成長相適應。制定政府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的目錄、辦法及實施細則。安排一定比例的體育彩票公益金等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消費補貼等途徑,支持民眾健身消費,鼓勵學校體育場館和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引導社會力量提供公益性民眾健身服務。探索建立政府引導、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機制,吸引社會資本。進一步加大稅收優惠措施,引導社會公眾對全民健身事業進行捐贈,完善健身消費政策。
(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全民健身治理模式與激勵方式。強化市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縣(區)政府執行職責,調動各方面參與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建立多渠道全民健身激勵方式,打造智慧體育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及時發布賽事、活動、場館等信息,提供健身指導,促進體育消費。對支持和參與全民健身的突出貢獻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開展全民健身宣傳教育,傳播健康生活理念,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加強推進過程監管和績效考評。加強對推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督查落實。定期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對重點目標的實施進度和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推進情況進行年度評估,形成監督反饋機制。強化財政性健身項目資金監管,開展實施效果績效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