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荊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3月18日印發荊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18日
  • 發布單位:荊州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荊政函〔2022〕22號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推動2022年度政府立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見》(荊政發〔2021〕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計畫。
一、審議項目
荊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起草部門:市城管執法委)
二、時間安排
市城管執法委於2022年9月底前向市政府報送規章草案送審稿,市司法局於2022年12月底前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三、工作要求
(一)壓緊壓實責任。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時間節點逐步推進。起草部門要加強組織保障,組建起草專班,制定具體方案,落實責任人員,按時完成起草任務。市司法局要全程參與立法調研,加強立法指導和進度跟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立法調研,按時反饋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二)保證立法質量。起草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規定,廣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可結合實際需要,吸收相關專家參與起草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起草。起草過程中,要注重拓寬社會各界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充分聽取市場主體代表和社會公眾意見,並反饋意見建議採納情況。起草部門要及時向市政府報送規章草案送審稿、起草說明、制定依據、徵求意見匯總表等材料,為審查、審議預留合理時間。規章草案送審稿前期程式到位、報送材料齊全的,市司法局要審修形成規章草案和對草案的說明;程式不到位、報送材料不齊全的,退回起草部門補充完善。
(三)加強協調指導。起草部門要充分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有不同意見的,要充分協商;協商不一致的,起草部門要在上報規章草案送審稿時說明情況和理由。對於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市司法局要委託有關專家進行評估,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將對立法工作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督導。立法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要按程式提請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立法過程中,要注重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政策解讀

為了提升垃圾治理能力,提高文明程度,體現立法為民的宗旨,荊州市政府將《荊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確定為2022年度立法項目,探索以“小切口”立法解決餐廚垃圾治理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現就《荊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畫》作如下解讀。
一、編制的指導思想及過程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圍繞“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科學合理擬定立法項目,以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努力健全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立法制度,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編制過程:2021年8月,市司法局向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書面徵集2022年地方立法項目,並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徵集地方立法項目建議,共收到5家單位報送的地方立法項目建議17件(市生態環境局3件、市農業農村局5件、市城管執法委7件、市水利湖泊局1件、市文旅局1件)。經與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申報單位溝通,並實地調研、論證,報請市委、市政府同意,確定將市城管執法委報送的《荊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列為2022年度市政府規章立法項目。
二、制定《荊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餐廚廢棄物管理問題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由餐廚垃圾引發的“地溝油”、環境污染等問題,對食品衛生安全和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直接威脅。不少商家將產生的餐廚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或者直接倒入排水管道、溝渠、河道等,既損壞生活垃圾設施,又污染城市生活環境。雖然我市在餐廚垃圾處理機制、配套設備方面進一步規範,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設正有序推進,但仍有一些問題急需解決。從制度層面上看,目前餐廚垃圾管理的主要制度依據為《湖北省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408號),但該辦法規定較為巨觀,難以滿足當前餐廚垃圾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需要在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通過立法出台《荊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建立從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到統一收集運輸直至無害化處理全過程的監管考核體系,確保餐廚垃圾處理有序規範,從源頭杜絕“泔水油”“垃圾豬”回流餐桌,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十分必要。
緊迫性:2019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發布《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濕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統籌解決餐廚垃圾、農貿市場垃圾等易腐垃圾處理問題,嚴禁餐廚垃圾直接飼餵生豬。除46個試點城市外,從2021年開始,所有地級市全部開始推進垃圾分類工作,並將垃圾分類工作列入住建部考核體系。此外,垃圾分類、餐廚糞便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套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為“五城同創”的重要硬性考核指標,在爭創和復檢中均占有較重的分值。因此,從落實行業部署要求的角度出發,從推進“五城同創”取得成功的角度出發,從規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行為的角度出發,迫切需要通過制定政府規章“立規矩”,確保我市餐廚垃圾管理有法可依。
、落實打算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委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確保2022年政府規章立法計畫得到落實。
一是立足市情保障立法的科學性。以問題為導向,以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健全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立法制度,更好地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二是廣聽民意保障立法的民主性。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立法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在立法過程中,將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
三是壓實責任保障立法的高質量。市城管執法委將加強立法組織保障,當好推進立法的“統籌員”。市司法局將全程參與、跟蹤和指導立法工作,當好合法性審查的“守門員”。相關單位將配合當好意見建議的“反饋員”。通過形成強大合力,發揮立法管長遠、促發展、提形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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