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中共荊州市委、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荊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荊文〔2010〕3號)精神,設立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縣級機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地址設在楚文化的發祥地和三國文化的中心、素有“長江經濟帶鋼腰”之稱的荊州,湖北 荊州 沙市區江津西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主任:方紅 
  • 地址:荊州 沙市區江津西路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荊州市委、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荊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荊文〔2010〕3號)精神,設立荊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縣級機構,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職責。
(二)增加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工作職責。
(三)增加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編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審查修改市直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以及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檔案。
(三)承辦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及所屬部門、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法律、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工作,並受市政府委託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四)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和解釋工作,辦理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全市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工作。
(六)協調市直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中的矛盾和爭議。
(七)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指導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八)承辦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賠償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綜合上報工作。
(十)指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及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制及相關制度的建立、推行和完善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行政執法監督;承辦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報告依法行政情況。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清理、審查、確認和公告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管理。
(十二)參與或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
(十三)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實施以及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十四)組織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
(十五)負責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參與市政府重要經濟契約、協定的審查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指導市政府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六)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經驗交流,負責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開展政府法制諮詢服務。
(十七)負責荊州仲裁委秘書處的管理指導工作。
(十八)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編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上報備案工作;負責清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提出規範性檔案廢止、失效和修改意見;組織或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檔案的彙編;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考評及其總結上報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核發、年審和管理工作;負責和組織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與經驗交流;負責本辦各科的業務協調和機構編制、人事、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會務、電子政務、後勤保障、接待等工作。負責荊州仲裁委秘書處的工作聯繫。
(二)法規科。
負責市直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審查修改;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檔案的審核工作;協調規範性檔案制定過程中產生的有關爭議;承辦省人大常委會及其專門委員會、省政府及所屬部門、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三)政府法制監督科。
指導、檢查全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清理、審查、確認、公告;指導全市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和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中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研究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執法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等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為完善制度和規範執法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承辦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向市政府報送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和審查工作;起草或審查市政府各部門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作的行政執法檢查情況報告草案;組織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辦理涉及行政執法方面的信訪和網抗訴求事項以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有關工作。
(四)行政複議應訴科。
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受市政府委託,代理市政府領導人參加行政訴訟的應訴活動;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問題,對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

人員編制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