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學會是黨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全省法學界、法律界的民眾團體和學術團體,是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法學會
- 省份:湖北省
- 性質:律師、法學行業協會
- 機構:辦公室等
學科研究會
地方法學會
學會歷屆領導
省法學會歷屆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名單
第一屆(1980.12-1984.4)
會 長:
李 俊 省委政法委書記
副會長:
韓德培 武漢大學教授
王保珉 省司法局局長
郭輔軒 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曾昭瓊湖北財經學院教授
宮潤琢 省民政廳廳長
邊征民 武漢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秘書長:
宋長德 省司法局法制宣傳處副處長 (兼職)
副秘書長:
羅 晶 省司法局法制宣傳處副處長 (兼職)
蘭遠慶 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
章若龍 中南政法學院院長
何家壽武漢市司法局法制宣傳處處長
第二屆(1984.4—1987.5)
名譽會長:
韓德培 武漢大學教授
會 長:
李 冷 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副會長:
郭輔軒 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曾昭瓊 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教授
邊征民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顧問
江 松 省司法廳副廳長
鄧 波 武漢市司法局副局長
專職副會長:
漆宗亨省法學會
秘書長:
羅 晶 省法學會
副秘書長:
蘭遠慶 武漢大學法學系副主任
趙國鼎 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
何家壽 武漢市法學會秘書長
第三屆(1987.5—1995.8)
名譽會長:
田 英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李 冷 省顧問委員會常委兼秘書長
韓德培 武漢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教授
曾昭瓊 中南政法學院教授
會 長:
田期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常務副會長:
江 松 省司法廳副廳長
副會長:
鄧凡全 省公安廳副廳長
靳 軍 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樊後鈞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凝康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章若龍 中南政法學院院長、教授
馬克昌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鄧 波 武漢市司法局局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羅 晶 省法學會
專職副秘書長:
周旺木 省法學會
第四屆(1995.8—2001.10)
名譽會長:
劉榮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會 長:
楊以才省司法廳原廳長
副會長:
馬駿駒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家啟 武漢市司法局局長
鄧凡全 省公安廳廳長
劉亞文 武漢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杜先振省公安廳副廳長
張自強 省政法委秘書長
李超白 省政府法制辦主任
鄭承泉 中南政法學院院長
靳 軍 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蔡仲玉 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
樊後鈞 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秘書長:
桂斯斌 省法學會
副秘書長:
江潤才 省法學會
肖伯符中南政法學院辦公室主任
趙 琴 省法學會
莫洪憲武漢大學法學院總支副書記
第五屆(2001.10—2007.1)
名譽會長:
鄧道坤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陳訓秋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會 長:
魯德喜 省司法廳長
副會長:
田傳平 武漢市司法局局長
劉亞文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張自強 省委政法委秘書長
張傳讀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元江省財政廳副廳長
李漢生 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夏志斌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
黃永生 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
黃柏權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曹詩權省司法廳副廳長
曾令良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覃有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肖伯符 湖北警官學院副院長、教授 (2002.5增補)
莫洪憲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2002.5增補)
徐漢明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2.5增補)
袁 兵 省人大內司委副主任 (2002.5增補)
秘書長:
陳亨初 省法學會
副秘書長:
江潤才 省法學會
段建景 省法學會 (2002.5增補)
梅順健 省法學會
溫世揚 武漢大學教授 (2002.5增補)
雷興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2002.5增補)
第六屆(2007.2— )
會 長:
鄭少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常務副會長:
姚仁安 省委政法委委員、秘書長
副會長(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 晨 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方世榮 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副校(院)長、教授
孫益山 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齊文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助理、教授
李仁真省司法廳副廳長、教授
李漢生 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陳小君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肖伯符 湖北警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教授
榮肇隆 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
袁 兵 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夏志斌 省國家安全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徐漢明 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黃 進 武漢大學副校長、教授
黃 洪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曾令良 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秘書長:
吳本清省法學會秘書長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邦柱 省勞教局黨委書記、政委
王樹義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環境法研究所
所長、教授
石佑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系主任、教授
劉 華 華中師範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教授
劉大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茂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孫原王利 武漢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江潤才 省法學會原秘書長
何仁明 隨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李漢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李成發武漢市法學會秘書長
李建設 孝感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李臘生江漢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杜程勝 襄樊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楊澤偉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汪習根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肖永平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際法研究所執行所長、教授
陸保新 黃石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周葉中武漢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授
羅長喜 荊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范忠信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鄭友德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金正紅 宜昌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段建景 省法學會副秘書長
胡紹文 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胡盛儀省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研究員
趙 鋼 武漢大學《法學評論》常務副主編、教授
趙世玉恩施州委政法委副書記
徐 榮 十堰市委政法委紀檢組長
秦前紅武漢大學法學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曹亦農 省律師協會監事會監事長、湖北中和信律師事務所主任
麻昌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民商法系主任、教授
黃先志鹹寧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黃曉山鄂州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彭真明華中師範大學法律系主任、教授
曾憲義 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溫世揚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童國銀 黃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覃有土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雷興虎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漆多俊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熊世忠武漢仲裁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蔡 虹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小明中南民族大學副校長、教授
魏紀林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教授
兼職副秘書長(按姓氏筆畫排序):
吳禮林 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
張建良 湖北警官學院法律系主任、教授
姚 莉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教授
溫世揚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湖北省法學會第六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 龍 省委政法委執法監督處處長
王一三 東風汽車公司法律事務部訴訟事務主管
王豐年湖北警官學院偵查系主任、教授
王本強 恩施州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
鄧超英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尹新民 省政府法制辦處長、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牛德龍 神農架林區政法委副書記
馮 果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元生省司法廳法制處處長
劉克安湖北民族學院財經政法學院副院長
劉健勤 武漢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呂仁成 潛江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孫 晉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許承光武漢工程大學政法學院院長、教授
張用江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德淼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長健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學系主任、教授
李振華湖北經濟學院法學系主任、教授
楊秀傑武漢鐵路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楊荊州武漢鋼鐵(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部長
陳景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新佳鄂州市司法局局長
周志平 天門市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
周理松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鄭全新湖北大學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胡弘弘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趙立新 江漢大學政法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夏建國 湖北省法官協會秘書長
秦天寶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聶建強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
郭德華省國家安全廳處長
麻愛民省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
龔太華 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
曾 陵 省監獄管理局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繆志清 仙桃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裴麗萍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
譚秋雄 省委政法委調研室主任
黎江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經濟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組織機構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由個人會員代表和團體會員代表組成,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本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延期或提前舉行。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審議本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選舉本會理事。
二、理事會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的理事組成,任期五年。理事會會議根據需要召開。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理事出席始得舉行。理事會的職權: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審議本會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選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必要時可增免理事會個別成員。
三、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組成,任期五年。常務理事會議必須有超過半數的常務理事出席始得舉行。常務理事會的職權:召開理事會會議和會員代表大會;在理事會會議閉幕期間,討論決定本會重大事項;必要時可增免常務理事會個別成員,提請下次理事會會議追認;聘請本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會長主持本會工作,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對外代表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工作。
四、學科、專門研究會
本會根據法學研究的需要,分別組成各學科、專門研究會。各學科、專門研究會設理事會,任期五年。理事會由組成該研究會的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理事會推選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和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主持日常會務。各學科、專門研究會在本會領導下負責組織相關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省法學會現有學科(專門)研究會15個:
1、法理學研究會(1985.3.16.在中南政法學院成立,2006.11.8.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恢復重建)
2、憲法研究會(1985.3.16.在武漢成立)
3、刑法研究會(1985.6.26.在武昌成立)
4、民法研究會(1984.9.17.在武昌成立)
5、行政法研究會(1989.6.在武昌成立,2005.6.25。在中南民族大學恢復重建)
6、訴訟法研究會(1985.6.26。在武昌成立)
7、商法研究會(2003年12月在武昌湖北飯店成立)
8、經濟法研究會(1994年11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
9、法經濟學研究會(2005.12.2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成立)
10、國際法研究會(1985.3.6.在武昌成立)
11、仲裁法研究會(2005.12.28.在武漢市仲裁委成立)
12、地方立法研究會(2005.11.20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成立)
13、法律文化研究會(2007.6.16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成立)
14、檢察學研究會(2007.12.11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成立)
五、學會機關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法學會機關公文、財務、保密、檔案、聯絡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籌備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和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2、研究部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法學研究活動,研究提出重點課題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草擬、論證工作以及學術研究成果評審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對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對策;負責編印《法學動態》、《要報》等刊物。
3、聯絡部
負責會員發展、登記與管理以及法學院校(系),法學科研院所和法務部門的溝通聯絡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學界、法律界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負責開展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進行法制宣傳、法學教育和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等工作;負責法學會入口網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市、州、縣法學會根據本章程確定的原則、任務和組織形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工作;個人會員比較集中的單位,設立會員聯絡組和聯絡員,加強同會員的聯繫; 法學會機關根據需要設定相應的工作機構,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