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2022年規章立法計畫

《十堰市人民政府2022年規章立法計畫》已經十堰市委、十堰市政府同意,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1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人民政府2022年規章立法計畫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14日
  • 發布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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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十堰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為促進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堅持服務全市中心工作,按照條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現制定十堰市政府2022年規章立法計畫。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提高法治十堰建設質量和水平,為推動新時代十堰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法目標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法治十堰建設的要求,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2022年我市政府規章立法工作的立法目標是:制定3部地方政府規章,具體為《十堰市預拌混凝土和砂漿管理辦法》《十堰市城鎮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和《十堰市城區集中供熱管理辦法》。
規章立法項目由市政府一名副秘書長或者副主任牽頭,市住建局負責起草《十堰市預拌混凝土和砂漿管理辦法》,市城管執法委負責起草《十堰市城鎮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和《十堰市城區集中供熱管理辦法》,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十堰市城市地下管廊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已納入2021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畫,原起草單位為市政府國資委,2021年沒有完成。按照工作職責劃分,現調整市住建局為責任單位,列入2022年度政府規章立法計畫。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規章是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法治十堰、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依據。起草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從全面提高法治十堰建設質量和水平,推動新時代十堰高質量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實發揮立法的規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二)提高立法質量。起草單位要嚴格遵守《立法法》等規定,加強立法調研,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況,做到情況清、底數明。要嚴格依據《十堰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制定的規章更加貼近實際,更加符合行政管理的需要,更好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利益。同時,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引入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的工作機制,努力提高立法質量。
(三)加強組織領導。起草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建工作專班,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向市政府報送規章草案送審稿。市司法局要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起草單位要積極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對規章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及修改等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快立法人才的培養和儲備,選調精兵強將從事地方立法工作。要積極學習借鑑先進地區立法工作經驗,廣泛開展立法調研,注重吸收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不斷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同時,將立法工作所必需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附屬檔案:2022年度規章立法正式項目工作進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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