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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省十件民生實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茂名市北部和東北部雲開、勾漏、雲霧三大山脈盤亘集結,境內河流縱橫交錯切割,形成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層次分明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複雜,同時受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屬地質災害多發區。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340處,威脅總人口15900人,潛在經濟損失98872.89萬元;其中,威脅100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38處(含新增2處),威脅50-99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35處。
茂名市東部、北部山區多為中、低山和丘陵區,人多地少,居民建房多依山削坡而建,存在較多削坡建房風險點,其中以信宜市、高州市較為集中。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全民動員、防治結合”的工作原則,採取“全面排查隱患、徹底摸清情況,分類科學研判、精準綜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力度,全面推進地質災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重點解決我市地質災害防治突出問題,基本消除重大地質災害隱患。
(二)目標任務。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威脅100人以上3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徹底排查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並完成綜合治理,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的群測群防體系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高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三、重點任務和措施
(一)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100人以上)綜合治理。通過採取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和專業監測等措施,2020年到2022年全面整治全市36處在冊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保障8388名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1.採取避險搬遷。對受威脅民眾有搬遷意願、附近又有合適搬遷安置用地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避險搬遷,徹底消除地質災害威脅。2022年底前,組織實施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2處,解除258名民眾安全威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等參與,涉及到的區、縣級市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實施工程治理。對不適合實施避險搬遷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因地制宜,區分輕重緩急,採取削坡減載、坡面防護、築擋土牆、挖截排水溝等有效的技術手段,有計畫實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質災害隱患。2022年底前,組織實施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32處,解除7809名民眾安全威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衛生健康局等參與,涉及到的區、縣級市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開展專業監測。對暫無條件實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險搬遷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進行24小時自動監測預警,保障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底前,組織實施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專業監測工程2處。(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涉及到的區、縣級市政府,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開展茂名市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100人以下)綜合治理。2020年-2022年,市政府、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在重點組織實施大型及以上(威脅100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多渠道統籌資金,進一步組織實施中、小型以及後期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力爭早日消除地質災害隱患。(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建設群測群防及專業監測預警體系。
1.建成完善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三員共管”網路化管理責任體系。2020年底前,以行政村(居委會)為單元,建立由鎮政府(街道辦)主要領導擔任責任人、村幹部擔任管理員、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網路化管理責任體系。學校、旅遊景區(點)、水利設施、交通設施、醫療機構等也要建立包含責任人、管理員的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群測群防員補助經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等參與,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隱患點和風險點群測群防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為群測群防專管員配置簡易監測工具和移動巡(排)查終端。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地質災害防治專項工作費用,用於群測群防、宣傳培訓、演練、警示牌製作及巡查裝備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建設維護全市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2021年底前,建設維護現有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保障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有效發布。現有系統做好準備與全省地質災害大數據管理平台對接,實現地質災害防治標準化、信息化、精準化、便捷化管理目標,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數據支撐。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的維護專項經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等參與)
4.深入開展地質災害基礎調查。詳細調查全市地質環境情況,摸清地質災害主要致災信息,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1:50000地質災害詳細調查。2021年底前,通過匯總分析全市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調查成果,劃分茂名市1:50000地質災害易發分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各級人民政府落實購買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服務經費,鼓勵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自然資源系統與地質單位密切合作,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將專業技術力量下沉到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駐守,實現茂名市、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切實推動解決基層自然資源部門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問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服務應包含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技術諮詢、應急調查等工作內容。(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五)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按照“降低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風險點,加強綜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礎上,全面推進完成全市削坡建房風險點的排查,加強台賬管理,制定綜合治理措施。2022年底前,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治理,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出台農村削坡建房技術指引。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中,結合村莊安全和防災減災要求,劃定災害影響範圍和安全防護範圍,提出預防和應對地質災害的措施;指導民眾科學選址,對形成的削坡採取有效護坡措施;進一步加強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從源頭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風險點。市農業農村部門在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工作中,要積極配合農村削坡建房避險搬遷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建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機制,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及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本行動。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溝通,及時共享工作進展、信息資料;應急管理部門要有針對性的預置好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並結合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意見建議。
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是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主體,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是地質災害防治第一責任人,要建立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
(二)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村莊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嚴格遵循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保障力度,允許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實施避險搬遷的農民住房所需用地指標申請省統籌保障。避險搬遷用地確需要修改國土空間規劃的,可按規定程式申請辦理。
(三)做好資金保障。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加大本級財政支持力度。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專業監測、削坡建房排查整治、數據管理平台建設、防治技術裝備以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宣傳培訓、演練、警示牌製作、巡排查裝備、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維護等經費通過統籌中央、省和市縣資金等多渠道解決。市財政資金安排由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市財政局另外研究並按程式報批。同時加大社會化籌資力度,引導和動員民眾自籌互助開展避險搬遷,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等方式,支持低收入農戶避險搬遷。
(四)加快項目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儘快實施。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規範項目管理,省財政支持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要嚴格按照《廣東省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全部納入項目庫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市自然資源局對接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治理工程入庫項目的統籌申報、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和信息公開工作;各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做到項目計畫、補助政策、招標過程、竣工驗收和資金使用“五公開”。要加強廉政建設,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對項目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督。
(五)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特別是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對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提高避險搬遷積極性,形成民眾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納入各鎮(街道)黨委政府日常學習要點,領導幹部要帶頭識災、防災。圍繞“
世界地球日”、“
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等主題日,加大媒體宣傳力度,進一步擴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覆蓋面,引導地質災害重點地區民眾主動參與防災工作,營造全民積極參與的防災氛圍。
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省十件民生實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茂名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詳細實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了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專門研究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問題,明確提出推動建設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等9項重點工程。2018年11月,李希書記專門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提出要制定9項重點工程的具體實施方案,並一項一項抓好落實。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同志高度重視地質災害搬遷整治工作,2019年6月,多次作出批示:要加大對地質災害易發地點的搬遷整治力度,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2019年9月,許瑞生副省長組織召開專題會,對《方案》提出了針對性、指導性、建設性的修改意見。2020年1月14日在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馬興瑞同志作政府工作報告,把“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列入2020年省十件民生實事。
二是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平安廣東的現實需要。茂名市北部和東北部雲開、勾漏、雲霧三大山脈盤亘集結,境內河流縱橫交錯切割,形成山地、丘陵、台地、平原層次分明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複雜,同時受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屬地質災害多發區。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340處,威脅總人口15900人,潛在經濟損失98872.89萬元。其中,威脅100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38處,威脅50-99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35處。茂名市東部、北部山區多為中、低山和丘陵區,人多地少,居民房屋多依山削坡而建,存在較多削坡建房風險點,其中以信宜市、高州市地較為集中。全市急需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
二、《方案》制定的過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2020年3月,市自然資源局啟動《方案》的編制工作。經過大量的摸底調查、政策研究、實地調研、專題討論,形成了《方案》(徵求意見稿)。《方案》(徵求意見稿)先後徵求了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三大平台管委會、市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衛生健康局、應急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的意見。3月23日,市自然資源局向市政府申請審《定案》(送審稿)。4月1日,市政府審定了《方案》,以
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三、《方案》制定的依據
2.《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
4.《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1號)
5.《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6.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粵辦函[2019]402號)
7.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2020年省十件民生實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地勘[2020]128號)
四、制定《方案》的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全民動員、防治結合”的工作原則,採取“全面排查隱患、徹底摸清情況,分類科學研判、精準綜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力度,全面推進地質災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重點解決我省地質災害防治突出問題,基本消除重大地質災害隱患。
五、《方案》提出的目標任務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威脅100人以上36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徹底排查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並完成綜合治理,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的群測群防體系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高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六、《方案》的重點措施
《方案》按照“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全民動員、防治結合”的原則,在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框架下,結合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了5項有針對性的重點措施。
(一)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100人以上)綜合治理。通過採取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和專業監測等措施,2020年到2022年全面整治全市36處在冊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保障8388名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開展茂名市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100人以下)綜合治理。2020年至2022年,市政府、各縣(市、區)政府在重點組織實施大型及以上(威脅100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多渠道統籌資金,進一步組織實施中、小型以及後期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力爭早日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三)建設群測群防及專業監測預警體系。經過近幾年工作,我市初步建立了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但是目前的群測群防體系還存在地方主體責任不明確、覆蓋面不廣、工作機制尚未完善等問題,亟需最佳化和完善。《方案》提出在此基礎上,以行政村(居委會)為單元,建立由鄉(鎮)長擔任責任人、由村幹部擔任管理員、由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為群測群防專管員配置簡易監測工具,將群測群防體系擴大到削坡建房和其他地質災害風險點。我市已建成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及時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2021年前,現有系統將做好與全省地質災害大數據管理平台對接的準備,以實現地質災害防治標準化、信息化、精準化、便捷化管理目標,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數據支撐。
(四)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市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力量存在組織程度不高、統籌協調力度不大、協調機制不健全、地勘單位為各地提供技術服務職責不明確等問題。為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提出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市、各縣級市(區)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切實推動解決基層自然資源部門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問題。
(五)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方案》計畫全面推進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重點完成茂名市東部、北部山區的排查。在此基礎上,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整治。
七、《方案》的保障
為了順利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方案》提出5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建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本行動。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溝通,及時共享工作進展、信息資料;應急管理部門要有針對性的預置好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並結合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意見建議。
各縣(市、區)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地質災害防治第一責任人,要建立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
(二)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村莊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嚴格遵循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保障力度,允許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實施避險搬遷的農民住房所需用地指標申請省統籌保障。避險搬遷用地確需要修改國土空間規劃的,可按規定程式申請辦理。
(三)做好資金保障。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要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扶持資金,同時加大本級財政支持力度。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專業監測、削坡建房排查整治、數據管理平台建設、防治技術裝備以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宣傳培訓、演練、警示牌製作、巡排查裝備、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維護等經費通過統籌中央、省和市縣資金等多渠道解決,納入本級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資金安排由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市財政局另外研究並按程式報批。同時加大社會化籌資力度,引導和動員民眾自籌互助開展避險搬遷,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等方式,支持低收入農戶避險搬遷。
(四)加快項目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儘快實施。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規範項目管理,省財政支持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要嚴格按照《廣東省省級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全部納入項目庫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茂名市自然資源局對接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治理工程入庫項目的統籌申報、監督管理、竣工驗收和信息公開工作;各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做到項目計畫、補助政策、招標過程、竣工驗收和資金使用“五公開”。要加強廉政建設,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規定,對項目實施進行全過程監督。
(五)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特別是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對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提高避險搬遷積極性,形成民眾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納入各鄉鎮黨委政府日常學習要點,領導幹部要帶頭識災、防災。圍繞“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等主題日,加大媒體宣傳力度,進一步擴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覆蓋面,引導地質災害重點地區民眾主動參與防災工作,營造全民積極參與的防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