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府辦函〔2020〕46號
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 (2020—2022年)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體付設牛雄滲戰歡樂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和《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去達船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基本情況
我市丘陵山地海島多,地勢起伏大,部分山坡陡峭,地質構造較為複雜,同時受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威脅嚴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35處,威脅總人口212人,潛在經濟損失3215萬元。其中,威脅100人以上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0處,威脅10人以上的中型地質災害隱患點4處,威脅10人以下的小型地質災害隱患點31處。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乃凶婆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全民動員、防治結合”的工作原則,採取“全面排查隱患、徹底摸清情況、分類科學研判、精準綜合治理”的策略,加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力度,全面推進地質災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重點解決我市地質災害防治突出問題,基本消除重大地質災害隱患。
(二)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珠府〔2020〕12號)部署要求,2O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在冊35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基本完成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平台建設,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的群測群防體系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三、重點任務和措施
(一)嚴格落實《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對照《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的工作要求,釐清防治責任,諒全洪強化部門聯動,加快體制改革,推進機制創新,制定差別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嚴格落實建設工程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最佳化細化地質災害責任認定和應急搶險工程實施程式,著力化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安全質量行政監管難題,推進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更加科學化、規範化、程式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各區政府(管委會)參與。以下各項任務措施均需各區政府(管委會)參與或落實,不再列出]
(二)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
通過採取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和專業監測等措施,2022年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全市35處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保障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於此後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區原則上採用應急搶險工程模式,結合實際立即實施綜合治理,儘早消除安全隱患。
1.採取避險搬遷。對後續發現的受威脅民眾有搬遷意願且附近有合適搬遷安置用地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避險搬遷,徹底消除地質災害威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參與)
2.實施櫃格察工程治理。對不適合實施避險搬遷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因地制宜,區分輕重緩急,採取削坡減載、坡面防護、築擋土牆、挖截排水溝等有效的技術手段,有計畫實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質災害隱患。2020年底前,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32處(大型0處、中型2處、小型30處)。(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參與)
3.開展專業監測。對暫無條件實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險搬遷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進行24小時自動監測預警,保障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
(三)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
按照“降低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局潤”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風險點,加強綜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礎上,全面推進並完成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加強台賬管理,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整治,到2022年底前基本整治完畢。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出台農村削坡建房技術指引。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中,結合村莊安全和防災減災要求,劃定災害影響範圍和安全防護範圍,提出預防和應對地質災害的措施;編制包含削坡建房風險等級認定標準的削坡建房地質災害風險防禦指引,指導民眾科學選址,對形成的削坡採取有效護坡措施;進一步加強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從源頭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風險點。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在美麗鄉村建設工作中,配合開展農村削坡建房避險搬遷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四)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
依託珠海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建立“四級(省、市、區、鎮街)聯動”“四位(監測、預警、預報、採集)一體”“三員(管理人員、巡查人員、群測群防人員)共享”的“一張圖”式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實現地質災害防治標準化、信息化、精準化、便捷化管理目標,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數據支撐。(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五)建設群測群防體系
2020年底前,以行政村(居委會)為單元,建立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責任人、村(社區)幹部擔任管理員、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學校、旅遊景區(點)、水利設施、交通設施、醫療機構等也要建立包含責任人、管理員的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為群測群防專管員配置簡易監測工具和移動巡(排)查終端,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省隱患點和風險點的群測群防體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六)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市、區兩級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廣東省地質局第一地質大隊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有關部門要按照《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職責分工,負責指導本行業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編制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本行動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溝通,及時共享工作進展、信息資料;應急管理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預置好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並結合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意見建議。
(二)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
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村莊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嚴格遵循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保障力度,允許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實施避險搬遷的農民住房所需用地指標由市統籌保障。避險搬遷用地確需修改國土空間規劃的,可按規定程式申請辦理。
(三)做好資金保障
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補助資金、工程治理資金、專業監測資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相關資金和其他資金(包括專業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資金、群測群防專管員補助資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經費),通過統籌市、區資金等多渠道解決,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資金安排由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財政局另行研究並按程式報批。各區有關資金原則上由各區財政統籌解決,單項整治工程所需經費金額較大的,市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加大社會化籌資力度,引導和動員民眾自籌互助開展避險搬遷,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等方式,支持低收入農戶避險搬遷。
(四)加快項目實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儘快實施。各區要充分利用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項目參建隊伍儲備庫,依法依規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搶險整治工程。
(五)加大宣傳力度
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特別是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對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提高避險搬遷積極性,形成民眾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
一、印發背景
珠海市丘陵山地海島多,地勢起伏大,地質構造較為複雜,加之人為工程活動的影響,是地質災害的頻發地區。尤其在汛期期間受到強降雨影響,形勢更加嚴峻,對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因此加快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刻不容緩。根據《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和《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部署要求,結合珠海市實際情況,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印發了《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
二、行動目標
《方案》提出,未來三年要全面完成全市在冊35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加快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平台建設,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的群測群防體系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三、主要任務
針對《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聚焦我市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和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共提出六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深入貫徹落實《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推動建設工程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落實,細化地質災害責任認定和應急搶險工程實施程式,化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安全質量行政監管責任沒有具體明確的難題。
(二)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全市35處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2020年底前整治完成3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於此後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原則上採用應急搶險工程模式,結合實際立即實施治理,儘早消除安全隱患。
(三)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礎上,全面推進並完成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加強台賬管理,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整治,到2022年底前基本整治完成。
(四)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建立“四級(省、市、區、鎮街)聯動”“四位(監測、預警、預報、採集)一體”“三員(管理人員、巡查人員、群測群防人員)共享”的“一張圖”式的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
(五)建設群測群防體系。建立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責任人、村(社區)幹部擔任管理員、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包含責任人、管理員的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省隱患點和風險點的群測群防體系。
(六)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使市、區兩級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方案》有效實施,明確了五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原則,明確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按時按質完成方案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二是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按照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整治力度。三是做好資金保障,包括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補助資金、工程治理資金、專業監測資金、削坡建房風險排查整治相關資金和其他資金(包括專業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資金、群測群防專管員補助資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四是加快項目實施,各級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加快實施。五是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對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
(二)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
通過採取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和專業監測等措施,2022年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全市35處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保障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對於此後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區原則上採用應急搶險工程模式,結合實際立即實施綜合治理,儘早消除安全隱患。
1.採取避險搬遷。對後續發現的受威脅民眾有搬遷意願且附近有合適搬遷安置用地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避險搬遷,徹底消除地質災害威脅。(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參與)
2.實施工程治理。對不適合實施避險搬遷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因地制宜,區分輕重緩急,採取削坡減載、坡面防護、築擋土牆、挖截排水溝等有效的技術手段,有計畫實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質災害隱患。2020年底前,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工程32處(大型0處、中型2處、小型30處)。(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參與)
3.開展專業監測。對暫無條件實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險搬遷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進行24小時自動監測預警,保障受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
(三)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
按照“降低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的思路,深入排查削坡建房風險點,加強綜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礎上,全面推進並完成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加強台賬管理,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整治,到2022年底前基本整治完畢。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出台農村削坡建房技術指引。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中,結合村莊安全和防災減災要求,劃定災害影響範圍和安全防護範圍,提出預防和應對地質災害的措施;編制包含削坡建房風險等級認定標準的削坡建房地質災害風險防禦指引,指導民眾科學選址,對形成的削坡採取有效護坡措施;進一步加強削坡建房的用地管理和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從源頭上遏制新增削坡建房風險點。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在美麗鄉村建設工作中,配合開展農村削坡建房避險搬遷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四)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
依託珠海市政務大數據中心,建立“四級(省、市、區、鎮街)聯動”“四位(監測、預警、預報、採集)一體”“三員(管理人員、巡查人員、群測群防人員)共享”的“一張圖”式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實現地質災害防治標準化、信息化、精準化、便捷化管理目標,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數據支撐。(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五)建設群測群防體系
2020年底前,以行政村(居委會)為單元,建立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責任人、村(社區)幹部擔任管理員、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學校、旅遊景區(點)、水利設施、交通設施、醫療機構等也要建立包含責任人、管理員的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為群測群防專管員配置簡易監測工具和移動巡(排)查終端,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省隱患點和風險點的群測群防體系。(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六)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市、區兩級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廣東省地質局第一地質大隊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有關部門要按照《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職責分工,負責指導本行業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編制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按時按質完成本行動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工作中,要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溝通,及時共享工作進展、信息資料;應急管理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預置好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並結合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意見建議。
(二)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
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加強村莊規劃編制實施,村莊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嚴格遵循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保障力度,允許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實施避險搬遷的農民住房所需用地指標由市統籌保障。避險搬遷用地確需修改國土空間規劃的,可按規定程式申請辦理。
(三)做好資金保障
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補助資金、工程治理資金、專業監測資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相關資金和其他資金(包括專業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資金、群測群防專管員補助資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經費),通過統籌市、區資金等多渠道解決,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資金安排由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財政局另行研究並按程式報批。各區有關資金原則上由各區財政統籌解決,單項整治工程所需經費金額較大的,市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加大社會化籌資力度,引導和動員民眾自籌互助開展避險搬遷,鼓勵社會各界以捐贈等方式,支持低收入農戶避險搬遷。
(四)加快項目實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儘快實施。各區要充分利用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項目參建隊伍儲備庫,依法依規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搶險整治工程。
(五)加大宣傳力度
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特別是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對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提高避險搬遷積極性,形成民眾積極配合、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
一、印發背景
珠海市丘陵山地海島多,地勢起伏大,地質構造較為複雜,加之人為工程活動的影響,是地質災害的頻發地區。尤其在汛期期間受到強降雨影響,形勢更加嚴峻,對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因此加快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刻不容緩。根據《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和《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部署要求,結合珠海市實際情況,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印發了《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方案》)。
二、行動目標
《方案》提出,未來三年要全面完成全市在冊35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加快全市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大力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平台建設,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市的群測群防體系和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高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三、主要任務
針對《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聚焦我市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和農村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共提出六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深入貫徹落實《珠海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推動建設工程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落實,細化地質災害責任認定和應急搶險工程實施程式,化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安全質量行政監管責任沒有具體明確的難題。
(二)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全市35處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2020年底前整治完成3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對於此後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原則上採用應急搶險工程模式,結合實際立即實施治理,儘早消除安全隱患。
(三)開展削坡建房風險點綜合治理。2020年底前,在既往削坡建房排查工作基礎上,全面推進並完成削坡建房風險點排查,加強台賬管理,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各區政府(管委會)要集中組織開展農村削坡建房綜合整治,到2022年底前基本整治完成。
(四)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建立“四級(省、市、區、鎮街)聯動”“四位(監測、預警、預報、採集)一體”“三員(管理人員、巡查人員、群測群防人員)共享”的“一張圖”式的地質災害防治大數據管理平台。
(五)建設群測群防體系。建立由鎮長(街道辦主任)擔任責任人、村(社區)幹部擔任管理員、群測群防員擔任專管員的“三員共管”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包含責任人、管理員的格線化管理責任體系;健全群測群防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複查的“三查”工作制度;建成更加完善、覆蓋全省隱患點和風險點的群測群防體系。
(六)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推進自然資源部門與地勘單位合作,使市、區兩級自然資源部門都有一支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支撐保障。
四、保障措施
為確保《方案》有效實施,明確了五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原則,明確各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按時按質完成方案要求的各項工作任務。二是強化規劃及用地保障,按照村莊規劃和防災減災要求,村民宅基地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削坡建房風險點避險搬遷用地的整治力度。三是做好資金保障,包括地質災害隱患點避險搬遷補助資金、工程治理資金、專業監測資金、削坡建房風險排查整治相關資金和其他資金(包括專業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資金、群測群防專管員補助資金、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四是加快項目實施,各級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加快辦理,推動項目加快實施。五是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途徑,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深民眾對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