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綽絡·英和(英和)

索綽絡·英和

英和一般指本詞條

索綽絡·英和(1771年5月27日——1840年7月8日),初名石桐,字樹琴,一字定圃,號煦齋,別號粵溪生,索綽絡氏,滿洲正白旗人。清朝大臣、書法家。禮部尚書德保之子。英和少有俊才,權臣和珅欲召之為婿,德保不準。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癸丑科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散館後授編修。官至軍機大臣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太保銜。道光七年(1827年)因“家人私議增租”被降職,外放熱河都統。次年,授寧夏將軍,以病為由請求解職,獲得批准。不久,因之前監修之宣宗陵寢地宮浸水,被重責,本擬處死,幸有太后說情,改發配黑龍江充當苦差,子孫也一併革職。道光十一年(1831年)被釋回,子孫復官。道光二十年(1840年)卒,贈三品卿銜。英和工詩文,善書法,著有《恩福堂詩集筆記》《恩慶堂集》《卜魁集紀略》等。

概述內圖片來源:《清代學者像傳》第一集,清葉衍蘭輯摹,黃小泉繪

基本介紹

  • 別名:石桐
  • :樹琴
  • 所處時代:清朝(乾隆朝中期——道光朝後期)
  • 民族族群滿洲正白旗
  • 出生地:廣東 
  • 出生日期:1771年5月27日 
  • 逝世日期:1840年7月8日 
  • 本名:索綽絡·英和
生平,家族,史載,藏書,

生平

乾隆三十六年辛卯四月十四日出生。禮部尚書德保第三子。母側室經氏。頗工書法,以趙體為宗,書屋名曰“藏松”,著述頗豐。
英和於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讀學士。嘉慶帝顒琰親政後,知其父曾謝絕和珅欲把女兒許配他為妻,特加褒獎,擢內閣學士,次年授禮部侍郎。嘉慶六年(1801年)後,充內務府大臣,調戶部、工部侍郎,兼軍機大臣。授翰林院掌院學士,入值南書房。其間雖因密劾大學士劉權之及進呈《高宗聖訓》廟號有誤,兩度受到降職處分,但很快得到升復。
十四年(1809年)冬,查出工部書吏王書常等入私刻假印,偽捏款項,從內務府廣儲司銀庫冒領銀兩達8次之多。該堂司各官竟懵然不知,聽其所為。顒琰追究失察之責,阿明阿兼工部侍郎時久,失察多至7次,原擬發往軍台效力贖罪。十二月十八日,顒琰下旨將阿明啊“著改發熱河”。歷任工部侍郎英和、常福等人分別受到降革處分。“郎中德音,員外郎士誠,失察八次;員外郎廣善,失察七次;郎中瑞寧,失察五次;庫使恩吉、常文、羅漢保、失察八次;靈鑄失察五次,均著革職,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幾天后,又查出王書常等人從內務府廣儲司及三庫冒領銀物共達14次之多。二十四日,顒琰就此案再次發旨:將王書常、蔡泳受、吳玉均著即處斬;蔣得明即處絞。傳集六部、三庫、內務府等衙門書吏前往環視,共知儆懼。商曾祺處絞監候,秋後處決。“陶士煜、王嘉鼎、秦浩、錢樹堂、祝廣平、葉錫嘏、均著發往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宋良辰、萬彭,俱著發附近充軍。其虞衡司掌印郎中英奎著革職,同已革筆帖式惠昆,俱發往烏嚕木齊效力贖罪。戶部已革員外郎劉承澍、俟解到審明後,如無別項情敝,再發往烏嚕木齊效力贖罪”(《清仁宗實錄》卷223)。英和後遷禮部侍郎
十八年(1813年),英和隨顒琰駐蹕熱河,木蘭秋獮,聞報天理教徒攻打紫禁城。顒琰即命英和代理步軍統領,先行回京,大肆搜捕天理教徒,擒獲首領林清,實授步軍統領、工部尚書。又參加鎮壓河南滑縣天理教起義。次年調吏部尚書。
道光帝旻寧繼位後,英和受命為軍機大臣、戶部尚書。“宣宗方鎮意求治,英和竭誠獻替”。因奏請將各省府州縣養廉銀查明分別存革,受到大多數官員的反對,“遂罷直軍機,專任部務”(《清史稿·英和傳》)。後兼任協辦大學士及翰林掌院學士。因南糧北運遇河決受阻,奏請以河船分次海運;張格爾入竄新疆作亂,疏陳進兵方略,多被採納。六年(1826年)十二月,奏請在西陵所在地易州開採鎮礦,旻寧斥其冒昧,降為理藩院尚書。次年七月,因家人在通州經營他的房產增加租金被控,英和再貶為熱河都統。八年(1828年)授寧夏將軍,以病請解職,返京。
從道光元年(1821年)起,英和受命在遵化東陵寶華峪萬年吉地為旻寧監修陵寢。七年(1827年)工程告竣,九月二十二日,旻寧親自護送他的孝穆皇后的梓宮入寢,見陵寢堅固整齊,非常高興。沒想到八年(1828年)九月,發現地宮滲水,孝穆皇后的梓宮被浸濕,旻寧獲悉,頓時震怒,連發十餘道諭旨,大罵辦工大臣喪盡天良,斥責英和承辦萬年吉地工程始終其事,其罪尤重。十日下令革職議處。十二日,旻寧親臨查看,認為處罰太輕,不足示懲,將英和之子兵部侍郎奎照、通政使奎耀俱革職。十九日命嚴密查抄英和等七人的家產;二十五日責令7人賠繳白銀206000兩。刑部擬議英和處斬,但查明此案確無贓私之事,於是十月四日(11月10日)下旨:英和“著加恩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其子奎照、奎耀“隨侍前往黑龍江”。其孫錫祉的蔭生候補員外郎亦被革去。總監督牛坤“發往伊犁效力贖罪”;監督百壽、延鳳“俱著發往烏魯木齊效力贖罪”;監修定善、長淳、瑪彥布“俱發往軍台效力贖罪”(《清宣宗實錄》卷144,此案詳見徐廣源《道光帝陵寢搬遷始末》,載《故宮博物院院刊》1983年第4期)。
英和聽旨後隨即赴戍。在滿洲京僚中以氣節自勵的光祿寺卿鄂木順額,“為英和門下士,在翰林,非有故不通謁。及英和謫戍,獨送至數十里外。英和太息曰:‘吾愧不知人,平日何曾好待君耶?’”(《清史稿·鄂木順額傳》)
流放期間,英和對黑龍江齊齊哈爾的地理風物頗多考察研究,雜記彙編的《卜魁紀略》,詩文匯集為《卜略城賦》。另著有《恩福堂詩抄》、《恩福堂詩抄外集》、《恩福堂筆記》、《恩福堂自訂年譜》、《恩福堂書目》、《長白聖德志》、《欽定春秋左傳讀本》、《清嘉慶三年太上皇起居住》等書。道光十一年(1831年),赦返北京賦閒,子孫復官。道光二十年庚子六月初十日卒,享年七十歲,身後贈三品卿銜。

家族

玄祖父布舒庫,內務府司庫。
高祖父索綽絡·都塗,曾在康熙朝做過內務府郎中。
曾祖父石錡(1673 -- 1718),行一,乳名六格,字瑾公,太學生,憑孫觀保時任吏部侍郎誥贈光祿大夫。曾祖母齊氏,內務府太學生登科之女,誥贈一品夫人。
祖父明惪(1697 -- 1775),石錡第三子,字顯菴,號寄閒,六歲時左腿因瘡疾而跛,未出仕,敕封文林郎,誥封資政大夫,誥封光祿大夫。祖母卓佳氏(1696 -- 1767),內務府正白旗昭西陵茶上四格之女,誥封一品夫人。
其父索綽絡·德保,歷官粵閩巡撫、禮部尚書。
生母:側室經氏(1728 --1811)雍正六年生人,憑子英和官秩誥封一品夫人。
嫡母:富察氏(1719 -- 1786),一品夫人。
二叔德馨,早夭。三叔德風和四叔德隆皆為乾隆十七年進士,分別仕至禮部侍郎和布政使。五叔德元,乾隆十八年進士,仕至郎中。姑姑為內務府正黃旗會計司拜唐阿姜文德之妻
嫡長姐索綽羅氏為乾隆瑞貴人
堂伯父索綽絡·觀保,累官禮部尚書,罷再起為左都御史,諡號文恭。
其堂姐觀保之女索綽羅氏為榮親王側福晉
妻子為原任漕運總督、莊恪公阿斯哈第四女薩克達氏(1767 -- 1827),字介文,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嫁給英和,自署其居曰觀生閣,故號觀生閣主人,能詩善畫,尤擅指畫,夫妻感情甚篤。薩克達氏去世後英和作《悼亡詩二十首》來表達其失去愛司的痛苦和悲傷。
女兒為著名文法家法式善承繼孫來秀之妻。
長子索綽絡·奎照(1790 --1842),入翰林,由癝膳生中式嘉慶戊辰恩科舉人,嘉慶甲戌科二甲進士,仕至禮部侍郎,妻佟佳氏。
次子奎耀(1791 - ?),入翰林,嘉慶丁卯科舉人,嘉慶辛未科進士,仕至湖北布政使。妻為慧賢皇貴妃侄孫女、原任湖南巡撫高杞第四女高佳氏,續弦正黃旗滿洲舒穆祿氏,武勛王楊古利額駙五世孫女。共有四子一女。長子錫嘏,早卒;次子錫蕃;第三子錫田,早卒;第四子錫章。
第三子奎光,夭折。第四子奎文。第五子,未命名即夭折。第六子奎燾,夭折。第七子奎顥,夭折。
孫女,索綽絡·奎照之女,為鹹豐帝婉貴妃

史載

英和,字煦齋,索綽絡氏,滿洲正白旗人,尚書德保子。少有俊才,和珅欲妻以女,德保不可。乾隆五十八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侍讀。嘉慶三年,大考二等,擢侍讀學士。洎仁宗親政。知其拒婚事,嘉焉,遂向用,累遷內閣學士。五年,授禮部侍郎,兼副都統。六年,充內務府大臣,調戶部。以不到旗署為儀親王所糾,罷副都統。七年,直南書房。扈蹕木蘭,射鹿以獻,賜黃馬褂。授翰林院掌院學士。九年,帝幸翰林院,賜一品服,加太子少保,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時詔稽巡幸五台典禮,英和疏言教匪甫平,民未蘇息,請俟數年後再議,上嘉納之。尋自請獨對,論大學士劉權之徇情慾保薦軍機章京袁煦,上不悅,兩斥之。遂罷直書房、軍機,降太僕寺卿。歷內閣學士,理籓院、工部侍郎
數奉使出按事,河東鹽課歸入地丁,而蒙古鹽侵越內地,命偕內閣學士初彭齡往會巡撫察議。疏言:“非禁水運不能限制蒙鹽,非設官商不能杜絕私販。請阿拉善鹽祗由陸路行銷,河東鹽仍改商運。吉蘭泰鹽池所產亦招商運辦。”事詳鹽法志。兼左翼總兵,復為內務府大臣。十二年,偕侍郎蔣予蒲查南河料物加價,議準增添,仍示限制,從之。復直南書房。十三年,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調戶部、武英殿。進《高宗聖訓》廟號有誤,坐降調內閣學士。尋遷禮部侍郎。十八年,隨扈熱河,會林清逆黨為變,命先回京署步軍統領。擒林清於黃村西宋家莊,實授步軍統領、工部尚書。滑縣平,復太子少保
十九年。將開捐例,廷議不一。偕大學士曹振鏞等覆議,獨上疏曰:“理財之道,不外開源節流。大捐為權宜之計,本朝屢經舉行。但觀前事,即知此次未必大效。竊以開捐不如節用,開捐暫時取給,節用歲有所餘。請嗣後謁陵,或三年五年一舉行,民力可紓。木蘭秋獮,為我朝家法,然蒙古逈非昔比,亦請間歲一行,於外籓生計所全實大。各處工程奉旨停止,每歲可省數十萬至百餘萬不等。天下無名之費甚多,苟於國體無傷,不得任其糜費。即如裁撤武職名糧,未必能禁武官不役兵丁,而驟增養廉百餘萬,應請敕下部臣詳查正項經費外,歷年增出各款,可裁則裁,可減則減,積久行之,國計日裕。至開源之計,不得以事涉言利,概行斥駁。新疆歲支兵餉百數十萬,為內地之累,其地金銀礦久經封閉,開之而礦苗旺盛,足敷兵餉;各省礦廠,亦應詳查興辦。又戶部入官地畝,請嚴催升科,於國用亦有裨益。”疏入,詔以名糧巳飭覈辦,開礦流弊滋多,仍依眾議,豫工事例遂開。是歲調吏部,復命暫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二十五年,宣宗即位,命為軍機大臣,調戶部。宣宗方銳意求治,英和竭誠獻替。面陳各省府、州、縣養廉不敷辦公,莫不取給陋規,請查明分別存革,示以限制。上采其言,下疆吏詳議,而中外臣工多言其不可,詔停其議,遂罷直軍機,專任部務。道光二年,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年,《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五年,洪澤湖決,阻運道,河、漕交敝,詔籌海運,疆臣率拘牽成例,以為不可。英和奏陳海運、折漕二事為救時之計,越日復上疏,略謂:“河、漕不能兼顧,惟有暫停河運以治河,雇募海船以利運,而任事諸臣未敢議行者,一則慮商船到津,難以交卸;一則慮海運既行,漕運員弁、旗丁、水手難以安插。”因陳防弊處置之策甚悉。詔下各省妥議,仍多諉為未便,惟江蘇巡撫陶澍力行之,撥蘇、松、常、鎮、太五屬漕米,以河船分次海運。六年八月,悉數抵天津,上大悅,詔嘉英和創議,予議敘,特賜紫韁以旌異之。
張格爾犯回疆,英和疏陳進兵方略,籌備軍需,並舉長齡、武隆阿可任事,多被採用。七年,奏商人請於易州開採銀礦,詔斥其冒昧。調理籓院,罷南書房、內務府大臣。未幾,坐家人增租擾累,出為熱河都統。八年,命勘南河工程。回疆平,復太子少保。授寧夏將軍,以病請解職,允之。
初,營萬年吉地於寶華峪,命英和監修,嘗從容言漢文帝薄葬事,上稱善,議於舊制有所裁省,工竣,孝穆皇后奉安,優予獎敘。至是地宮浸水,譴責在事諸臣。詔以英和始終其事,責尤重,奪職,籍其家。逮訊,得開工時見有石母滴水,僅以土攔,議設龍鬚溝出水,英和未允狀,讞擬大辟,會太后為上言不欲以家事誅大臣,乃解發黑龍江充當苦差,子孫並褫職。十一年,釋回,復予子孫官。二十年。卒,贈三品卿銜。
英和通達政體,遇事有為,而數以罪黜。屢掌文衡,愛才好士。自其父及兩子一孫,皆以詞林起家,為八旗士族之冠。子奎照,嘉慶十九年進士,歷官至禮部尚書、軍機大臣,緣事奪職,復起為左都御史;奎耀,嘉慶十六年進士,官至通政使,後為南河同知。奎照子錫祉,道光十五年進士,歷翰林院侍講學士,後官長蘆鹽運使。

藏書

為官之餘,嗜書藏書,余俸全部用於購藏古籍舊槧,積10數年,藏書頗可觀。曾手抄《永樂大典》,匯抄成冊,藏於“恩福堂”中。編撰《恩福堂書目》4卷,著錄圖書900餘種,宋本有數百卷,其餘為元、明初刊本和舊抄本及毛晉汲古閣本,藏書處另有“恩慶堂”、“歡頤山墅”等,藏書印有“恩福堂藏書記”、“煦齋藏庋”、“臣和恭藏”、“宮保世家”、“南齋翰林左翼總兵”、“身在萬里半天下”等多枚。著《恩福堂筆記》、《恩慶堂集》、《春秋左傳讀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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