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文憑

自考本科文憑

自考又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在各大學都有這樣的管理機構,主要與國家高等教育自學委員會共同管理自考學生,而這些大學也就稱為主考院校

而且現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沒有機會參加大學學習的人都去參加國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來可以系統學習高等教育專業知識,二來拿到的畢業證書也是相關主考院校的,但是這個畢業證與普通全日制畢業證略有不同,其畢業證上有一個國家高等教育自學委員會省級自考辦的章和主考院校(類似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等)的學校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考本科文憑
  • 外文名:Undergraduate diploma of self-taught examination
  • 別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文憑
  • 自考意義:可以系統學習高等教育專業知識等
  • 蓋章:國家高等教育自學委員會省的章等
  • 學位: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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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自考

要參加自學考試,首先就要對我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有個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經過入學考試,即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關的專業,參加該專業課程的學習。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專科或本科的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自考本科文憑
自學考試的學歷受到國家的承認,自學考試畢業生享有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的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務院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也明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待遇與普通高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免考政策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畫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組及其他任一模組者(共兩個模組),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套用》模組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組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套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詳細情況請諮詢各地考辦。
免考手續
考生在報名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複印件)。
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資料庫報省自考辦審批。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省自考辦列印《免考課程合格證》發給考生。
免考手續材料(因地而異,僅供參考)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複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複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係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複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複印件一份即可。
其它
根據《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辦法》(京考自[1998]第2號)的有關規定,並經專業委員同意,現將台灣、港澳同胞和外國人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商務管理專業(本科)有關課程免考事項通知如下:
在京參加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科(專科)、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台灣、港澳地區和外國考生,可以選用計算機套用基礎(課程代碼:10018,4學分)、物流基礎(課程代碼:05363,5學分),補足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基礎課(專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選用供應鏈管理(課程代碼:05380,4學分)、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課程代碼:04183,5學分),補足商務管理專業(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學分。
今後由於計畫調整帶來的上述課程變化另行通知。

報名準備

選擇專業,首先,要認真閱讀本省(市)高教自學考試委員會公布的《報考簡章》,了解本省(市)的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手續、開考專業的情況和本次考試的課程安排,根據自己報考時的工作性質和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一個專業報考。
在選報專業時應注意,由於各省開考的專業較多,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報考對象不限;有些專業是部門委託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首先應該考慮自己的興趣和愛好。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你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其次,要選擇與自己文化基礎相適應的專業,以保證學習的順利進行。比如你的數學基礎比較好,邏輯思維比較靈活,則可以考慮選擇理工類的專業;如果你的記憶力比較不錯,可以選擇識記性較強的專業。
第三,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需要及該行業的發展狀況,選擇一些社會上已供大於求的專業,對今後的求職和就業會造成影響。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有專科、本科兩個學歷層次,專科、本科、獨立本科段三種專業類型。
在選擇好專業的基礎上,確定本次應考課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選定專業和本次應考課程後,應儘早購買該專業的《專業考試計畫》,按有關課程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和指定的必讀教材進行自學。

輔導班

(1)要選擇經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自考機構審查、備案的,具有正式辦學資格的助學組織。
(2)學校開設的是否屬於國家自考系列,與考生自己所選擇的專業是否一致。在報考前,先看一下學校專業介紹和各省、市、自治區自考辦的專業考試計畫,將專業設定的課程目錄瀏覽一遍,做到心中有數。
(3)學校的助學方式和授課時間是否適應個人的情況,如全脫產、半脫產,業餘、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時間、學習計畫,權衡哪種方式最適合自己。
(4)了解學校的辦學質量,看一看學校的設施(硬體)和管理(軟體)怎樣?哪些教師任課?學生的課程統考及格比例在當地的水平如何?這些都是考生選擇學校前應該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學考試的某些專業,或某個層次,對考生來說,還有具體報考條件的限制。 比如報考醫藥類的各個專業,就需要在職、專業對口等條件。專科接本科的考生,報考時還需要具備專科畢業資格,即使助學學校對學生入學時暫不作硬性規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體的報考要求,免學到中途再走彎路。
(6)自學考試的多數專業都有實驗課程和實踐環節考核,考生選擇的助學學校,是否具備較好的實驗和實踐環節考核條件,這也是考生完成學業必不可少的條件。

教材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實行兩級管理。凡是全國統考課程的教材由全國考委組織編寫、出版,並作為全國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應;凡是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編寫或指定教材。
全國及各省自考辦每年都要向社會公布開考計畫,計畫中對每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確規定,考生應注意所規定的教材的名稱、作者、出版社等有關信息,以便按規定購買。
自考教材實行主渠道供應,即由全國考辦及省級考辦、地、縣各級考辦向考生供應教材。供應教材是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的職責。考生諮詢有關教材問題均可與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繫。有的也可從學校購入。

報名註冊

首次報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自學考試網站註冊,併到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須按規定繳報名費,並進行攝像。
《報考簡章》是考生報考的重要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包括:
(一)開考專業、科目和考試時間;
(二)報名時間、地點;
(三)報考對象和報考手續;
(四)畢業及實踐環節考核的報名及時間安排;
(五)考生應知曉的注意事項等內容。
考生通過仔細閱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試開設的專業,考試課程的時間安排,各項技能考試的時間安排,引導考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專業參加考試,避免出現錯報、漏報。 考試時間上有的地區一年考2次,有的地區一年考4次,每次都可以最多報9門可能(只要不衝突)可兼報兩個專業,許多省市都允許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但考生同時報考兩個專業時應量力而行,科學地安排好學習時間和每次應考的課程門數,以免顧此失彼。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在學校的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併到當地自學考試機構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審核批准。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可分別報考專科、本科段各專業,也可同時報考同一專業的專科和本科段,但畢業時必須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後才能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同時取得本、專科專業考試計畫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應考者,可同時辦理畢業手續)。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須持本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報考規定條件允許的本科段專業。具有國家承認的正式專科學歷者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基本原則就是以考試大綱為本。嚴格按大綱複習,提高自身的基礎知識和自學能力。 對於一些自考輔導班老師宣傳的所謂猜題、押寶,則不要輕信,更不要亂做模擬考題。因為一些模擬考題往往與考試大綱不一致,而且與考試題目大相逕庭。處理好平常積累與集中複習的關係。自考重在平常積累,集中複習是衝刺階段的必要手段。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臨考前也可以找來歷年的考試題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題原則,因為命題原則一般是穩定平衡的。 隨時關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題型變動情況。注意勞逸結合,適當調整臨考的緊張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時間。考試當天別忘了攜帶必要證件(准考證、身份證、考試副證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並準時到達考場。

校招自考

“校招自考”是相對普通高教自考(俗稱“普通自考”)而言的,是社會上對從普通高教自考中衍生出來的一種學歷認定形式的俗稱。校招自考輔導班是主考院校與優秀的教育機構聯合舉辦的助學輔導,旨在幫助考生更好地掌握學科專業知識。學生在全面系統的教學輔導下循序漸進,所以學習過程愉快有效,通過率相對得到保證。參加校招自考無須脫崗學習,通過系統學習又能真正掌握專業知識,因此以通過率高、畢業時間短文憑含金量高等特點受到社會、用人單位和考生的廣泛好評,並且得到迅速普及。是成就大學夢想,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的最佳途徑。
與普通自考相比,校招自考有著輔導性助學優勢,社科系將會優選一些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老師對考試課程的重點、難點及主要考點進行講解和輔導。

辦理畢業

應考者完成規定課程的考試和考核,並取得合格成績,可申請畢業。畢業條件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畫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並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畫自己判斷並申請畢業,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先進行網上畢業申請,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准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列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並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鑑定表》。
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後,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具體程式是考生將本人准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發給《畢業生登記表》;《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於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塗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 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學籍查詢

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民辦學歷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另外,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在黨校、成人高校、軍事院校設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讀的學生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學歷文憑考試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普通高等學校以遠程教育形式舉辦的高等學歷教育所頒發的畢業證書,以及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同樣予以承認。
教育部決定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註冊制度,並委託全國高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註冊審核、備案的技術性、事務性和網上查詢、認證服務工作,2001年以後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註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此外中心還提供學歷證書認證服務,經認證的學歷證書可在中心註冊的網上查詢。

學士學位

根據教育部的相關統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申請學士學位條件的,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科門類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
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學習成績優良;
(2)在學期間,公共課、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學校的要求、其中三門學位課程考試一次通過,且成績達到主考學校的要求;
(3)參加由省學位辦統一組織的外國語考試成績合格。非英語專業本科生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者, 可免外國語統一考試(以主考院校規定為準)。英語專業本科生考其他外國語。
(4) 非英語專業自考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須參加全省組織的成人申請學士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合格(學生在學期間每年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即60分以上。
申請辦法
凡達到上述條件和要求的本科畢業生,在領取畢業證的當年,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或主考學校的有關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有關表格。繳納一定的考務、評審等費用。對往屆本科畢業生,沒有獲得學士學位者,一律不再補授學位。
申請程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於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一式2份,交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鑑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士學位名冊於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不授予對象
高教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授予程式
1、參加學位外國語考試的考生在各主考學校報名。
2、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擬申請學位者,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和外國語考試合格證,到主考學校學位辦申請並填寫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經工作單位或有關學校審核,省自考辦審核成績後,交主考學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位者應向主考學校學位主管部門交納考務、評審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有關檔案精神執行。同時向主考學校繳納一科次的報名費。
4、主考學校學位辦將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備案,同時送省自考辦一份備查。

學歷管理

1993年以前,全國各地在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方面的做法不盡一致。有的省、市、自治區和部委對其所屬高校的學歷證書統一印製或管理,有的則由高校自行印製或管理。由於沒有對有關工作的統一要求,加之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漏洞,出現了一些辦學單位違反國家政策濫辦學和亂髮文憑的事件,影響了高等教育的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另一方面,在客觀上給不法分子偽造販賣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可乘之機。
從1993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實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學校三級管理。教育部(原國家教委)對地區、部門按招生計畫及實際畢業(結業)人數進行總量控制,統一印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和結業證書或證書的內芯;制定有關學歷證書的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學生的畢業(結業)資格審查和證書的辦法工作進行檢查、監督。2000年,教育部開始建立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此項改革將使教育部不再統一印製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內芯,改由高等學校自行印製,但必須進行電子註冊,並供網上查詢。2000年在北京、天津、遼寧、湖北、重慶五省市試點,2001年在全國實行各類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

報考條件

1、我國公民,不論民族、性別、種族、年齡、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等,包括港澳、海外僑胞都可以報考;
2、高起點考生報考自考本科需從專本套讀或專本連讀報讀,不可直接報考本科學歷(之前的高起本已被取消),獲得的專科學歷還需是國家承認的,如自考、成教、網教、、全日制、電大均可,幹部院校、民辦高校專科畢業證書不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均不可本科畢業;
3、專科起點考生需提供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專科畢業證書,條件同第2條;
4、自考本科同成考本科不同,自考本科是考試畢業時需要出示國家認證的大專證書,自考沒有入學考試,不存在是否考上,考試需要一個課程一個課程的參加,所有課程包括實踐課程通過後,才可以進行畢業論文答辯或完成畢業論文設計。

區別

民辦高校畢業證書有兩種:一是學歷文憑考試的畢業證書,按專業考試計畫規定通過全部考試,實習、實驗、畢業論文(設計)合格,鑑定合格,準予畢業,由自考委員會和考生所就讀的院校聯合頒發畢業證書;一是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該畢業證書由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一起頒發。這兩種文憑都是國家承認的學歷,本科各門課程合格後,同樣有學士學位。
學歷文憑考試是國家對尚不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學生組織的學歷認定考試,以學校辦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寬進嚴出,教考分割為特點的全日制高等學校教育。而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形式。學歷文憑和自考文憑具體的區別如下:
1、學歷文憑的所有課程中,三分之一課程參加國家統考,三分之一參加省統考,三分之一參加學校組織考試;自學考試所有課程均由國家統一組織考試。二者有三分之二的課程是相同的,但是學歷文憑每個專業要比自考同專業多4門左右的課目。
2、蓋章不同。上文我們已經提過了,學歷文憑的畢業證書由省考委與所讀院校蓋章;自考畢業證書由省考委和主考院校蓋章。二者均有兩個蓋章,但是蓋的單位是不一樣的,由此自考文憑含金量會高一些,而且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青睞自考畢業生,他們認為自考畢業生專業技能高,能力強,文憑無水分。
3、承認度不同。自考文憑名揚海外,英國、美國、加拿大、東南亞等26個國家的高校承認我國自考畢業證書,還有先前的本科學歷門檻降低至如今的專科學歷就可以報名出國留學了。我國自考生到這些指定的國家的大學學習,可以免試自考合格的課程,自考畢業生可直接攻讀學位。學歷文憑的畢業證書國外還不承認,考生需參加國外大學的入學考試併合格了才能攻讀學位。

自考十大忌

一忌一曝十寒。許多自考生自學缺乏恆心和毅力,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心情好時就看上幾頁,心情不好時就把書打入“冷宮”,如此一曝十寒,學一點,忘一點,零零碎碎,不成系統,考試成績可想而知。
二忌臨陣磨刀。一些自考生平時學習無動力、無壓力,閒時不努力,考試抱佛腳。期望考前幾天打突擊、熬長夜,就能感到“上帝”。臨近考試,手忙腳亂,面對幾門課,厚厚數冊書,倉促應戰,顧此失彼,自然不可能考出好成績。
三忌虎頭蛇尾。不少自考生開始時,心血來潮,信心百倍,幹勁十足,隨著時間的推移,或因工作忙、時間少;或因基礎差、壓力大;或因受挫折、未考過;便失去信心,中途輟學,結果功虧一簣,半途而廢。
四忌目標模糊。一些自考生事先考慮不周,見別人報考,自己也跟著報,稀里糊塗,跟著感覺走:報什麼專業、用多長時間考、一學期考幾科,都心中無底。在自學中稍遇困難,都心中無底。在自學中稍遇困難,或別的專業熱門,就隨意更改,結果白白浪費寶貴的光陰。
五忌原諒自己。一些自考生一味強調客觀條件,不從主觀上找原因,開口閉口;工作忙、時間少、事情多。忙時沒時間學,閒時不願意學,考時碰運氣。平時聽課也是想來就來,不想來就不來,芝麻大的事都成為不上課的理由,尋找藉口,原諒自己。結果浪費時間,破費金錢。
六忌只求過關。一些自考生學習目的不明確,把參加自學考試僅僅看成“混”一張文憑,淺嘗輒止,“60分萬歲”。平時學習與教材無關的書不看,與考試無關的章節不讀,死記硬背,不求甚解。結果文憑雖到手,但實際能力卻沒有多大提高。殊不知,考文憑只是手段,長知識、長能力、長水平才是目的。
七忌脫離實際。一些自考生見社會上什麼專業熱門,找工作容易就報考什麼專業,根本不考慮自己的基礎和實際。加上對主考院校、開考科目都不甚了解,見開頭幾科容易就盲目報考,顧頭不顧尾。結果考到後來才發現有難於逾越的“攔路虎”,弄得進退兩難,騎虎難下。
八忌貪多求快。一些自考生對自考的困難估計不足。幻想“一口吃成個胖子”。每次報考不分難易,都報滿四科。平時學習又不能堅持,臨近考試明知自己準備不充分,心存僥倖。不知“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的道理,四門都考,平均用力,結果四門都是“吊脖子”,無一門通過。
九忌粗心大意。一些自考生無論報讀,還是參加考試都是粗心大意:明明自己報的是理科,到考時才發現聽錯了課;還有的課程沒有聽錯,但辦理考試手續時,粗心填錯了科目代號,本來應考4學分,結果考了6學分,一筆之差,誤了半年。
十忌一知半解。不少自考生平時學習,對教材不願精讀細嚼,疏于思考,懶於動筆,眼高手低,一知半解,蜻蜓點水,學而不實。到考試時面對試卷,似懂非懂,模稜兩可,這也沒把握,那也拿不準,考試結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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