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分為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三種。學歷證書的頒發對象為: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班學生,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電視大學、函授大學、夜大學普通專科班學生。
1993年以前,全國各地在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方面的做法不盡一致。有的省、市、自治區和部委對其所屬高校的學歷證書統一印製或管理,有的則由高校自行印製或管理。由於沒有對有關工作的統一要求,加之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漏洞,出現了一些辦學單位違反國家政策濫辦學和亂髮文憑的事件,影響了高等教育的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另一方面,在客觀上給不法分子偽造販賣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以可乘之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
- 創辦時間:1993
- 所屬地區:市
- 學校屬性:普通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