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試點基本內容,發展,形式,自考本科試點與自學考試的區別,學習途徑和環境不同,考試科目數量不同,學習內容不同,“自考本科試點”需要通過的科目數量,“自考本科試點”的本科生與普通本科生區別,相同之處,不同之處,國家承認的三種教育形式,優勢,前途出路,就業,專升本,考研,考公務員,留學,試點本科熱點問題解答,本科試點最新政策,山東取消試點本科,山東省試點院校只接受本校生,江西省自考本科試點政策,
本科試點基本內容
發展
"試點本科"這個名稱開始於1998年,當時教育部鑒於儘管高等院校一再擴招,每年仍有不少學生由於種種原因達不到高校的錄取分數線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於是出台了一個規定,允許部分省市、少數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將一部分高校錄取分數線下的學生招到學校來,按照正常本科生一樣進行培養,學生通過學習,本專業規定考試科目及格,同樣發給其本科文憑,這種辦學形式與正規本科生一樣採用的培養模式,稱為"本科助學試點班",簡稱"本科試點班".2004年7月起為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要,如山東省教育廳選擇幾所社會信譽較好,教學質量高的院校所設定的一種學歷教育模式。試點本科實行學籍註冊制。即:利用高校雄厚的師資力量,濃厚的學術氛圍,科研實驗條件,進行重點授課,規範化"寬進,嚴管,優出"的辦學形式。
形式
畢業學生不但能獲得主考院校的四年本科自考文憑,每門課程平均分能達到65分以上並通過論文答辯者能獲得主考院校學士學位及相應的全國
職業資格證書。課程設定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主要有公共政治課,公共基礎課組成,為省內組織考試,是統考課(約占課程的三分之二);另一部分有專業課組成,這一部分為過程性考核(約占課程的三分之一),即在省自考辦的監督指導下,由參加試點的高等院校具體組織事實教學與考試。統考課考試時間為每年四月和十月,還有七月和一月的兩次相當於四月和十月的補考。
畢業證蓋發自考辦的章是因為這個學歷是自學考試學歷,高校的試點本科班就相當於一個全日制自學考試助學班,這個和在那些公辦的自學考試主考院校的全日制脫產自考助學班是沒有區別的,獲得本科畢業證的條件是專科畢業證+每門本科段考試合格證,獲得學位證的條件是本科畢業證+每門本科段課程平均分能達到65分+學位英語考試合格.。
按專專業不同,所考的科目也有所不同,最高有12門統考課程最底就7門統考課程,中間還有一些過程性考核。所開設的科目比較多和統招生所學的科目差不多,學校會針對需考的科目來開設課程,並開設輔助性課程,學習的比較全面。
自考本科試點與自學考試的區別
“自考本科試點”中,取決於學生拿到學歷證書的關鍵是,學生通過國家規定的相關的考試課程科目。走的是國家自學考試體系。但是,自考本科試點與自學考試並不相同。
學習途徑和環境不同
“自考本科試點”是在大學裡接受教育和學習,也就是說,自考本科試點的學生,與考上普通本科院校的大學生一樣,享受大學的高等教育。
考試科目數量不同
這也是“自考本科試點”之所以被稱為“試點”的原因。國家將規定的考試課程科目中的1/3拿出來,由主辦院校自行命題、評卷出成績。只有2/3的課程科目是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被稱為“國考”),統一評卷,並最後出成績。
而自學考試的所有考試科目必須全部通過“國考”——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出成績,學生考試壓力大,過關率不高。
學習內容不同
純自學考試是以考試過關為目的,只是通過考試過關拿到學歷。
而參加“自考本科試點”的學生,在大學裡學習,是在校大學生。他們不僅是通過考試,還要在大學裡學習到學校安排的其他課程,享有豐富多彩的大學生活。而在高職院校參加自考本科試點學習的學生,還能夠獲得職業技能和專業訓練課程。
“自考本科試點”需要通過的科目數量
本科學歷的學習和考試,分為專科段和獨立本科段。學生需要學習並通過考試的科目,一般是24門課程左右。一般來說,專科段課程0門,獨立本科段12門。學生需要全部通過專科段考試,拿到考試過關證書後,再全部通過獨立本科段課程的考試。
而“自考本科試點”的考試中,參加國考的課程只有全部課程的2/3。如下:
考試形式
| 專科段
| 本科段
| 科目總數量
|
純自學考試
| 12
| 12
| 24
|
自考本科試點2/3
| 8
| 8
| 16
|
“自考本科試點”的本科生與普通本科生區別
相同之處
(1)“自考本科試點”的本科生與普通本科生是在大學校內進行系統的高等教育,所以,兩者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環境、條件、師資、管理、畢業待遇、推薦就業等均相同。
(2)“自考本科試點”的本科生在畢業後,考研、考公務員、出國留學與本科生相同。
不同之處
(1)兩者在學習期間的考試方式不同。普通本科生由學校出卷、評卷給學生成績;自考本科試點學生部分課程由省考試院出卷、評卷給學生成績。
(2)“自考本科試點”學生的畢業證書除主考院校印章外,加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章。
(3)我國普通本科教育教學內容,偏重理論教學,教師所教和學生所學的內容,一直以來,存在著嚴重的偏離社會和經濟建設需求的現象和弊端。社會上對於高等教育內容進行改革的呼籲也早已是越來越高。所以,普通高校的本科生,由於所學不適應社會實際需求,就業難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4)“自考本科試點”的本科證的含金量高於普通高校本科證。
普通本科學生是“嚴進寬出”,“自考本科試點”的學生是“寬進嚴出”。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兩者的畢業證的含金量不同。眾所周知,由於我國普通高校本科學生的“寬出”事實,而近年來高校教育教學質量事實上的嚴重下降,普通高校大學畢業證很容易就取得,畢業證的“含金量”和大學生的實際水平早就失去了過去在社會上人們心目中的分量。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國的大學學歷證書很少受到國外承認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學考試的畢業證,使學生憑藉個人努力,一門一門地通過“國考”考取出來的畢業證,反倒受到了人們的認可。因為大家都清楚地明白,不努力,不認真學習,是無法通過難度相當高的國考的。這也就是通過“自學考試”取得的學歷證書反倒受到很多國家承認的原因。雖然,“自考本科試點”的政策大大減少了學生考試的科目,但是仍然要通過一定數量的“國考”。所以,“嚴出”的本科學歷證書的含金量是要高於普通高校的“寬出”的畢業證的。
過去,有的人不太認可“自學考試”畢業證,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學考試的人沒有經過大學四年全日制的系統教育和學習,沒有經過大學文化的薰陶。但是,現在,接受“自考本科試點”教育的學生同樣是全日制的大學生。所以, “自考本科試點”的畢業生與普通高校的畢業生,在全日制學習這個問題上的區別已經不存在了。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社會對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就業形勢也日益嚴峻。本科學歷無疑是一個基本的就業門檻。
國家承認的三種教育形式
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自考本科、自考專科、自考本科試點)
自考本科報名條件:
①、具有國家承認的正式專科學歷者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
②、黨校及幹部函授大學專科畢業人員,不具備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資格。
③、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
④、報考本科段的具體規定參見所報專業的開考計畫。
優勢
(一)自考學歷教育規模穩中有升,非學歷教育規模快速發展。
2004年,全國自學考試學歷教育部分共有1235萬人次報考,比2003年的1156萬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約為7%,報考人數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蘇、河北、江西等。全國統一開設的非學歷證書考試項目報考規模達400多萬人次,其中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增長27%,英語等級考試(PETS)增長51%。
(二)自考的繼續教育性質凸顯,高中畢業生、專科生成為生源主體。
從考生的構成分析,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考生規模繼續擴大,全年總計642萬人次,占到考生總數的52%;成為自學考試生源的主體。此外,在職考生的人數也在不斷增長,說明繼續學習有著巨大的社會需求,自學考試靈活、開放的特點符合社會需要。
(三)本科教育需求旺盛,專科教育略有下降。
2004年四次學歷教育考試,本科報考為683萬人次,比2003年的570萬人次增長20%,保持了旺盛增長的勢頭,專科為552萬人次,比2003年的586萬人次略有下降,這種狀況與考生的成分構成基本一致。
(四)專業設定更加體現針對性,向多品種小規模方向發展。
2004年共頒布全國統一的考試計畫9個,是2001年以來最多的一年。共受理25個省上報的專業考試計畫398個,其中本科專業247個,占62.1%。在上報的專業考試計畫中,新設定專業132個,占33.2%。
前途出路
就業
《條例》中對畢業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確的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範圍內有計畫地擇優錄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自考實際待遇;取得自考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證,
不能考教師編制,現今教育局教師統一招聘簡章。
不能報考事業單位,各事業單位招聘簡章;均註明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才可報考。
[並且有戶籍限制,必須是本縣或本市戶籍(含生源地戶籍)]。
專升本
專升本考試是大學專科層次學生進入本科層次階段學習的選拔考試的簡稱,是中國大陸教育體制大專層次學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試制度。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教育制度也變得越來越來開放,專升本的途徑已不僅僅局限於普通教育(統招),逐漸從單一的傳統教育向多元化發展。
專升本有兩大類型:第一類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普通高校全日制統招專升本),選拔各省當年應屆普通高校全日制(統招入學)的專科畢業生,在廣東又稱為專插本;第二類是成人教育專升本。分為四種途徑,包括
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業餘,函授)、遠程教育(網路教育)專升本、廣播電視大學開放教育專升本。
考研
自考本科畢業生不論是否已取得學位,只要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就能按照大學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自考生可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一般每年11月)之前,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手續。
考公務員
部分公務員職位的學歷要求是專科或者沒有要求是全日制本科,所以自考生可以參加這些職位的公務員考試。
留學
目前有23個國家承認中國的自考學歷,其中不乏美英、澳洲、日韓、新加坡這樣的已開發國家,如果經濟允許的話,自考生可以選擇留學。
試點本科熱點問題解答
1.什麼是試點本科? 它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有什麼區別?
答:“試點本科”屬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範疇,國家承認學歷,符合條件的可以授予學士學位,在考研、考公務員等與國家統招本科學生同等待遇。與一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同的是:試點本科的專業課(約占總課程的1/3)為過程性考核過程,即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監督、指導下,由參加試點本科的高等院校具體組織實施教學與考試;公共課(約占總課程的1/3)可有條件的免考;而只有部分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約占總課程的1/3)需參加全國或全省考試。一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則所有課程都需要參加全國或全省的統一考試。
2.過程性考核是如何實施的呢?
答:“過程性考核”由我院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組織實施,採取多種形式的考核方法來檢驗學生的學習情況、掌握知識的水平,要求對每一學分所涵蓋的內容,學習結束後,應進行一次階段性考核,本課程結束後,進行一次綜合水平考試。
3.在校生參加自學考試,部分課程是如何進行免考的?
答:根據山東省高教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細則的規定,對符合免考規定的課程給予免考。
(2)公共基礎課的免考問題
(3)高等數學課程的免考問題
數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高等數學課程合格的,不能免考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本科畢業生高等數學課程合格的,可免考本科自考的高等數學課程。
(4)英語課程免考的問題
根據省考試院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免考本科的英語課。
各類外語專業及專科以上畢業生;獲得大學外語國家四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學過英語,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以免考本科英語課程;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證書考試PET-3級筆試合格成績或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本科英語課程。
(5).“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課程的免考問題
計算機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套用技術證書(NIT)考試《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套用》”模組合格證書者,可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課程。
(6)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的免考問題
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高教自考專科或本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要求較低的課程。
3.參加本科試點考試的考生是如何註冊的?
答:凡參加本科試點學習的學生,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工作,按專業進行編班,按省、市考辦自學考試報名管理辦法集體組織報名,報名結束後,每位學生即取得自學考試的考試號,取得了考籍,這樣學生就可以參加國家統考課的考試。
4.參加本科試點考試的考生的學籍與考籍是如何管理的?
(1)學籍 學校統一對參加該項學習的每位學生的基本身份信息、照片信息和過程性考核信息及階段思想政治鑑定等建立學籍檔案。申請畢業時,一併送市、省考辦審查。
(2)考籍 由省市考辦分別建立
5.試點本科是如何辦理畢業的?
學生必須按照專業考試計畫,全部通考課程、過程性考核、實踐環節考核及畢業考核均合格以上,經學校檢定合格,經省、市考辦審查合格者,本科層次需專科畢業或本科學習三年以上授予本科畢業證書。
6.參加本科試點考試的在校生如何獲得學位?
答:參加本科學歷層次考試的在校生如果達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要求,同時符合自學考試有關規定者,可以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自學考試在學位授予上的具體規定主要有以下四條:(1)各科成績平均在65分及以上;(2)畢業論文達到良好及以上;(3)無作弊記錄;(4)學位英語考試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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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改革試點方案
關於公布《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魯招考[2010]35號
各市及勝利石油管理局自學(招生)考試辦公室(中心)、有關院校:
為規範助學機構辦學行為,促進自學考試健康發展,培養社會需要的套用型人才,特制定《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試點方案》,現予以公布,請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試點方案
為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 搭建終身學習“立交橋”,促進各級各類教育縱向銜接、橫向溝通,滿足個人多樣化的學習和發展需要,培養山東省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更好地發揮社會助學組織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中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和規範試點工作,特制定此試點方案。
一、指導思想
培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套用型人才,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加強自考生的助學,科學合理評價考生學業成績,提高自學考試質量。
二、試點院校審批
擬參加試點的院校向所屬市級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市級考試機構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後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專業主考院校審核、審批試點資格和試點專業。每年省、市級考試機構和主考院校對試點院校組織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試點院校將取消其試點資格。審批後兩年內考生人數達不到要求或沒有註冊考生的,試點資格自動失效。
三、試點專業審批
由試點院校提出申請,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會同專業主考院校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開設或停止試點專業。
四、試點考生註冊
(一)試點考生實行註冊制,每年12月底之前,試點院校將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註冊信息報市級考試機構審查驗收,市級考試機構將審核合格的考生信息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二)試點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註冊報考,不得將校外社會考生及其他助學組織考生納入本校註冊報考範圍。
五、考試的組織及要求
(一)統考課程的考試:統考課程按國家考試的要求由省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試點院校所在市級考試機構統一設考點、編排考場、組織監考。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必須是試點院校已註冊的在校生,由試點院校按省、市報名管理辦法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二)實踐課程的考核:專業主考院校按照國家、省級考試機構要求編制實踐課程考核大綱,考核大綱含學習過程評價和綜合考核。試點院校按照考核大綱要求嚴格管理,認真教學,注重考生實踐套用能力的培養。學習過程評價由試點院校根據考核大綱要求在教學過程中進行,綜合考核由主考院校命題,市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核。試點院校將學習過程評價成績報主考院校,主考院校將兩項成績合併後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各專業畢業環節的考核由專業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
(四)各項考試費用按我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魯價費發[2002]68號檔案規定執行。
六、學籍、考籍的管理
(一)試點院校必須按省、市級考試機構及主考院校的規定、要求建立完整、規範的考生學籍檔案。
(二)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按專業考試計畫全部統考課程、實踐考核課程、畢業環節考核均合格,試點院校鑑定合格,經省、市級考試機構審查合格後,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管理辦法辦理畢業手續;本科專業在滿足上述條件下,須取得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後,方可辦理自考本科畢業手續。
(三)參加本科專業試點考試的考生其學業達到國家規定的學士學位標準者,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22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省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四)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要零起點註冊,註冊2年內不得借考、轉考。註冊2年後方可辦理畢業手續。如果在校學習期間所學的自學考試專業不能畢業,其學籍仍然在試點院校保留,註冊滿5年仍未畢業者,將按社會考生對待,實踐課程成績不予保留,統考課程考籍檔案轉入考生欲轉入的市考試機構。
(五)課程免考按省考委制定的《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執行。
七、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一)主考院校要指定專人負責試點工作,精心組織,認真負責,做好對試點院校的指導、監督、考核。主考院校負責制定專業考試計畫、編寫考核大綱、命題、制卷、閱卷、畢業環節考核、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工作。
(二)試點院校要成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確保人才培養的質量。
(三)試點院校要根據專業考試計畫、考試大綱的要求和考試課程的安排,制定相關的教學輔導計畫報主考院校,接受主考院校對教學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市級考試機構負責試點院校的註冊、考核、監督、檢查、評估等各項管理工作。
八、試點方案的實施
本試點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自本方案實施起,不再按魯教考辦[2003]98號檔案註冊新考生,已註冊的考生,按原方案執行,要認真負責的完成教學、管理等各項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負責,精心組織,加強聯繫,密切合作,切實把試點工作做好。
本科試點最新政策
山東取消試點本科
2010年6月,山東省出台《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改革試點方案》,叫停“試點本科”,新的自考助學試點院校要重新經過審核確定,並且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註冊報考,學生的考試課程也變為統考課程與實踐課程兩部分,取消了原先的校考課程。
山東省試點院校只接受本校生
據悉,院校申請試點資格後,每年省、市級考試機構和主考院校對試點院校組織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試點院校將取消其試點資格。
審批後兩年內考生人數達不到要求或沒有註冊考生的,試點資格自動失效。
試點考生實行註冊制,每年12月底之前,試點院校將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註冊信息報市級考試機構審查驗收,市級考試機構將審核合格的考生信息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試點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註冊報考,不得將校外社會考生及其他助學組織考生納入本校註冊報考範圍。
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要零起點註冊,註冊2年內不得借考、轉考。註冊2年後方可辦理畢業手續。
如果在校學習期間所學的自學考試專業不能畢業,其學籍仍然在試點院校保留,註冊滿5年仍未畢業者,將按社會考生對待,實踐課程成績不予保留,統考課程考籍檔案轉入考生欲轉入的市考試機構。
江西省自考本科試點政策
2012年2月江西省考試院發文,2012年學期開始,江西藍天學院增設了工程管理等10個本科專業為自考綜合改革試點專業。至此,該校24個自考本科專業都進入了新一輪國家自考綜合改革試點專業(以下簡稱“試點本科”),實現了自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專升本”。據了解,在自考本科專業中涉及專業之廣,改革力度之大的本科試點改革,在全國目前只有一家。
據介紹,已出台的“試點本科”方案,進一步調整了專業培養目標,課程設定得到最佳化。鑒於“試點本科”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由原學科型向套用型轉變,所以課程設定由原“公共課”和“專業課”兩大塊調整為“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和“選考課程”三大塊。突出專業核心能力的培養,擴大了學生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學課程的範圍。同時,對課程評價體系進行了改革,不僅課程更符合學生成才需要,而且加大了實踐性課程考核的比例。實踐性課程的考核採用紙筆考試與實踐考試相結合的考核方式,其總成績中卷面成績占70%,實踐成績占30%,卷面考核和實踐考核均由試點學校自行組織實施。實踐考核重點考核學生的學習過程,即學生到課和平時作業,以及技能測試等情況,這種考核方式,更加符合自考學生的學習特點。
另據了解,接受“試點本科”教育、分享“試點本科”教育成果的對象較為廣泛。可以是高中畢業生,也可以是達到了專科線的高考生,他們和統招本科生一樣,四年就可以完成“試點本科”學業。另外,成人專科、自考專科、普通專科的畢業生,只要用一年左右的時間,也可以完成“試點本科”的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