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臨猗縣監察局主要職責: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勤政廉政。
四、開展行政監察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協助縣黨工委(區委)和縣管委會、縣政府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五、會同縣黨工委(縣委)組織部、縣機關部門以及各鎮(街道、開發分區)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鎮(街道、開發分區)監察室領導幹部選;負責對縣監察局派駐有關部門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進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見;組織和導全縣監察系統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協助縣黨工委(縣委)和縣管委會(縣政府)抓好縣管領導部的勤政廉政;協助縣管委會、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和糾風工作。
七、承辦縣監局和縣黨工委(縣委)和縣管委會(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科室職能: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縣紀委常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任務協調組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及情況綜合。負責聯繫特邀監察員及監察學會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公文運轉、秘書、文印、檔案、機要、通訊、信息、保密工作。指導全縣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和組織建設,負責有關紀檢監察幹部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
二、黨風廉政建設室
科室職能:綜合、分析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縣、鄉黨委和縣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工委)民主生活會的情況,監督、檢查全縣各級黨委、
政府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以及黨中央、黨委、
臨猗縣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巡視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綜合,負責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信訪室
科室職能:負責接待處理民眾反映監督監察對象的來信來訪,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並負責部分案件的檢查或初核,承辦、轉辦、督辦、有關信訪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辦理檢舉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來信來訪工作,綜合反映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綜合、指導、監督全縣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四、紀檢監察室
科室職能:負責縣委管理幹部違紀案件及其他監督、監察對象重大典型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查辦案件工作的統計、綜合、協調、參謀、服務等案件管理工作和全縣案件管理工作的綜合匯總上報工作,聯繫協調駐我縣上管單位的案件管理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分管區域、部門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以及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負責分管區域、部門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工作的指導、督辦和情況綜合,負責有關交辦的案件的查辦工作,配合有關科室起草典型案件通報等。
五、案件審理室情況
科室職能:負責本級違紀案件的審理工作,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工作,檢查指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工作,承辦行政訴訟規定的有關行政應訴工作。
六、宣傳教育室
科室職能:負責宣傳紀檢監察方針、政策以及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風紀、政風政紀教育,組織、指導紀檢監察系統的電化教育和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典型案件通報、剖析和新聞發布工作。
七、執法監察室
科室職能:負責監督檢查鄉鎮(街)黨委、政府(辦事處),縣直各行政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縣委、縣政府重要決策的情況。依據《行政監察法》負責對全縣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員實行監察,查處違法和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負責綜合、指導全縣開展各類執法監察工作。
八、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科室職能: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縣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和專項治理工作,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提出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糾正和查處有關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方面的存在的問題。
九、幹部室
十、培訓中心
十一、網路中心
十二、農廉室
十三、效能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