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縣住建局

臨猗縣住建局是縣人民政府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猗縣住建局
  • 地區:臨猗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簡介

臨猗縣住建局是縣人民政府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擔負著全縣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重任,對建築業、公用事業、房地產業進行管理,對全縣的城鄉規劃,包括集鎮村莊規劃、建築、設計、質監、房產管理、城市客運、城市供水節水、城市環衛、城市園林綠化等進行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局機關內設一室三股,現有幹部職工共65人。下屬企事業單位18個,共有幹部職工561人。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擬定本縣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開發區、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的規劃工作及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並具體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內的城市規劃實施工作;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依法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定點,參與城市土地出租轉讓的規劃管理;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勘察和工程測量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三)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燃氣、熱力、公共客運(含出租汽車)、城市道路、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市政、市容、環衛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城市防洪、排水;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承擔臨猗城區的蓄水、供水、用水管理職能;指導和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監察工作。
(四)負責收繳有關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管理費用;安排城市維護與市政公用設施的年度資金計畫和村鎮建設、抗震防災等補助資金計畫;審批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預(決)算。
(五)指導和管理全縣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辦法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調查、實施;負責小城鎮建設試點工作。
(六)主管全縣建築業和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和規範建築市場;負責全縣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建築預製件、建築裝璜的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建設工程的項目報建、招標投標、工程管理、質量監督、施工安全,參與竣工驗收;管理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建築業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工作;負責全縣建築節能的有關工作。
(七)主管全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省制定的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辦法、規劃;及時發布人工、材料、機械等費用調整係數及辦法;仲裁有關建築經濟糾紛。
(八)主管全縣建設抗震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參與人防工程建設及其開發利用工作。
(九)主管全縣房地產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房產轉讓、抵押和房屋租賃以及城鎮住宅產業化工作;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房產權屬管理工作; 主管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定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綜合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擬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與管理行業技術引進工作;指導建設機械、建築工業製品的生產和管理。
(十一)制定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以及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指導全縣建築行業勞動保險費用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宣傳、信訪、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辦理機關文書檔案工作;起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工作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工作,督察督辦重要工作事項;參與擬定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政策和重大政策問題;參與並研究全縣建設立法規劃和計畫;管理指導城鄉建設檔案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指導和管理機關、下屬單位的保密、治安保衛、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資管理工作;組織建設系統幹部職工進行學習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配合有關股室搞好全縣建設隊伍各類人員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制定建設系統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貫徹執行工作;負責建設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審查、修改、撤銷、廢止、備案工作;負責全縣建設系統的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應訴和賠償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考評工作,頒發證件、銷繳證件工作;負責全局經濟契約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離退體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離退體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城市維護投資計畫和城市基礎項目計畫;負責編制建設系統年度財務計畫和執行工作;組織建設系統重點工程項目的融資、籌資和資金的爭取工作;監督檢查局屬各單位財務收支計畫、使用情況及審計工作;負責管理行業統計綜合報表工作;負責全局經濟契約的簽訂、資金的撥付和結算工作;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經濟指標的考核工作;監督管理局屬各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財政預、決算工作;負責搞好基礎設施建設的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各項計畫的立項、審查、報批、審報工作。
城鄉規劃管理股:宣傳、貫徹《城市規劃法》以及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和勘測方面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縣城鄉規劃、城市測繪、雕塑、戶外固定廣告設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檢查落實;負責組織編制、補充、修訂、調整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各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城市規劃區內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評審;負責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選址意見書》;負責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受理建設項目用地規劃的申請,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質和建設內容,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區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戶外廣告設定、裝修、雕塑等以及行政轄區內重要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和審定全縣村鎮規劃,並依據法律、法規對村鎮實施規劃管理。指導全縣行政轄區內村鎮規劃;負責小城鎮規劃建設試點工作;負責糾正違犯城市規劃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受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建設工程的現場驗線和參加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管理驗收合格證》;負責培訓規劃管理人員、建築報建特許人、城市規劃監督員;負責建立全縣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組織、推動城鄉規劃科技進步、人才開發和內外交流;負責城市規劃檔案的收集、保存、查詢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鎮、區)、村規劃編制、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鎮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鄉(鎮、區)、村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和標準設計、通用設計推廣工作;指導全縣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組織指導全縣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縣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和重點鎮的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受災地區村鎮重建和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遷移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村容鎮貌管理工作;提出全縣進城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承擔全縣歷史文化、旅遊特色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建築管理股: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秩序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全省工程建設、建築業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全縣工程建設縣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督縣級各類工程建設定額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全縣工程造價信息;制定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房屋建築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築工程擔保管理、勞動保險等有關工作;負責認定全縣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認定全縣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工作。負責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資格認證、工程監理管理工作。負責施工、監理工程造價諮詢等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的認證工作;指導和管理外地入臨施工隊伍和本縣勞務輸出工作;負責建設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準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對建築企業一線操作工人專業技術進行培訓、鑑定和發證工作;負責全縣建築節能的推廣使用、城鎮減排工作;貫徹執行建築節能、工程勘察設計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方針政策;負責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建設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究、開發、檢測、認定和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革新、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勘察設計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公用事業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縣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和安全運營工作;擬定全縣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制度;負責縣城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供氣、供熱、城市照明、城市道路、橋樑建設及地面附屬設施和地下管網配套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供熱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全縣市政公用企業和技術人員的初審和審報工作與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認證工作;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共內生物多樣性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參與城市防汛防洪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立項、建設和竣工驗收工作;監督管理縣城道路開挖審批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城的綜合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業、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的城建監察工作,擬定治理方案、措施和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各單位的履職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監督管理縣城規劃區內廣告牌匾的規劃設定審批工作;負責全縣生活、醫療垃圾處理配套設施建設、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城市生活、醫療垃圾處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全縣房地產市場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房屋安全使用工作。擬定全縣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全縣城鎮土地使用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城鎮綜合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城市房屋拆遷、房產登記發證、房地產評估、物業管理和經濟適用房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資質管理;監督管理全縣房屋權屬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園林綠化管理股: 負責縣城園林綠化的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區)園林綠化工作;監督管理縣城規劃區內實行綠線、綠章管理制度,並擬定全縣園林綠化方面政策、制度;負責全縣綠化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和審核工作;負責審查審批園林、綠化種植設計方案;負責監督全縣古樹名木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外地綠化企業入臨承攬綠化工程許可證;監督指導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縣公園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參與指導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和審查報批工作;監督管理縣城園林綠化綠地、綠帶的開口審批工作。
工程質量安全股: 負責全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管全縣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參與全縣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全縣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組織編制全縣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備案;負責施工現場綜合評價、工程質量、勞動安全檢查;指導和監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工程質量、勞動安全工作;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工業產品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建築行業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標準化工地證書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縣城施工許可證審批工作;執行全省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
重點辦:負責全系統所有工程項目有關資料收集、統一整理、匯總並將涉及的有關數據上報下傳;負責全系統政府財政、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資及國債等資金支出的工程項目預(結)算的審核,並報財政局評審,將評審結果反饋各申報單位作為局財務與財政局支付工程款的依據;根據各實施單位報送工程進度款支付情況進行匯總,為局長決策提供可靠依據,並將有關數據報送有關單位;服從局工作安排,完成交給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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