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縣水利局

臨猗縣水利局水利局共有幹部職工49人,其中局機關21人,水資辦26人,水經辦2人。全系統256人,其中幹部50名,職工206名,中級職稱6人,初級職稱23人,高級工57人,中級工29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猗縣水利局
  • 外文名:無
  • 幹部職工:49人
  • 局機關:21人
  • 水資辦:26人
  • 水經辦:2人
簡介,機構職責,下設機構,辦公室,計財股,管理股,農水股,水保股,

簡介

機關轄辦公室、計財股、農水股、水保股、管理股、水經辦、水資辦等7個股室。下屬單位共有楊范站、元上站、回龍站、抗旱服務隊、供水公司等經濟實體。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本省、市有關水利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各項水法規的宣傳、貫徹、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2)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3)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規定。
(4)按照國家及本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流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5)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鄉(鎮、區)間的水事糾紛。
(6)對全縣水利系統財務、財會人員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施管理和監督;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計畫安排和調節。
(7) 組織編制全縣水利基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實施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對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作規程、規範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負責水利行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8)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境內重點流域、河道、泉域、河岸灘涂和鹽鹼地區治理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
(9)負責並指導全縣城鄉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10) 負責並指導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對有關水上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
(11)負責全縣水利方面的科技、外事、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12)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工作;對主要河道、主要水利工程禾城區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3)負責全縣漁業和漁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14)負責全縣大中型灌區行業管理工作。
(15)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供水、水價格等調節意見。

下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宣傳、信訪、政務督查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協調水利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

計財股

擬定全縣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縣內流域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審核全縣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有關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負責縣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編制全縣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和全縣水利項目招商引資工作;編制縣級水利部門預決算;承擔全縣水利資金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全縣水利規費徵收;承擔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

管理股

指導編制全縣河流治理、開發及保護規劃;指導全縣河流行洪安全和治理、開發;負責縣管河流治理、開發及保護利用;審定及河排污口設定;負責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設和管理。

農水股

提出全縣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及政策建議;負責小型灌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編制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建設及管理工作;擬定有關規範、標準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鄉(鎮)供水、排水和農村飲水政策;負責大型農村飲水供水工程設計審批工作。

水保股

制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對有關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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