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林業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相關規劃。
(2)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林業資金;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程;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的建設和管理。
(4)組織、指導全縣林業資源(含經濟林、薪炭林及其它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全縣國有林區的國有林業資源;組織全縣林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林業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全縣林業採伐限額,經上級部門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全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全縣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和審核。
(5)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在國家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指導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林地保護工作;負責瀕危物種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報工作。
(6)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林業防火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7)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批、報批全縣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8)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9)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10)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單位職責,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1.協助管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督查督辦、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職稱評定、行政事務管理。
2.承辦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全縣林業系統的對外宣傳、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全系統黨組織建設的各項工作。
4.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福利工作、林業統計工作。
5.負責林業事業費、行政經費、育林基金收繳、項目經費使用管理工作。
6.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各項工作。
7.監督各基層單位的財務使用、執法人員執法行為、國家工作人員工作行為,負責林業局行政複議工作。
(二)森林資源管理科
1.組織對森林資源的調查、區劃。負責森林資源經營編案、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資源消耗情況檢查、全縣森林資源檔案建立、森林資源統計上報。
2.制訂全縣年採伐限額,管理、審核、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運輸證。
3.監督林業用地的使用情況,調解和處理山林糾紛,發放《林權證》,打擊亂占林地的行為。
4.辦理林業行政處罰授權證書,對違反《森林法》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5.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犯罪行為,查處亂砍濫伐違法行為。
6.積極配合和協調聯防區和毗鄰地區開展護林聯防工作。
7.負責林業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8.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植物檢疫工作,普及森防檢疫知識和培訓工作。
9.負責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三)營林科
1.負責全縣國土綠化檢查、指導、協調和評比表彰。
2.負責全縣營林生產的規劃設計、營林檔案建立。
3.指導營林生產、種苗繁育、質量監督,造林驗收、封山育林工作。
4.負責林業項目的立項設計、世行項目林的管理工作。
5.負責對基層林業工作站業務管理,並做好指導工作。
6.負責全縣林業項目實施工作。
7.負責林業新科技的套用和推廣、技術培訓,做好林業信息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管振波
地理位置
地址:府西街1468號
臨猗縣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