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猗縣審計局
- 成立於:一九八三年
- 建制:正科級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機構職能
(二)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法規、政策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監督: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
2、縣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下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審計署、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國家、省重點建設項目。
6、本縣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概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7、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縣人民政府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10、縣有關部門及鄉黨政領導幹部、縣屬國有及控股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11、其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事項。
(四)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配合有關組織和部門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縣及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對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進行審計監督檢查;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八)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辦公室、財政股、金融股、法制股、經濟責任股、監察室、行政事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