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暫行辦法》是規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臨湘市地區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湘市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暫行辦法
- 類型:辦法
- 地區:臨湘市
- 目的:規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
《臨湘市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暫行辦法》是規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臨湘市地區法規。
《臨湘市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暫行辦法》是規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的臨湘市地區法規。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社會秩序,規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協調發展,根據《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
《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已經2008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 批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8號 實施時間 2009年4月1日起 通過時間 ...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適用本辦法。外...
本條例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省或者在本省內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居住的公民。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公共服務、權益保障和居住管理。第三條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遵循以人為本、公平對待、便民高效、合理引導...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6年11月16日省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共六章四十四條,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6月5日發布的《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
《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於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 發布部門 湖北省人大(含常委會) 發布日期 2012年09月29日 實施日期 2013年01月...
第一條 為了規範居住證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居住證及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聘用流動人口協管員。流動人口協管員的規模、聘用條件、聘用程式及其工作職責和管理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需要,在現有流動人口信息系統基礎上,...
《黑龍江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在2012.05.30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四章 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陝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經陝西省人民政府2012年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2012年8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號發布。該《辦法》共33條,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陝西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予以...
第一條 為了規範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雲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
第一條 為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規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進入本省...
《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於2011年12月28日杭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7次會議通過,2012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批准,2012年4月19日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5月11日省政府第1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暫住人口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發〔1995〕118號頒布,1998年4月30日...
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居住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本縣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務的合法憑證。第五條縣各相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農場)應當加強對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領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是2011年3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檔案,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關於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兵發〔2012〕31號,各師、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兵團辦公廳,二○一二年四月...
《福建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9年9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條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9月26日 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規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蘭州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規範流動人口...
《居住證》實行一人一證和年度簽注,具體管理辦法由自治區公安機關規定。”將第四條第二款改為第三款,修改為:“《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太原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 (2013年2月27日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13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規範流動...
《青海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經2011年8月2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9月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0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居住管理、權益保障與公共服務、法律責任、附則5章35條,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
《寧夏回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在2012.11.22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加強和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對全市20個鄉鎮計生服務所行使業務指導、編制管理和人員調配職能。下設機構 臨湘市計畫生育服務站 臨湘市計畫生育服務站地處臨湘市區,現有醫療技術人員22人,其中高級職稱1人,副高級職稱1人,中級職稱2人,初級職稱18人。技術人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