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笛卡爾(Rene Descartes,1596-1650)在他所著的《哲學原理》中討論碰撞問題時引進了動量的概念,用以度量運動。1687年牛頓(Isac Newton,1642-1727)在他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中把動量的改變來度量力。與此不同的是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在1686年的一篇論文中抨擊笛卡爾,主張用質量乘速度的平方來度量運動,萊布尼茲稱之為活力。把牛頓由動量所度量的力也稱為死力。萊布尼茲的主張正好和1669年惠更斯關於碰撞問題研究的結論一致,該結論說“兩個物體相互碰撞時,它們的質量與速度平方乘積之和在碰撞前後保持不變。”從萊布尼茲挑起爭論起,形成了以笛卡爾和萊布尼茲兩大派的論爭。
這場論戰延續了近半個世紀,許多學者都參加了論戰,並且各有實驗佐證。一直到1743年法國學者達朗貝爾(Jean le Rond d'Alembert,1717-1783)在他的《論動力學》中說:“對於量度一個力來說,用它給予一個受它作用而通過一定距離的物體的活力,或者用它給予受它作用一定時間的物體的動量同樣都是合理的。”在這裡,達朗貝爾揭示了活力是按作用距離力的量度,而動量是按作用時間力的量度。這場爭論終於塵埃落定了。活力才作為一個正式的力學名詞為力學家們普遍接受。活力雖然為力學家接受了,但是它與力的關係並沒有弄清楚。
關於熱的精確理論應當從製造溫度計開始。從17世紀開始,在義大利有伽利略(Galilei Galileo,1564-1642)等人開始製做溫度計。但是由於採用的溫標比較不方便,所以後人使用的很少。比較早的實用溫標是德國物理學家華倫海(Daniel Gabriel Fahrenheit ,1686-1736)從1714年開始使用水銀做溫度計,並且不斷改進,直到1714年確定了現在所稱的華氏溫標。直到華倫海去世後,科學家才正式確定華氏溫標,以水的沸點為212度,把32度定為水的冰點。所以這樣規定,是要儘量使通常的溫度避免取負值。
布萊克基於這些實驗事實於1760年開始認識到熱量與溫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進而在1761年他引入了“潛熱”概念。其後,法國科學家拉瓦錫(Antoine-Laurent de Lavoisier,1743-1794)與拉普拉斯(Pierre Simom Laplace,1749-1827)合作在1780年提出了正確測量物質熱容量的方法。由於熱的精確度量的成熟,1822年法國學者傅立葉(Jean Baptiste Joseph Fourier, 1768~1830)出版了他多年關於熱學研究的總結著作《熱的解析理論》。
1858年,世界又重新發現了邁爾,他從精神病院出來以後,被瑞士巴塞爾自然科學院授為榮譽博士。晚年的邁爾也可以說是苦盡甘來,在晚年他先後獲得了英國皇家學會的科普利獎章,還獲得了蒂賓根大學的榮譽哲學博士、巴伐利亞和義大利都令科學院院士的稱號。1878年3月20日邁爾在海爾布逝世。1842年3月,邁爾寫了一篇短文《關於無機界的力的看法》寄給了《藥劑學和化學編年史》的主編、德國化學家李比希(Justus von Liebig,1803-1873),李比希立即答應使用這篇文章。機械的熱功當量在這篇文章中得到第一次說明。文中說:“人們發現,一重物從大約365米高處下落所做的功,相當於把同重量的水從0℃升到1℃所需的熱量。”他的文章發表於1842年5月。邁爾是最早進行熱功當量實驗的學者,在1842年,他用一匹馬拉機械裝置去攪拌鍋中的紙漿,比較了馬所做的功與紙漿的溫升,給出了熱功當量的數值。他的實驗比起後來焦耳的實驗來,顯得粗糙,但是他深深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大意義,並且最早表述了能量守恆定律。他在1842年底給友人的信中說:“我主觀認為,表明我的定律的絕對真理性的是這種相反的證明:即一個在科學上得到普遍公認的定理:永動機的設計在理論上是絕對不可能的(這就是說,即使人們不考慮力學上的困難,比方說摩擦等等,人們也不可能成功地由思想上設計出來)。而我的斷言可以全部被視為從這種不能原則中得出的純結論。要是有人否認我的這個定理,那么我就能立即建造一部永動機。”邁爾的論文沒有引起社會重視,為了補足第一篇論文沒有計算、過於簡要的缺點,他寫了第二篇論文,結果如石沉大海,沒有被採用。他論證了太陽是地球上所有有生命能與非生命能的最終源泉。後來亥姆霍茲與焦耳的論文相繼發表,人們將能量守恆定理的發明人歸於亥姆霍茲與焦耳。而他的論文既早又系統,卻不僅得不到承認,而且還招來了一些攻擊文章。再加1848年,他禍不單行,兩個孩子夭折、弟弟又因參加革命活動受牽連。1849年,邁爾從三樓跳下,從此成為重殘,而後又被診斷為精神分裂,送入精神病院,醫生們認為他經常談論的那種新發現,是一種自大狂的精神病症狀。1858年亥姆霍茲閱讀了邁爾1852年的論文,並且承認邁爾早於自己影響很廣的論文。克勞修斯也認為邁爾是守恆定律的發現者。克勞修斯把這一事實告訴了英國聲學家丁鐸爾(John Tyndall,1820-1893),一直到1862年由於丁鐸爾在倫敦皇家學會上系統介紹了他的工作,他的成就才得到社會公認。1860年邁爾的早期論文翻譯成英文出版,1870年之邁爾被選為巴黎科學院的通訊成員,並且獲得了彭賽列獎(Prix Poncelet)。之後邁爾的命運有很大的改善。
亥姆霍茲
亥姆霍茲(Hermann von Helmholtz,1821-1894)出生在一個德國的窮教員家裡,中學畢業後在軍隊服役8年,取得公費進入在柏林的王家醫學科學院。1842年亥姆霍茲獲得了博士學位。1845年他參加了由年輕的學者組織的柏林物理學協會,之後他經常參加協會活動,除作軍醫之外他還研究一切他感興趣的問題。1847年7月23日他向物理學協會作了題為《論力的守恆》的著名報告。報告後,他將文章交給《物理學編年史》的編輯,不料又經歷了和6年前邁爾的稿件一樣的命運,編輯以沒有實驗事實為由拒絕刊登。後來他將這篇論文作為小冊子在另一家有名的出版社出版了。文章的結論與1843年焦耳的實驗完全一致,很快就被人們稱為“自然界最高又最重要的原理”。時間僅差數年,又由於有有名的出版社出版,他與邁爾的命運完全不同。後來英國學者開爾文採用了楊所提出的能量的概念,採用“勢能”代替“彈力”,以“動能”代替“活力”,使在力學中延續了近200年的概念上含混不清的情況得到改變。
關於亥姆霍茲值得介紹的是他在德國科學家發展中所起的組織作用。1870年,他的老師馬格努斯(Heinrich Gustav Magnus,1802-1870),德國最早的物理研究所所長,逝世了。當時還是副教授的亥姆霍茲繼任為所長。那時,德國的科學研究水平,比起英國與法國要落後得多。不久普法戰爭結束,德國從法國得到一大筆賠款,德國的經濟狀況有所改善,亥姆霍茲得到了300萬馬克的經費去籌建新的研究所,經過5年的努力新研究所建成。這個研究所後來吸引了大批優秀的年輕學者,而且它的研究課題同工業的發展緊密聯繫,後來形成德國科學研究的一個十分好的傳統。在研究所的支持者中有德國的大企業家、大發明家西門子(Sir William Siemens,1823-1883)他與亥姆霍茲是柏林物理協會的第一批會員,是老朋友。亥姆霍茲擔任德國物理協會會長達數十年之久。被人稱為“德國物理的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