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英公院(朝鮮語:육영공원,英語:Royal English School/Royal College)是19世紀末朝鮮王朝的一所官辦教育機構,系朝鮮半島歷史上最早的新式學校之一。育英公院創設於1886年9月,是朝鮮政府效仿美國在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建立的學校,實行新式學則,教授青年官吏和兩班子弟新文明、新知識,聘用的3名教師均為美國人,經費由朝鮮政府提供。由於種種原因,該校運營的績效不甚理想,1894年倒閉。
1882年,朝鮮與美國簽訂《朝美修好通商條約》,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1883年,朝鮮派遣以閔泳翊為首的報聘使團前往美國訪問。閔泳翊等人訪問美國期間,考察美國各種社會制度,嘆服於美國的發達,而深感朝鮮的落後。其中教育制度就是他們著眼的重點之一,他們希望把美國教育導入朝鮮,而美國國務院亦曾承諾給予援助。其中洪英植、徐光范、邊燧等開化黨人對建立學校非常關心,如洪英植指出:“而最是教育一事,若由其法養人材、應百為,恐無甚難,切須效法者矣。”美國駐朝公使館武官福久(George C. Foulk)也樂於斡旋,因此使團歸國3個月後的1884年9月,朝鮮國王李熙(朝鮮高宗)決定聘請美國教師,設立新式學校。1884年9月10日,美國公使福特(L. H. Foote)請示美國政府,向朝鮮派遣教師。然而新式學校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之際,隨著開化黨人在1884年12月發動“甲申政變”旋即失敗,新式學校的籌備工作隨之中止。儘管如此,朝鮮政府並沒有放棄創設新式學校的既定方針,1885年4月美國政府通告確定3名教師人選,朝美雙方重開關於新式學校的交涉。1886年7月4日,以訖法(H. B. Hulbert)為首的三名美籍教師抵達朝鮮,醞釀已經的新式學校終於可以開學了,這所新式學校就是育英公院。
運營過程
建校
當時,美國接到朝鮮關於招聘教師的要求後,便開始付諸行動。他們認為信仰堅定的神學院學生適合擔任派遣到外國的教師,因此他們在紐約聯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選拔了訖法以及伯恩(H. E.Bourne)、吉模(George W. Gilmore)三名年輕人前往朝鮮。他們本來打算於1884年底出發,但由於朝鮮爆發了甲申政變而中止。直到1885年4月,才由美國國務卿貝亞德(Thomas Francis Bayard)致函美國駐朝代理公使福久,稱應朝鮮國王請求而選拔的三名教育均為能力非凡的人物,能夠出色地完成各種任務,希望了解更詳細的招聘內容。經過福久同朝鮮政府的一番交涉,終於在1886年1月由朝鮮統理交涉通商事務衙門(外衙門)制定了僱傭契約,規定3名教師路費和工資均由朝鮮政府承擔,每人每月160元,期限為2年。1886年5月,3名教師(伯恩中途退出,代之以房巨(Delzel A. Bunker))啟程橫渡太平洋,前往朝鮮任教。1886年7月4日,3名教師抵達朝鮮。美國老師們對朝鮮感到非常陌生而新奇,並很快適應了朝鮮的氣候與生活,他們到達漢城時住宅已經準備好,校舍正在施工,一切充滿希望。三名教師之一的訖法(Homer B. Hulbert)
儘管如此,育英公院的運營還是逐漸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除了學生自身存在的問題以外,還存在管理學校的官吏私吞學校經費的貪腐現象,導致學校財政捉襟見肘。同時,朝鮮的宗主國清朝並不樂見育英公院的開設,其壓力也使育英公院的經營遇到困難。清廷駐朝大臣袁世凱曾謂:“育英公院經費支拙,不能認真,虛應故事而已。……將來即育英能有成效,恐用之不當,亦非國家之福。”總之,種種問題使育英公院成效不佳,原本躊躇滿志的美國教師因而相當失望。1888年第一期契約到期後,教師之一的吉模在提高月薪的要求被拒絕後辭去職務,育英公院便只剩下訖法和房巨兩名教師。吉模回國後於1892年在費城出版了他在朝鮮的見聞錄,名為《從首都所見的朝鮮》(Korea From Its Capital),留下了不少育英公院的軼聞。1891年第二期3年契約到期,訖法辭職歸國。碩果僅存的教師房巨亦逐漸對教學失去興趣,他在第三期3年契約到期前的1894年2月請求辭職。育英公院遂瀕臨關閉的邊緣。
1894年房巨辭職後,朝鮮高宗立即向美國駐朝代理公使安連(Horace N. Allen,霍勒斯·艾倫)請求尋找美國教師,維持育英公院。安連委託美國傳教部代為尋找,但傳教士們在了解朝鮮政府僱傭的外國人總是無法按時領取薪水的情況後無人應聘。結果在朝鮮江華島教授英語的英國人轄治臣(W. de F. Hutchinson)來到漢城,接管育英公院,將學校名稱改為“英語學校”,將育英公院僅剩的4名學生與他從江華島帶來的學生合併,後來該校演變為大韓帝國時期漢城的5所官立外國語學校之一。至此,創建8年的育英公院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