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議(public hearing)是2020年公布的經濟學名詞,出自《經濟學名詞》第一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聽證會議
- 外文名:public hearing
- 所屬學科:經濟學
- 公布時間:2020年
聽證會議(public hearing)是2020年公布的經濟學名詞,出自《經濟學名詞》第一版。
聽證會議 聽證會議(public hearing)是2020年公布的經濟學名詞,出自《經濟學名詞》第一版。定義 為了提高公共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體現民意的廣泛性,對於定價、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基礎設施和立法等重大事項的決定,所採用的一種公眾參與的形式和制度。出處 《經濟學名詞》第一版。
立法聽證會是指由法案的起草單位主持,由代表不同利益的雙方或多方參加,對立法草案內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進行辯論,起草單位根據辯論結果,確定草案內容。基本信息 聽證一詞來自英國的司法程式,最初指司法聽證,後來這一制度從英國傳到美國,擴大到立法和行政中。20世紀60年代,西方社會公眾參與立法和行政事務的呼聲...
價格聽證會 價格聽證會是價格聽證的主要形式,它是指在制定、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的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以會議形式組織社會有關方面的代表對其必要性、可行性進行的論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價格聽證會 ...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聽證會》是河北省召開的聽證會。會議內容 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來自河北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16名陳述人圍繞大氣環保核心問題陳述各自的意見和建議。處罰 “對於不符合排放標準要求的機動車上路,可以採取的是雙罰制度。”河北大學的馬洪超說,...
《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已經2013年2月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省 長 朱小丹 2013年4月1日 規定全文 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活動,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行政聽證,是指行政機關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益的重大事項或者重大決定之前,充分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的活動。聽證制度是促進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制度。聽證制度是現代民主政治和現代行政程式的重要支柱性制度,是現代制度所追求的公正...
《杭州市實施立法聽證會制度的規定》是杭州市發布的規定。前十條 杭州市實施立法聽證會制度的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揚立法民主,增強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更好地體現和保障人民民眾當家作主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下列立法事項,應當組織立法聽證會進行...
《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聽證會規則》是為了規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聽證程式,保障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公平、公正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3月14日《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聽證會規則》由商務部第11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8年5月4日起施行。政策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聽證程式,保障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
第十八條 聽證會應當按期舉行。行政機關因特殊情況可以決定延期。當事人申請延期的,由聽證主持人決定是否準許。第十九條 聽證會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一)聽證主持人核實聽證參加人身份,介紹聽證人員情況,宣布聽證會紀律要求,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宣布聽證開始;(二)聽證主持人介紹...
第八條 聽證會應當公開進行,並向媒體開放,但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第二章 提起聽證 第九條 地方性法規案涉及下列事項之一的,可以舉行聽證會:(一)涉及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的;(二)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益有較大影響的;(三)涉及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四)不同利益群體...
(2016年9月5日雅安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列入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地方性法規案,通過組織地方立法聽證會形式聽取意見的,適用本規則。第三條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第四條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並向媒體開放,但依法...
第五章 政務聽證事項的辦理 第十四條 聽證事項主辦單位根據聽證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聽證會議紀要。如第一次聽證會尚未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共識,可視情況再進行聽證。第十五條 聽證事項的決策確定後,應指定有關單位、部門抓好項目的落實,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向決策的實施傾斜。要把聽證事項的決策落實情況納入...
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條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或推選代表申請參加聽證會。主管機關按照聽證公告規定的代表產生辦法,根據擬聽證事項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情況,確定聽證會代表;確定的聽證會代表應當具有廣泛性、代表性。第六條 主管機關對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組織聽證的,應當公布確定利害關係人的原則。擬...
《反補貼調查聽證會暫行規則》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於頒布,2002年3月13日施行。2018年4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18 年第2號)令《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聽證會規則》已經2018年3月14日商務部第11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8年5月4日起施行,《反傾銷調查聽證會暫行規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2002年第3...
第八條聽證會應當公開進行,並向媒體開放,但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第二章提起聽證 第九條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起草地方性法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通過論證會等其他方式公開聽取意見的,應當組織聽證會:(一)設定行政許可的;(二)設定行政強制的;(三)其他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
第七條 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聽證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允許旁聽和新聞報導,但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除外。第八條 定價聽證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省級定價機關制定價格需要聽證的,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省人民政府授權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價格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制定在一定區域範圍...
被告人作無罪答辯或拒絕答辯的,法院則會安排正式的審判。審判前階段辯方還可以提出動議,這被認為是被告人權利保護的一條途徑;不過起訴方其實也可以提出。審前動議主要用以解決證據可采性或與審判程式有關的問題,如排除證據的動議、申請證據展示的動議、提出合理的聽證或審判日期的動議等。這些動議需要在審判前裁定...
陳述人可以在聽證會開始前向聽證機關提出主持人迴避的申請。主持人的迴避,由聽證機關決定。第十條 聽證陳述人是指出席聽證會並就聽證事項進行陳述的人,包括經辦方陳述人和公眾方陳述人。經辦方陳述人由擬聽證事項經辦機構指派的人員組成。公眾方陳述人由下列人員組成:(一)與聽證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二)...
陳述人可以在聽證會開始前向聽證機關提出主持人迴避的申請。主持人的迴避,由聽證機關決定。第十條 聽證陳述人是指出席聽證會並就聽證事項進行陳述的人,包括經辦方陳述人和公眾方陳述人。經辦方陳述人由擬聽證事項經辦機構指派的人員組成。公眾方陳述人由下列人員組成:(一)與聽證事項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二)...
第八條 聽證會應當公開進行,並向媒體開放,但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第二章 提起聽證 第九條 地方性法規案涉及下列事項之一的,可以舉行聽證會:(一)涉及本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的;(二)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益有較大影響的;(三)涉及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四)不同利益群體...
第十四條 負責具體審查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出席聽證會,並提出行政許可審查依據、證據和審查意見。第十五條 聽證記錄員由聽證主持人指定,具體承擔聽證準備和聽證記錄工作。第十六條 聽證主持人、記錄人、鑑定人、翻譯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申請迴避:(一)是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的申請人或者申請人、利害關係人...
第二條 市政府工作部門、縣(市)區政府、有規章起草權的市政府派出機構(以下統稱起草單位)起草規章,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規章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制定規章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第四條 起草、審查規章,應當採取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或者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稿等方式向社會聽取...
(四)陳述相關意見、理由、提供相關的證據(可在聽證會上提供新證據);(五)對承辦人員提出的審查建議及證據、理由進行申辯和質證;(六)對聽證筆錄中本人陳述部分進行審核、補充或者修改;(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四條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實施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
第四條 聽證會應當公開舉行,但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第五條 立法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聽證機構應當舉行聽證會:(一)涉及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重大利益關係的事項;(二)涉及地方性法規有權設定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的;(三)對制定、修改或者廢止地方性法規的必要...
第二章 聽證會參加人員 第七條 聽證會參加人員包括聽證主持人、聽證陳述人、聽證記錄人、聽證代表。第八條 聽證主持人由聽證組織機關確定。聽證主持人需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相關行政管理知識。第九條 聽證主持人的職責是:(一)主持聽證會;(二)維持聽證會秩序,對違反聽證會紀律的行為進行勸告、警告或者依法予以...
第四條 新建大型商業網點在土地投標(含征地)之前,原商業網點擴建、非商業網點改建或改為大型商業網點、原商業網點改變服務類型的擴建或改建在報建規劃(以下簡稱開設大型商業網點)之前,市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市、區(縣級市)有關管理部門、社會各有關單位舉行聽證會,對其設立的可行性進行論證,使大型商業網點開設...
第三條 進行重大社會公共事項(以下簡稱重大事項)決策需要進行聽證的,適用本辦法。價格、行政立法等已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聽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第四條 舉行重大事項決策聽證,由擬訂重大事項方案的機關提出聽證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決定。聽證會議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第五條 聽證會參加...
公聽會 公聽會,通常指行政機關在依法發布命令和制定規則時聽取有關利害關係人和公眾意見的會議。①一些國家在立法時,將審議的法案公告一定時間,以聽取利害關係人或專家意見,測定民意,供立法機關參考的會議。英、美、日等國採行此制。②行政機關在依法發布命令和制定規則時聽取有關利害關係人和公眾意見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