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
- 外文名: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payment of employee basic old-age insurance benefits
- 標準號:GB/T 34413-2017
- 標準類別:管理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7年10月14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發布。2018年5月1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發布。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7年9月7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發布。2018年4月1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人力...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養老保險費收繳、個人賬戶權益記錄、待遇支付、保險關係轉移、保險關係終止、服務監督、評價與改進的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於辦理城鄉居民基本...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應當與本省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因用人單位破產、兼併、改制等原因而受損害。第四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當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實行設區的市本級、縣(市)級...
合併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三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貫徹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相分離的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與本人繳費...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遵循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保障水平要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第四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的...
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反映。前言 為了規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的建立和使用,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
市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負責登記、徵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養老保險的具體工作;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規範業務流程。第五條 財政部門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監督和管理工作;審計機關...
對過去拖欠的基本養老金,各地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補發拖欠基本養老金和企業調整工資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加以解決。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
其覆蓋範圍為城鎮所有企業及其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我國當前基本養老保險採取“統賬結合”的管理模式,要求參保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工資總額的20%和8%的比例,分別參加社會統籌調劑和存入職工個人賬戶中,繳費滿15年並達到退休...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民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個人支付的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及喪葬撫恤補助費等。概述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和喪葬撫恤補助費等。支出內容 基本...
15、“中人”基本養老金的計發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計算公式與上款相同;(2)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按國發(1997)26號檔案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職工...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保障城鎮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 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區域內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不同的社會保險,其享受待遇的具體條件和標準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養老保險相關的法律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 104號):《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 104號);《國務院...
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各級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取得...
(2)統一標準。即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確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標準。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職工和幫工,都按照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確定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不同所有制...
第十四條 各縣(市、區)應由政府承擔的缺口補助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並於每年7月底前劃入市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市社保局應於每年11月底前,按要求足額上解省級統籌調劑金。第十五條 基金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中因特殊情況...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統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均衡全省範圍內企業養老保險費用負擔,完善養老保險待遇政策,規範養老...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一百二十。第三十條 本條例實施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掌握轉移接續的政策依據、適用範圍和責任主體等內容;嚴格執行經辦規則和相關要求,遵守經辦服務職責、流程、標準和時限;準確理解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入轉出信息、資金等項目的指標解釋,正確使用各種...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
四、養老保險待遇支付 設區市轄區養老金由設區市發放後,設區市要對原所轄縣(市、區)離退休人員統籌項目、支付範圍以及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進行審核清理。設區市轄區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報設區市經...
2、離退休(職)人員的醫療衛生費、護理費及部規定不列入統籌項目的離退休費用,仍按現行規定標準和資金渠道由單位支付。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 1、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實行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建立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補充...
過渡期內實行新辦法與老辦法對比計算,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老辦法計算標準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高出部分(以下簡稱“待遇差”)按一定比例逐年遞增,其中2006年加發待遇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