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
- 外文名:Individual account management regulation of basic old-age pension insurance for urban workers
- 標準號:GB/T 34278-2017
- 標準類別:管理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7年9月7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發布。2018年4月1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人力...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發布,為統一規範個人賬戶管理辦法奠定了基礎。為此,我們制定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配合當前企業...
按國發(1997)26號檔案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職工...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9年6月4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發布。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
一、統一和規範記賬利率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制度公平性,統一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二是增強制度激勵作用,引導參保人員積極參保和足額繳費。三是保證合理待遇水平,保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和...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是2018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7年10月14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發布。2018年5月1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無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對象,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用由...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裡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同志在十九大報告...
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基本定義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
第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的預算管理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審計制度。社會保險管理機構要做好繳費記錄和個人帳戶等基礎工作,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第十一條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
2.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籌措機制,確保做實個人賬戶後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 3.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規定的範圍對象,以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
地方稅務機關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徵收。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八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均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其建立終身不變和全國唯一的個人賬戶,並核發相關證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檔案。第十四條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包括:(一)本規定實施前,參保人員...
近年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要求,制定了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促進了養老保險新機制的形成,保障了離退休...
(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本條例實施前已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建立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予以保留,並與本條例實施後建立的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併計算。第十二條 企業按其全部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從一九九八年...
各地要嚴格按照經辦規程的要求,細化省內轉移接續規程,最佳化轉移接續流程,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經辦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要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管理,規範賬戶項目,強化...
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下簡稱統賬結合)。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本規定具體承辦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十二條 按照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國家和自治 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為職工和個體工商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第十三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1%建立,其...
在職參保人員死亡的,由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審核後,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申領業務。退休人員死亡的,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申領業務。相關死亡待遇標準和個人賬戶支付以參保人員死亡時間為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權益歸參保個人所有,職工在跨統籌地區調動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應隨之劃轉;參保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基金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受益人按規定繼承。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就是將參保個人的個人...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確定計發標準,並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支付的養老金。2.3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保人員符合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
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國務院關於印發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關於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國務院關於...
各地要嚴格按照經辦規程的要求,細化省內轉移接續規程,最佳化轉移接續流程,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經辦管理質量和服務水平。要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管理,規範賬戶項目,強化...
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個人賬戶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十一建立。第二十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期存款利率計息。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結算年度。第二十三條 個人因失業等原因中斷繳納基本養老...
(三)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穩步推進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要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各項基礎管理工作,規範個人賬戶記錄,最佳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基礎資料庫,做到個人賬戶項目完備、數據真實可靠,逐步做實個人賬戶。要按照省...
政府補貼方面,《意見》強調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補貼金額,並明確規定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跨地區轉移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無論在哪繳...
經勞動行政部門核准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緩繳期滿後應當如數補繳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建立...
根據原國家勞動部辦公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規定,個人賬戶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今年1月1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以依法繼承。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