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評價方法,對各職位的相對價值進行比較評價所採用的具體方法。一般有四種方法:
(1) 排序法。一種最簡單易行的方法。它通常以工作說明書為基礎,對組織所有職位從整體上按其重要性或相對價值進行比較並排序。
(2) 分類法。預先確定一套職位等級標準,再將各待評的職位與標準比照,然後將待評職位分別套入各個等級中,確定各職位的相應級別。
(3) 分數法,又稱“計點法”、“因素比較法”。一種運用最為廣泛的方法。它要求先找出待評職位中共同包含的付酬因素,再把各付酬因素劃分等級,對每一因素總體及各等級分別作出界定,並賦予不同的分數及權重,然後以各個付酬因素為依據,將待評職位與標準相比較,比較的結果用分數來表示,最後將各種付酬因素得分加總起來,形成各職位的總分數,這一總分數就是各職位的相對價值。
(4) 要素比較法。將待評職位與關鍵職位相比較來確定其相對價值的方法。關鍵職位是組織內若干有代表性、通常是員工普遍熟悉和了解的一組職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位評價方法
- 定義:對各職位的相對價值進行比較評價所採用的具體方法
- 所屬學科: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