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9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91號決議》是2007年12月19日安全理事會第5809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791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791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7年12月19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關於蒲隆地的各項決議和主席聲明,特別是第1719(2006)號決議,
重申對蒲隆地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統一的堅定承諾,並強調蒲隆地對建設和平、安全和長期發展擁有國家自主權的重要性,
注意到蒲隆地在鞏固和平與穩定方面取得的進展,以及依然存在的各種挑戰,特別是完成與民族解放力量(解放黨-民解力量)的和平進程。鞏固民選機構和善治,完成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進程及安全部門改革,包括確保全全部隊和司法機構有效地保護人權和法治,
欣見2007年11月14日任命了民族團結政府,
強調聯合國系統和國際社會必須繼續支持蒲隆地鞏固和平和實現長期發展,並在這方面歡迎成立“夥伴協調小組”,
注意到2007年12月6日建設和平委員會蒲隆地專題小組主席所作的通報,欣見建設和平委員會就有關蒲隆地的事項密切參與互動,包括與蒲隆地政府最後確定《建設和平戰略框架》以及採用監察和追蹤機制,並期待本著同樣的夥伴合作精神予以執行,
感謝南非協同《區域和平倡議》各國和非洲聯盟,為促進全面執行2006年9月7日蒲隆地政府與解放黨-民解力量在三蘭港簽署的《全面停火協定》,作出了調解努力,
歡迎2007年11月2日簽訂關於成立過渡時期司法機制全國協商三方指導委員會的框架協定,強調該委員會早日開始活動的重要性,並鼓勵蒲隆地當局和秘書長根據第1606(2005)號決議,繼續在這個問題上開展合作,
回顧安理會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工作組關於蒲隆地境內武裝衝突各方的結論(S/2007/92),注意到秘書長關於蒲隆地兒童與武裝衝突問題的報告(S/2007/686),籲請蒲隆地政府並敦促所有各方,特別是解放黨-民解力量,與工作組合作,落實工作組的結論,鼓勵聯合國各機構和各捐助方繼續支持這些努力,
欣見聯布綜合辦的政策是促進和保護婦女權利,把第1325(2000)號決議闡明的兩性平等觀點,作為整個任務期間一個貫穿所有領域的問題加以考慮,並隨時向安理會通報情況
審議了秘書長關於聯合國蒲隆地綜合辦事處(聯布綜合辦)的第二次報告(S/2007/682),
1. 決定將第1719(2006)號決議規定的聯布綜合辦任務期限延長至2008年12月31日;
2. 讚揚蒲隆地當局和各政治行為體堅持以對話方式實現穩定與民族和解並促進本國社會和諧,鼓勵它們繼續進行這種對話;
3. 敦促解放黨-民解力量毫不拖延且無條件地重返核查與監察聯合機制(核監機制),並立即釋放與其有關聯的所有兒童,要求《全面停火協定》簽字雙方不要採取任何可能導致再度發生敵對的任何行動,本著合作精神解決懸而未決的問題,包括商定一個有明確時限、按步驟實施的路線圖,以成功執行《全面停火協定》並完成和平進程的最後階段;
4. 鼓勵南非促和小組、《區域和平倡議》、非洲聯盟及其他國際夥伴加大力度,支持早日完成蒲隆地政府與解放黨-民解力量的和平進程,並請秘書長通過聯布綜合辦等途徑,發揮強有力的政治作用,與區域和國際夥伴充分協調,支持和平進程;
5. 鼓勵聯布綜合辦和促和小組加速商定一個共同辦法,在國際社會適當支持下,處理據稱的民解力量持不同政見者問題;
6. 鼓勵蒲隆地政府在應對鞏固和平的挑戰,特別是在開展民主治理及司法和安全改革方面,繼續作出努力;
7. 表示深為關切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持續不已,敦促蒲隆地政府認真調查所有這些報告,並採取必要步驟,防止再有這些侵犯行為出現,確保將應負責任者繩之以法;
8. 請秘書長繼續定期向安全理事會報告聯布綜合辦執行任務的情況,以及在落實其2006年6月21日報告增編(S/2006/429/Add.1)所述參照基準方面取得的進展,並隨時向安理會通報逐步從綜合辦事處最終過渡為主要以發展為重點的互動參與的進展;
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809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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