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27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275號決議》是1999年11月19日安全理事會第4070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275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275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1999年11月19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9年5月21日第1242(1999)號和1999年10月4日第1266(1999)號決議,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把第1242(1999)號決議第1、2和8段以及第1266(1999)號決議第1段所指的期間延長到1999年12月4日;
2.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安全理事會第407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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