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7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72號決議》是2006年4月25日安全理事會第5423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72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672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6年4月25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蘇丹局勢的各項決議,尤其是2006年3月29日第1665 (2006)號、2005年12月21日第1651(2005)號、2005年3月29日第1591(2005)號和2004年7月30日第1556(2004)號決議,以及關於蘇丹的各項主席聲明,
再次強調安理會堅決致力於蘇丹全國的和平事業,包括通過由非洲聯盟牽頭在奈及利亞阿布賈舉行的蘇丹人和平會談(“阿布賈會談”),充分實施2005年1月9日的《全面和平協定》,並制止在達爾富爾發生的暴力和暴行,
認定蘇丹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決定所有國家均應對下列人員實行第1591(2005)號決議第3段規定的措施:
  • Gaffar Mohamed Elhassan少將(蘇丹武裝部隊西部軍區指揮官)
  • Sheikh Musa Hilal(北達爾富爾賈盧爾部落最高酋長)
  • Adam Yacub Shant(蘇丹解放軍指揮官)
  • Gabril Abdul Kareem Badri(全國改良與發展運動戰地指揮官)
2.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423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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