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6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62號決議》是2007年6月29日安全理事會第5710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762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762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7年6月29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各項相關決議,包括1990年8月6日第661(1990)號、1991年4月3日第687(1991)號、1991年6月17日第699(1991)號、1991年8月15日第707(1991)號、1991年10月11日第715(1991)號、1996年3月27日第1051(1996)號、1999年12月17日第1284(1999)號、2002年11月8日第1441(2002)號、2003年5月22日第1483(2003)號、2004年4月28日第1540(2004)號和2004年6月8日第1546(2004)號決議,
感謝聯合國監測、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監核視委)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原子能機構)按照相關決議作出了重要、全面的貢獻,注意到監核視委執行任務期間積累了專門知識和經驗,並維持了一份專家名冊,鼓勵會員國保留類似的專門知識供今後使用,
確認伊拉克現已成立以憲政為基礎的民選政府,注意到伊拉克政府宣布支持國際不擴散機制,欣見在這方面採取的具體步驟,包括在《永久憲法》中作出莊嚴承諾,並設立負責進出口管制的國家監督局,
回顧伊拉克根據相關決議所應承擔的裁軍義務,以及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該國與原子能機構訂立的《保障監督協定》、《禁止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發展、生產和儲存以及銷毀這類武器的公約》和《日內瓦議定書》所應承擔的義務,注意到伊拉克承諾根據本國法律授權和立法,並遵循國際法,包括必要時通過國際合作,查明、阻止、防止和打擊核、生物和化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和相關材料的非法販運和中間商交易,敦促伊拉克遵守所有適用的裁軍和不擴散條約,特別是《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的公約》和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協定附加議定書》,
注意到自1991年以來有關伊拉克的各種裁軍努力,又注意到附於本決議之後的2007年6月28日美國和聯合王國的聯名信及2007年4月8日伊拉克政府給安全理事會的信,
認識到監核視委和原子能機構的伊拉克核核查辦公室(核查辦)沒有必要繼續開展活動,核查伊拉克履行相關決議所規定義務的情況,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決定立即終止相關決議授予監核視委和原子能機構的任務;
2.重申伊拉克根據相關決議所應承擔的裁軍義務,確認伊拉克在憲法中作出承諾,不擴散、不發展、不生產和不使用核、生物和化學武器以及用於發展、製造、生產和使用這類武器及運載系統的有關設備、材料和技術,敦促伊拉克繼續履行這一承諾,遵守所有適用的裁軍和不擴散條約及有關的國際協定;
3.邀請伊拉克政府在一年內就遵守所有適用的裁軍和不擴散條約及有關的國際協定,特別是遵守《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的公約》及《保障監督協定附加議定書》所取得的進展,以及就國家監督局和伊拉克政府在雙重用途管制及使伊拉克出口法規與國際標準接軌方面所取得的進展,向安全理事會報告;
4.注意到監核視委/特委會和原子能機構提供自1991年以來各自在伊拉克開展活動的簡報,並對其兢兢業業地工作表示感謝;
5.請秘書長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適當處置監核視委的檔案和作出了安排的其他財產,尤其確保敏感的擴散信息或會員國秘密提供的信息得到嚴格監管,還請秘書長在三個月內就這方面採取的步驟向安全理事會通報;
6.請秘書長自本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個月內,在應會員國的要求將其根據第699(1991)號決議第4段提供的捐助歸還它們之後,通過伊拉克發展基金,將按照第986(1995)號決議第8(e)段開立的賬戶中餘下的所有未支配資金轉給伊拉克政府;
7.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710次會議一致通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