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75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755號決議》是2007年4月30日安全理事會第5670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755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755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7年4月30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各項決議,尤其是2006年10月6日第1714(2006)號、2006年9月22日第1709(2006)號、2006年8月31日第1706(2006)號、2006年5月16日第1679(2006)號、2006年3月24日第1663(2006)號、2006年1月27日第1653(2006)號、2005年9月23日第1627(2005)號和2005年3月24日第1590(2005)號決議,
又回顧其以往關於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的2006年4月28日第1674(2006)號決議,其中特別重申《聯合國世界首腦會議成果檔案》的相關規定,以及關於武裝衝突中的兒童的2005年7月26日第1612(2005)號決議、關於保護人道主義人員和聯合國人員的2003年8月26日第1502(2003)號決議和關於婦女、和平與安全的2000年10月31日第1325(2000)號決議,
重申對維護蘇丹主權、統一、獨立和領土完整的承諾,以及對和平事業的承諾,
欣見在執行2005年1月9日《全面和平協定》的一些要點方面有所進展,尤其是今年(2007年)總體上遵守停火,在建立權力分享議定書所規定的體制框架方面取得了進展,蘇丹南部當局批准了預算,而且蘇丹已發行新貨幣,
回顧國際社會承諾支持《全面和平協定》進程,包括通過發展援助給予支持,注意到蘇丹籌款會議於2007年3月19日至21日在喀土穆和朱巴舉行,籲請捐助方繼續支持執行《全面和平協定》,
強調選舉和部隊重新部署將成為執行《全面和平協定》的重要里程碑,在2007年履行這兩方面的承諾對於《全面和平協定》的公信力至關重要,而且需要採取緊急行動加快選舉籌備工作,
籲請民族團結政府和國際社會為選舉進程取得成功提供支持,
欣見首批境內流離失所者有組織地從喀土穆返回南科爾多凡州和蘇丹南部,
欣見聯合國蘇丹特派團(聯蘇特派團)已在蘇丹南部全面部署,以支持《全面和平協定》,感謝部隊派遣國繼續承諾支持這一行動,
重申關切對聯蘇特派團的行動和物資所施加的限制和官僚主義障礙,並關切這種限制和障礙對聯蘇特派團有效執行任務的能力和人道主義界幫助受影響民眾的能力所產生的不利影響,籲請民族團結政府遵守這方面的國際義務,並遵守《部隊地位協定》中規定的義務,
表示嚴重關切達爾富爾的人道主義狀況繼續惡化及其對該區域的影響,譴責對平民包括流離失所者、難民、婦女、兒童、老人和人道主義工作人員持續進行的暴力襲擊,最強烈地重申達爾富爾衝突各方,包括未簽署《達爾富爾和平協定》的各方,必須終止在達爾富爾和該區域的暴力和暴行,
表示關切關於2007年1月19日聯合國、非洲聯盟駐蘇丹特派團(非蘇特派團)和國際非政府組織人員在南達爾富爾州尼亞拉被逮捕和羈押後所遭受待遇的訊息,要求民族團結政府信守承諾與聯合國合作調查這一事件,
欣見聯合國與民族團結政府於2007年3月28日在喀土穆簽署公報,以便為達爾富爾地區所有人道主義行動提供支持、保護和便利,並要求立即予以落實,
讚揚非洲聯盟作出努力,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成功部署非蘇特派團,並譴責最近對非蘇特派團發動的致命攻擊,
表示全力支持聯合國和非洲聯盟的達爾富爾問題特使以及其他領導人作出協調一致的努力,擴大對《達爾富爾和平協定》的支持並推進該協定的執行,
表示關切其他武裝團體的武裝攻擊危及《全面和平協定》的順利執行,欣見烏干達政府與上帝抵抗軍商定延長停止敵對行動協定,並於2007年4月26日在朱巴恢復和談,讚揚聯合國特使希薩諾為促成這項進展而作出的努力,籲請雙方信守對這一進程所作的承諾,
注意到2007年4月17日秘書長關於蘇丹的報告(S/2007/213),
認定蘇丹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1.決定將聯蘇特派團的任務期限延長至2007年10月31日,並打算以後繼續延長;
2.請秘書長緊急任命一名新的蘇丹問題特別代表,並每三個月向安理會報告聯蘇特派團任務的執行情況;
3.籲請《全面和平協定》各簽署方緊急加快履行其所有承諾的進度,尤其是著手成立聯合整編部隊並開展安全部門改革的其他方面工作,重振戰鬥人員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進程,在2007年7月9日之前完成部隊全面、經核實的重新部署,根據2002年7月20日《馬查科斯議定書》確切標定1956年1月1日南/北邊界,解決阿卜耶伊問題並在當地緊急設立行政當局,採取必要步驟按照商定的時間框架舉行全國選舉;
4.籲請《全面和平協定》、《達爾富爾和平協定》、《恩賈梅納人道主義停火協定》、《蘇丹東部和平協定》和2007年3月28日公報各簽署方信守承諾,毫不拖延地全面執行這些協定的所有方面,籲請尚未簽署《達爾富爾和平協定》的各方毫不拖延地簽署該協定,不要採取任何阻礙執行協定的行動;
5.請秘書長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聯蘇特派團全面遵守聯合國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並隨時向安理會通報情況,敦促各部隊派遣國採取適當的預防行動,包括在部署前進行提高認識培訓,確保在發生此類行為時,全面追究本國涉案人員的責任;
6.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67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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