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2007〕11號
關於下達《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軍隊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決定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現將《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及其說明印發給你們。
有關試點工作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屬檔案:
2. 附屬檔案二: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的說明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
一、為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促進中外交流,培養高層次、套用型高級翻譯專門人才,決定在我國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二、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英文縮寫為MTI。
三、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為具有專業口筆譯能力的高級翻譯人才。
四、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較強的語言運用能力、熟練的翻譯技能和寬廣的知識面,能夠勝任不同專業領域所需的高級翻譯工作。
五、招生對象一般為學士學位獲得者;鼓勵非外語專業畢業生及有口筆譯實踐經驗者報考。
六、入學考試採用全國統考或聯考、初試與複試相結合的辦法。
七、教學內容突出口筆譯技能訓練,重點培養學生的翻譯實際操作能力,兼顧翻譯理論素質和跨文化交際能力的培養。
八、教學採用課程研討、模擬、實訓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現代化教育技術手段和教學資源;強調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教學的互動性;加強教學實踐,學生在讀期間必須完成一定數量的翻譯實務。
九、承擔專業實踐教學任務的教師必須具有豐富的口譯或筆譯實踐經驗。
十、學位論文必須與翻譯實踐緊密結合,可採用翻譯項目的研究報告、實驗報告或研究論文等形式。
十一、課程考試合格、完成規定的翻譯實務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十二、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准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三、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設定方案》的說明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專業學位設定審批暫行辦法》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經研究和論證,擬在我國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一、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的必要性
(一)隨著我國國際地位的提升和國家對外文化、經濟交流合作的迅速發展,對高層次、套用型翻譯專門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綜合國力已躍居世界前列。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已經逐步實現全球化的進程。對外經濟發展迅速,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不斷向前推進,在全球化經濟體系運行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各類國際事務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翻譯工作是對外交流和國際交往的重要橋樑和紐帶。隨著我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日益頻繁,翻譯專業人才在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作用日顯重要,對外語及翻譯人才,尤其是具有專業水平的高級翻譯人才的需求,將會更多、更迫切。培養大批高層次的翻譯專門人才是我國對外改革開放、滿足社會需要的必然要求。
目前,各種國際會議日益增多,國外資料大量引進,社會對翻譯工作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工業、科技、司法、環保、金融等領域國際交流與日俱增,對於翻譯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知識素養要求越來越高。另外,儘快培養大批高水平的翻譯人才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更具有特殊意義。一方面,國外的先進文化、先進科技不斷湧入,迫切需要將其轉化為我們自己的語言去了解、吸收和準確掌握。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國際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地不斷掀起的“中國熱”,也迫切需要把我們自己的優秀文學、優秀文化介紹到國外去。因此,翻譯人才的緊缺,不僅在數量上,更在質量上。
與歐美國家相比,中國翻譯市場還有待規範,主要問題是翻譯質量無法保證。人事部於2003年開始試行全國統一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翻譯職稱不再實行評審制度,而實行全國統考制度,這一舉措被稱為“中國翻譯界近年來取得的最重要進步之一”。此外,《翻譯服務譯文質量標準》和其他標準的制訂,都將有利於翻譯產業的健康發展。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設定可以在翻譯職業化、翻譯市場規範化方面起到重要的基礎保障作用。
由於對外經濟文化交流的巨大需求,我國的翻譯數量和品種極大豐富,已經成為“翻譯大國”,但翻譯的總體水平不高,還稱不上“翻譯強國”,主要原因是翻譯人才,特別是高水平翻譯專門人才的匱乏。
(二)翻譯的特殊性,決定了翻譯人才培養具有特殊性
翻譯是一門科學,是一種認知活動、一種技巧、一種藝術,是一種專業的交流工具。翻譯人才的思維模式與一般外語人才有著明顯的差別,需要專門的職業技能培訓。過去往往把外語專業等同於翻譯專業,把外語人才誤認為翻譯人才,忽視了翻譯專業人才的專門性和特殊性。懂外語,不等於是合格的翻譯人才。
專業翻譯分為口譯、筆譯兩大方向,口譯主要分為同聲傳譯和交替傳譯,可細化分為會議口譯、商務口譯、法庭口譯等。會議口譯,廣泛套用於國際會議、外交外事、會晤談判、商務活動、新聞傳媒、培訓授課、電視廣播等方面;法庭口譯,可分為權威性翻譯(如判決書的翻譯等)和非權威性翻譯。在涉及到兩種法律體系、多種文化、不同的法律觀念的複雜條件下,法庭口譯在各種國際訴訟、仲裁事務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目前國內這一領域的高級口譯人才幾乎是空白。
筆譯分為外翻中和中翻外,按照套用領域可細分為文學翻譯、科技翻譯等。筆譯是書面譯文,必須經得起審查、琢磨和推敲,一般還要長期保存,尤其是一些政策性很強的政府或外交部聲明、領導人講話稿,或具有國際法律性質的公報、協定、條約、議定書、國際會議檔案等,對筆譯要求更高,不僅要譯文正確、準確、完整、嚴謹,而且要通順、優美。
翻譯的上述特點,決定了一個專業的翻譯從業人員必須具備很高的素質和能力。首先,要熟練掌握中外兩種語言的語言規律及其相互之間的對應關係,必須具有紮實的語言基礎;二是要具備高超的翻譯技能。以會議口譯為例,既要在短時間內準確理解發言者的語意,又要精準地用另一種語言進行表述,對譯員的記憶能力、記錄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理解能力都有很高要求;三是隨著翻譯專業化程度的越來越高,從業者不僅要具備很強的語言技能,也必須具備廣博的專業知識,如計算機信息管理與翻譯、醫藥科技翻譯、傳媒翻譯、法律翻譯與科技翻譯、商務翻譯等;同時,翻譯人員還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口譯人員不管在任何場合和面對任何人,都要如實、準確、友好地傳遞被翻譯者的意思;筆譯人員既要熟練地掌握翻譯技巧,還要具有較高的語言修養,更要具備較強的專業研究精神。
由於對翻譯專業人員素質和能力的特殊要求,世界各國在翻譯人才的培養上都採取特殊的培養模式。國外一些國家和地區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培養專門的口筆譯實踐人員和翻譯理論研究人員,授予翻譯碩士和翻譯博士學位。翻譯人才的培養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在課程設定、教學要求、教師資格、評價標準等方面都以培養學生翻譯技巧和實際能力為重點,使之畢業後就能很好地從事各領域的專業翻譯工作。所以,翻譯工作坊、文學工作坊(閱讀原版外國文學作品)、非文學工作坊(訓練語言翻譯技巧)、機輔翻譯工具等教學方式,都以增強口筆譯實踐能力為主。同時,對師資有特殊要求,如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AIIC,英文: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ference Interpreters, 原文為法文: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terprètes de Conférence)認可的16個一類培訓機構中,11所高校聘用職業譯員授課,其餘5所高校也至少有80%的職業譯員授課。
(三)我國現行外語人才的培養模式偏重於學術訓練,不利於高級翻譯人才的培養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外語院校培養了大批優秀的外語人才,其中一些成為了優秀的翻譯人才。但是,現行外語人才的培養模式在教育理念上偏重專業的學術性,對翻譯的專業性和套用性重視不夠。按照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研究生培養模式,各外語院系雖然也都招收翻譯方向的研究生,但其培養目標是高校教學和科研人員。在入學考試、培養目標、課程設定、教學安排和學位論文寫作等方面,是按照學術型人才培養模式進行的,有些學校甚至完全忽視了翻譯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導致翻譯實踐能力較差,畢業後多數只能擔任生活翻譯。因此,這種模式不利於高級翻譯專業人才的培養,也不適應套用型、專業化翻譯人才的知識和能力需求。
翻譯專門人才的培養與傳統外語教學在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手段等方面有根本不同:
1、教學目標:外語教學目標主要培養學生的外語交際能力,訓練學生聽、說、讀、寫、譯的語言技能。這裡的“譯”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種語言教學手段,目的是幫助學生理解和掌握外語語法、辭彙,或用來檢查學生外語理解和表達水平,作為增強學生外語能力的一種手段,而不是目標。
翻譯教學目標則是建立在學生雙語交際能力基礎之上的職業翻譯技能訓練。翻譯教學從職業需求出發,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語言知識、百科知識(尤其是國際政治、經濟、法律等)和翻譯技能訓練(包括翻譯職業知識)。
2、教學內容:外語學習主要訓練學生學習語音、語法、詞法、句法等語言基本知識,基本不涉及語言的轉換機制,而只是用單一語言去聽說和表達。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個能講外語的人,雖然能流利地用外語表達其本人的思想,但不一定能勝任翻譯工作的原因。
翻譯教學則主要是訓練學生藉助語言知識、主題知識和百科知識對原語信息進行邏輯分析,並用另一種語言將理解的信息表達出來,這些專門訓練包括:譯前準備、筆記方法、分析方法、記憶方法、表達方法、術語庫的建立等等。雙語轉換機制還涉及到語言心理學、認知學、資訊理論、跨文化等多種學科。
3、教學方法和手段:外語教學需要的是良好的外語交際環境,以便利用各種手段訓練學生的聽、說、讀、寫的能力。
翻譯教學需要的是雙語交際環境、特定的交際人、交際主題,包括翻譯用人單位的需求等。翻譯不能表達自己的想法,也不能闡述或摻雜譯者自己的觀點,而是要忠實地表達講話人/作者的想法或信息。因此,需要利用各種可能的手段訓練用一種語言理解信息,用另一種不同的語言表達相同的信息。這些需要大量的翻譯實踐才能夠實現。
翻譯作為一個職業(無論是兼職還是全職),專業化程度高,套用性和操作性都很強。從業人員不僅要具備紮實的中文基礎和至少通曉一門外語,還要具備一定的語言學、翻譯學知識,同時還要具備廣博的其他學科(如經濟、管理、法律、金融等)知識和實際翻譯操作技能。因此,翻譯職業的特殊性要求,是現行外語教學體制無法完成的,有必要在保留已有的外語人才培養模式的同時,引入專業學位培養模式,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二、我國設定和試辦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的可行性
(一)國外和港台地區成功的教育經驗可資借鑑
關於翻譯專業人才的培養,國外和港台地區已積累了較為成功的經驗,特別是歐盟的譯員培訓、英國的翻譯碩士、法國巴黎高級翻譯學校的口筆譯碩士和香港中文大學翻譯碩士專業學位,可在教育理念、培養模式、課程設定和培養手段等各個方面,為我們提供可資借鑑的教育經驗。
(二)已具備了良好的學科基礎
目前,我國有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8個,有英語、法語等語種二級學科博士點37個、碩士點342個。20多年來,在學科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為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學科支撐。
(三)已有一支具有良好學術素養的專職師資隊伍和具有豐富翻譯經驗的兼職教師隊伍
近年來,國內有關高校對翻譯學科越來越重視,設定了具有一定影響和教育特色的高級翻譯學院,開始由一般的研究生培養模式向專業的高水平翻譯人才的培養模式轉變,在師資隊伍建設、課程改革和教材建設方面作了很多嘗試和努力。目前,已形成了一支能基本勝任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專職師資隊伍。同時,在外事部門、對外文化交流部門、新聞及出版部門,以及經濟、科技、體育和社會各領域的職業翻譯隊伍,大多具有豐富的外事經驗、翻譯經驗和很強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可以擔任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兼職教師。
(四)廣泛的需求與充足的生源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際交流日益擴大,無論是經濟建設,還是文化交流,都需要大批具有廣博的學科知識、深厚的綜合素養和熟練的翻譯技能的高水平的翻譯人才;而且,隨著國家的社會、經濟與文化實力的不斷提高,對高水平翻譯人才的需求會越來越大。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定位明確、針對性強、特色明顯,社會一定會予以廣泛認可。大量的外語專業和非外語專業本科畢業生、政府各部門和各級機構從業人員可提供充足的生源。
三、國外和港台地區的基本情況
國際上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就開始重視職業譯員的培養,在高校開設專業翻譯的教學項目。目前,國際上大約有270多所高校設有翻譯的教學與研究項目,有的側重培養職業口筆譯人員,有的側重培養翻譯研究人員。比較著名的有巴黎高等翻譯學校、渥太華大學翻譯學院和美國蒙特雷國際研究學院翻譯學校等。它們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培養專門的口筆譯實踐人員和翻譯理論研究人員,授予翻譯碩士和翻譯博士學位,如會議口譯碩士(MA in Conference Interpreting)、法庭口譯碩士(MA in Legal Interpreting)、翻譯與地區化管理碩士(MA in Translation and Localization Management)、口筆譯碩士(MA in Translation & Interpreting)、筆譯碩士(MA in Translation)等,另外還有文學翻譯、字幕翻譯、計算機信息管理與翻譯、醫藥科技翻譯、機助翻譯等。
20世紀70年代初,香港中文大學成立了翻譯系,目前香港8所政府撥款的大學中有7所(香港科技大學除外)都設有翻譯系或翻譯課程,培養翻譯學的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各校特色鮮明,針對性強,分別側重傳媒翻譯、法律翻譯、科技翻譯、機輔翻譯、文學文化翻譯等方向。翻譯畢業生極受市場的歡迎,就業率非常高。
台灣於20世紀80年代在台灣師範大學和輔仁大學成立了翻譯研究所,後來又有彰化師範大學和長榮大學等學校,培養翻譯碩士研究生。翻譯碩士研究生培養面向市場,課程設定強調口筆譯實踐,邀請部分職業譯員和高級編審授課。
分析上述國家和地區翻譯人才培養情況,具有鮮明的職業導向,重點培養學生的口筆譯實踐能力;課程設定特色突出,以社會市場需求為導向,注意課程設定的完整性,突出翻譯技能的培養;師資要求有實踐經驗,教師隊伍中必須包括經驗豐富的職業翻譯人才;教學突出模擬會議教學方式和口筆譯實習等。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和做法,為我們做好翻譯碩士專業學位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和借鑑。
四、設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基本方案
在遵循翻譯學研究生教育一般規律的基礎上,根據專業學位教育的特點,借鑑、吸收國外高層次翻譯專門人才培養的有益經驗,緊密結合我國國情,特別是結合我國翻譯實踐領域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具有我國特色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學位名稱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英文譯為“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 縮寫為MTI。
(二)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能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及提高國家國際競爭力的需要、適應國家經濟、文化、社會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套用型、專業性口筆譯人才。
(三)招生對象及入學考試方法
招生對象一般為學士學位獲得者,具有良好的雙語基礎,有口筆譯實踐經驗者優先考慮;鼓勵具有不同學科和專業背景的生源報考。
入學考試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統考或聯考及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專業複試,結合工作業績與資歷擇優錄取。
(四)學習年限
實行彈性學制,可以脫產學習,也可以半脫產或不脫產學習。全脫產學制為兩年;半脫產或不脫產學習者視其修滿學分與完成論文情況,最多不超過五年,最少不低於三年。
(五)培養方式
1、實行學分制。學生必須通過學校組織的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及格方能取得該門課程的學分;修滿規定的學分方能撰寫學位論文;學位論文經答辯通過可按學位申請程式申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2、採用研討式、口譯現場模擬式教學。口譯課程要運用現代化的電子信息技術如衛星電視、同聲傳譯實驗室和多媒體教室等設備開展,要聘請有實踐經驗的高級譯員為學生上課或開設講座。筆譯課程可採用項目翻譯的方式授課,即教學單位承接各類文體的翻譯任務,學生課後翻譯,教師課堂講評,加強翻譯技能的訓練。
3、重視實踐環節。強調翻譯實踐能力的培養和翻譯案例的分析,要求學生至少有10萬字以上的筆譯實踐或不少於100小時的口譯實踐。
4、成立導師組,發揮集體培養的作用。導師組應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為主,並吸收外事與企事業部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翻譯人員參加;可以實行雙導師制,即學校教師與有實際工作經驗和研究水平的資深譯員或編審共同指導。
(六)課程設定(略)
(七)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寫作時間一般為一個學期。學位論文可以採用以下形式(學生任選一種):1.項目: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選擇中外文本進行翻譯,字數不少於10000字,並根據譯文就翻譯問題寫出不少於5000字的研究報告;2.實驗報告: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就口譯或筆譯的某個環節展開實驗,並就實驗結果進行分析,寫出不少於10000字的實驗報告;3.研究論文: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撰寫翻譯研究論文,字數不少於15000字(以上字數均以漢字計算)。
學位論文採用匿名評審,論文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專家。答辯委員會成員中必須有一位具有豐富的口譯或筆譯實踐經驗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
五、組織與實施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統籌管理、指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試點工作。成立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指導委員會,負責制定《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指導性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編寫或推薦與培養課程配套的教材、工具書和參考用書,加強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和質量評估等各環節的指導、管理與監督。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論證專家小組
二〇〇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