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董仲舒建議
漢武帝實行的統治政策。所謂的“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推明孔氏,抑黜百家”指的就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前者是後者的別名。
漢初,在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
經濟上實行輕徭薄賦。在思想上,主張清靜無為和刑名之學的黃老學說受到重視。
武帝即位時,從政治上和經濟上進一步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已成為封建統治者的迫切需要。
主張清靜無為的
黃老思想已不能滿足上述政治需要,更與漢武帝的好大喜功相牴觸;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統思想,仁義思想和君臣倫理觀念顯然與武帝時所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相適應。於是,在思想領域,儒家終於取代了道家的統治地位。
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繼位後,丞相
衛綰奏言:“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得到武帝的同意。
建元六年,竇太后死,儒家勢力再度崛起。
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召集各地
賢良方正文學之士到
長安,親自策問。
董仲舒在對策中指出,春秋大一統是“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現在師異道,人異論,
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使統治思想不一致,法制數變,百家無所適從。
他建議:“諸不在六藝之科
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
董仲舒指出的適應
政治上大一統的思想統治政策,很受武帝
賞識。
儒術完全成為
封建王朝的統治思想,而道家等諸子學說則在政治上遭到
貶黜。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西漢武帝實行的封建思想統治政策,也是儒學在
中國文化中居於統治地位的
標誌。
背景
西漢初年,
漢高祖不喜儒學,使儒家的學術源流幾乎斷絕。博士制度雖承秦制依然存在,但博士人數不多,且僅具官待問而已,在傳授文化方面難以起多大作用。惠帝廢《挾書律》,使諸子學說復甦,其中儒、道兩家影響較大。在學術思想發展的低潮中,道家的黃老無為思想為漢初
統治者所提倡,居於支配地位,各種不問
流派的思想家也都樂於稱說黃老之言。文、景時期,出現了由無為到有為、由道家到儒家的嬗變趨勢。舊
秦博十伏生出其壁藏《尚書》二十八路,
文帝派晃錯從其受業。此時。博士之數達到七十餘人,百家雜陳而儒家獨多。儒家的《書》、《詩》、《
春秋》以及《
論語》、《孝經》、《
孟子》、《爾雅》都有
博士,其中《詩》博士有齊、魯、韓三家,《春秋》博土有
胡毋生、董仲舒二家。這為漢武帝獨尊儒術提供了條件。武帝即位時,歷經
文景之治,社會經濟已得到很大的發展。與此同時,隨著
地主階級及其力量的強大,從政治和經濟上進一步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已成為封建統治者的迫切需要。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董仲舒在舉賢良對策中提出建議:凡是不在
六藝之科、孔子之術的各家學說,都要從博士官學中排除出去。漢武帝對董仲舒的這種大一統思想非常賞識。武帝又採納丞相衛綰之議,罷黜治申不害、
商鞅、韓非、蘇秦、張儀之言的賢良。漢武帝此舉受到好黃老的祖母竇太后的強烈反對,她於次年藉故把鼓吹儒學的御史大夫趙綰和郎中令王減系獄。儒家勢力受到打擊,但武帝在建元五年(
公元前136)又置《五經》博士,使儒家經學在官府中更加完備了。
建元六年(前135),竇太后死,儒家
勢力再度倔起。元光元年(前134),他將不治儒家《五經》的
太常博士一律罷黜,排斥黃老別名百家之言於官學之外,提拔布衣出身的儒生
公孫弘為丞相,優禮延攬儒生數百人,還批准為博士官置
弟子五十人,根據成績高下補郎中文學掌故,吏有通——藝者選拔擔任重要
職務。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獨尊儒術以後,官吏主要出自儒生,儒家逐步發展,成為此後二千年間統治人民的正統思想。雖然這樣做不利於學術文化的發展,但在當時卻有益於
專制制度的加強和
國家的統一。
中央集權
中央集權的產生最早由中國戰國時期思想派系之一的
法家系統提出
君主專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種
政治結構,法家代表之一的韓非在他的論著中認為:現有社會局勢混亂,割據勢力強大的情況下,需要君王統一國內一切力量來維護統治,這便需要有一個權力集中的政府來輔助君王統治國家,擴大領土。同時在當時社會中農業自然
經濟需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發展,同時作為社會中主要生產資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鎮壓農民的反抗,來維護自己對土地的所有權。
“罷黜百家,獨尊
儒術”,是
董仲舒提出來的,意思是廢除其他思想,只尊重儒家的學說。以後,凡是做官的人都要懂得儒家的學說,用儒家的思想來解釋
法律。獨尊
儒術之後,中國古代的
封建正統思想就開始確立了,但真正的全面確立是到了
隋唐時期。
影響與作用
背景
董仲舒提出罷黜
百家,獨尊
儒術的文教政策,是
中國歷史上劃時代的
歷史事件。這一政策幾乎為以後各代
統治者所遵奉,長達兩千年之久,對我國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形成,產生了深刻影響。
對於這一重大
歷史事件的發生,古代史學家多認為是
漢武帝與
董仲舒君臣撮合而成的,一個是為了建立 大一統帝國的需要,一個是出於爭奪學術地位的需要,因此,三道策問,一拍即合。其實,這一重大
歷史事件的發生和
其他重大
歷史事件的發生一樣,都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只要深入到當時的
歷史背景中去,細加鉤沉比勘,就不難揭示其事實真相。
治民之術的需要
首先, 獨尊
儒術是改善治民之術的需要。統一的封建帝國,自
秦始皇建立到
漢武帝執政,經歷了近一百年,封建帝國的主要社會矛盾,即農民和地主之間的矛盾,得到了充分的表現,如何處置和緩和這一矛盾,是封建
統治者選擇和確立統治思想的基本出發點。對於如何統治人民的問題,
漢代
統治者認真總結了
秦亡的教訓,認為
秦統治者在取天下時是成功的,但在守天下、治天下時卻是失敗的,這是由於不懂得 逆取順守 的道理。這一論斷符合
歷史實際。
秦建立以後,對於如何處理高度集中的
政治與高度分散的
經濟之間的矛盾還缺乏經驗,不懂得為了加強集權統治,必須用
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來管轄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尤為失策的是未能改變兼併六國時的法治手段,沒有採用倫理道德教化的方式來處理各種社會問題。為了統一思想,
秦統治者採用了兇殘的 焚書坑儒 的措施,使不應激化的矛盾激化了,驅使眾多的知識分子參加了
農民起義。
秦王朝的暴力統治不僅表現在
政治文化上,而且在
經濟上也進行了空前的橫徵暴斂,強使精壯勞力服役,搞得民不聊生,終於在公
元前209年暴發了農民大起義。
秦二世而亡,意味著
法家暴力統治思想的破產。
無為之治的終結
漢代初年
地主階級的有識之士,開始認識到: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史記·
秦始皇本紀》)。
漢代統治階級順應
歷史發展的需要,實行了與民休息的無為之治,並因之帶來了社會
經濟的繁榮發展。但是這種治民之術,既不能解決化民易俗,建立統一的封建倫常觀念的問題,也不能使分散的小農
經濟與政權凝聚為一體,更為有害的是這种放任政策,聽憑富賈豪族掠奪民財,兼併土地,從而激化了階級矛盾。到
漢武帝時期,農民已處在 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
漢書·食貨志》)的悲慘境地,迫使農民奮起抗爭,在文帝之時,京城
長安內也發生了 盜賊 的暴力事件。
階級矛盾逐漸加劇,使
漢代
統治者意識到
清靜無為
政治已不適應封建統治的需要了。儒家集以往文化之大成,對於如何御民的問題,制定了一套符合我國封建宗法社會國情的辦法:第一,以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駕馭天下。我國的封建社會改造並保留了奴隸社會的宗法制度,以家族為單位的小農
經濟是封建社會的基礎,這是一個重要特點。對此,先
秦以來的各個學派,有著不同的認識。
法家認法不認親,對宗法制度有否定的一面。墨家主張 兼愛 、抹煞等級差別,不利於宗法制度的確立。管仲學派則是肯定與否定參半,黃老學派繼承了這一傳統,沒有對宗法制度給予至高的位置。儒家則不同,聲稱以 孝悌為本 ,主張強化君父之權。儒家經典系統保存了我國自
原始社會末期至
春秋戰國以來有關宗法觀念的思想資料。經歷
秦漢之際思想學術的大融合,儒家學者又根據井田制廢除,私有
經濟產生,宗族解體為家族,以及郡縣制和中央集權制確立等新情況,對古老的宗法制度進行了一番加工改造,設計了一套以個體家族為基本單位的宗法制度,這一加工改造體現在漢初儒師的 造禮 活動之中。
董仲舒繼之又
明確提出了三綱 、 五常 之說,進一步強化了儒家的宗法思想,並有助於鞏固中央集權。按照儒家的學說,可以循著修身、
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順序,理順國家政權和家族性個體
農業者之間的關係。
儒家地位的肯定
儒家關於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的理論,符合我國封建社會的實際狀況,這是它被定為一尊的重要原因。第二,主張推行仁政。儒家學說有一重要特點,就是把
政治倫理化,將
統治者與服從者的政治關係染上宗法觀念的溫情色彩。這一理論運用於治道,則提出了 仁政 的主張,這是儒家有別於
其他學派的又一重要表現。
法家認為仁義是過時之物,故濫用暴力,結果激化了社會矛盾。黃老學派主張 持以道德,輔以仁義 (《準南子·覽冥訓》,行仁義必須服從於自然無為的道論,從而放縱了地主階級的貪婪本性,使社會矛盾日益加劇。儒家提倡仁政,對地主階級有一定製約,防止他們乾出 殺雞取卵 的蠢事。漢初儒家吸取了刑名之學的思想,認識到禮樂刑政具有相輔相成的關係,主張將仁政與法治結合起來,以德為主,以刑為輔,重視道德教化,較妥善地處置了德與刑的關係,符合 逆取順守 的治國方略。賈誼是漢初儒家的傑出代表,他勸導君主和各級官吏帶頭為善,對百姓施以示範開導的政策。同時他又主張對反對朝廷、漁肉百姓的地方割據勢力,施以 斤斧 ,加以鎮壓制裁。
董仲舒將興學置教、培養賢吏與推行仁政緊密結合起來,發展了先秦儒家 修己以安百姓 的思想,對於建設賢德而幹練的封建官僚機構,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儒家的仁政主張,有助於緩和階級矛盾,提高吏治水平,不失為封建地主階級的長治久安之策。第三,以天道人情教化百姓。封建
統治者需要藉助宗教神學的力量來加強統治,
中國和外國概莫能外。
法家的無神論和統治階級的需要是相牴觸的,秦漢之際的方士為帝王求長生不死之藥,只服務於
統治者個人,並未解決統治百姓的問題。
董仲舒卻適應封建統治的需要,著眼於鞏固整個封建國家的政權,對儒學進行了神學化的改造:他的 天人感應 論,使倫理道德神學化了;他的 君權神授 說,為君主專制的合理性,提供了神學的論證。
董仲舒建造的神學化的儒學體系,雖然有別於出世而消極的宗教,卻積極配合了統治階級的
政治需要,進而抬高了儒學的地位。
漢武“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適應西漢政治、思想和社會轉軌變型需要的重大舉措,先後以十一年之久,歷經罷黜刑法、議立明堂、增置博士、絀抑黃老,制策賢良和任用儒吏六個階段,由政治開路到理論完成繼而組織實現,構成一個險象環生、波瀾迭出的歷史過程。此舉對後世歷史產生深刻影響:一方面,使漢代儒家經學得到重大發展,並從此成為後世歷代的正統思想;另一方面,它又桎梏民族思維,使學術自由從此成為後代士子的奢望,中華民族為此付出極其高昂的代價。
儒家思想的負面影響
以孔丘為創始者的儒家法律思想,是建立在以家庭為本位,以倫理為中心,以等級為基礎的法律制度和意識形態。主張“禮治”和“德治”,也就是“人治”。儒家人治論的要旨在於:聖賢決定禮法;身正則令行;法先王,順人情。儒家在禮與法的關係上強調禮治,在德與法的關係中強調德治,在人與法的關係中強調人治。自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成為思想意識形態的一極,後世無非是對它進行修修補補,它獨霸中國二千餘年。封建思想實質上就是儒家思想,它至今仍然在現實社會中影響著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生活,並及於法律等各個層面。物極必反,沒有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單一的思想模式,造就的政治法律文化——那就是專制。歷史證明,人治和專制是一脈相承的。要建立現代司法理念,這種本土環境法律思想的人治化,與強調以制度、規則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的法治觀是格格不入的。儒家思想是建立現代司法理念的最主要的思想障礙。那就是法治觀念先天不足。
爭議
作為中國歷史上一位著名的專制帝王,漢武帝在思想文化界首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政策,確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統與主導地位,使得專制“大一統”的思想作為一種主流意識形態成為定型,而作為一種成熟的制度亦同樣成為定型;是他完成了專制政治結構的基本工程,所謂“內聖外王”,剛柔相濟,人治社會的政治理想第一次因為有了一套完備的仕進制度而得以確立;是他使得大家族的生活方式成為一個社會牢固、安定的勢力,並進一步推而廣之,最終使之成為整個宗法制國家的基礎。
不過,若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漢武帝的文治武功固然自有其進步意義,但它對歷史的負面影響卻也同樣不容忽視,像專制“大一統”的思想固然能夠增強民族之間的凝聚力,但同時卻也將專制集權推向了登峰造極之地步;大家族的生活方式雖然的確成為超穩定社會之基石,但同時也使得人治政治成為兩千年不變之定式;至於漢武帝時代連年不斷的戰爭與攻伐,則更是造成了社會動盪、民不聊生之惡劣後果,其間利弊得失,自是一言難盡。
有人說“一個專制的時代必然是一個嚴酷的時代”,這句話質之漢武帝的時代也同樣適用。事實上,在人治社會中,越是有作為的君王,其破壞力往往也會越大,就像宋代詩人蓮池生在自己的詩中所寫的那樣:“漢武愛名馬,將軍出西征。蹀血幾百萬,侯者七十人。區區僅得之,登歌告神明。”“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固然是君主常態,“好大喜功、黷武嗜殺”對於他們也不過只是一個尋常故事。為一己之私慾而大動干戈,帝王的個人好惡實際關係到千百萬人的身家性命,所謂“天子一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即是對帝王個人作為的最佳註腳。作為一代英主,漢武帝的確是中國古代極有作為的皇帝之一,但英主也是凡人。從漢武帝對待神仙方術的態度,可以看出他偏執與迷狂的心態,從“巫蠱之禍”的發生,更能夠看出他晚年的冷酷殘忍、喜怒無常——人治社會常常會出現像漢武帝這樣的“半截偉人”。受到生理、智力、年齡等諸多方面的限制,漢武帝的個人作為也不過是暴露了人治社會的共同弊端而已。關於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闢謠: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歷史上的漢武帝是鮮有的賢明君主,他在位期間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可是現代的人們越來越懷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許多人認為一個能夠用“罪己詔”進行自我批評的君主,必然做不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推移,近代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發現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真相,為了提高儒家思想的地位,儒家信徒班固捏造了事實,讓漢武帝背了數千年的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