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望謨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望謨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望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望謨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實施。
望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14日
望謨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內容簡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黔府辦發電[201596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農村留守兒童排查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州府辦發電[2015]83號)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望府辦發電[2015]37號)等檔案要求,認真吸取畢節七星關區慘重教訓,為切實解決留守兒童面臨的問題,紮實推進我縣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使留守兒童普受惠、長受惠,結合望謨縣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立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最佳化留守兒童成長環境為重點,以深化關愛活動為總抓手,對留守兒童進行有針對性、長期性的關愛幫扶工作,推動全縣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縱深化發展,確保留守兒童健康成長,以家庭的和諧推進社會的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和完善“黨政主導、部門聯動、家庭配合、社會參與”的留守兒童關愛機制,建設學校留守兒童“心靈導航站” “心理諮詢室”,整合政府和社會資源,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符合社會管理創新要求的工作體系,實現“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的工作目標,讓留守兒童健康快樂成長。
三、主要任務
(一)摸底排查(6月14至6月22日)
各鄉(鎮、街道)要迅速行動起來,組織包村(組)幹部及學校,對轄區內各村(社區)所有留守兒童、輟學兒童進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細緻排查,徹底查清留守兒童數量、構成、特點、家庭狀況等基本情況,堅決做到不漏一戶、不少一人,不留死角、不走過場,摸清底數、動態管理。徹底查清留守兒童數量、構成、特點、家庭狀況等基本情況,務必在 6月22日前排查完畢。6月23日前,各鄉(鎮、街道)匯總後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24日前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核對後報縣政府。
(二)建設留守兒童信息庫(2015年7月30日前)
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完善縣級留守兒童信息庫,並有效整合民政、教育、衛生、公安人社等部門資源,準確掌握留守兒童人數、姓名、監護人情況、父母動態、學習狀況、生活狀況等信息,於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信息庫建設,全面建立留守兒童動態管理機制。
(三)落實包保責任制(2015年6月3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學校,對全面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必須立即研究解決,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排查出來的留守兒童,要實行幹部(教師)一對一包保責任制,是入學適齡兒童、輟學兒童的明確責任幹部和教師共同包保,不是適齡兒童的明確責任幹部和其父母(監護人)共同包保。包保責任名單要在鄉鎮(街道)及留守兒童所在的村寨進行公示。包保責任人要負責做好留守兒童救助關愛和控輟保學工作,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幫助解決實施困難,做到認識到位、關愛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到位,堅決避七星關類事件在我縣發生。
(四)納入規劃。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關愛留守兒童作為重要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兒童發展規劃,根據轄區內環境特徵、經濟社會狀況、留守兒童分布及工作進展情況,制定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方案。
(五)全面啟動控輟保學長效機制。
真正落實控輟保學“雙線”責任制和“七長”(縣〈市〉長、教育局長、鄉〈鎮〉長、校長、村長、師長、家長)負責制,要創新包保責任和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落實控輟保學三項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整班移交制度、學生排查報告制度、輟學生勸返復學制度)。將控輟保學作為鄉鎮(街道)年度考核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學校要完善學生考勤制度,對學生輟學情況進行動態統計,發現學生曠課等情況要及時追問,學生無故曠課達一周以上,具體去向明確,學校兩次以上勸返未果的,必須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啟動勸返復學程式;對具體去向不明的,由學校和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共同向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當地派出所報告查找下落。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督促和指導村、社區、居委會建立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受教育情況和去向的動態報告制度,及時組織動員輟學學生返校。
(六)強化學生學籍信息管理。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學籍管理,繼續加強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基礎數據質量核查機制,全面做到“人籍一致”,規範學籍變動管理,提高學籍信息質量,定期對學籍變動情況進行分析,重點監控輟學現象。
(七) 深入開展“四在學校·幸福校園”活動。
紮實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標準化建設、薄弱學校改造計畫、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標準化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建設等,不斷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學校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必須按照要求建立心理諮詢室,配備至少1名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加強家校、家社合作,辦好家長學校,引導外出務工的家長和監護人切實承擔好教養子女的責任,切實關愛學生,充分發揮家庭在關愛留守兒童成長中的主體責任,決不允許因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失學。
(八)完善留守兒童社會救助體系。
要建立健全急難對象發現、認定、快速回響、社會力量參與和監督檢查機制,全面開展“救急難”工作,對因急難問題生活陷入困境、面臨生存危機的家庭和兒童,民政部門要及時給予急難救助。充分發揮城鄉低保、臨時救助、慈善關愛、兒童福利等綜合性救助政策措施及整體功能,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孤兒納入保障範圍。加快建立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通過納入財政預算、整合現有救助資源等手段,凡生活有困難的,一律實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切實保障家庭困難留守兒童基本生活。充分發揮現有救助保護機構職能,積極開展延伸服務,幫助困境留守兒童及家庭落實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等政策,建立和完善留守兒童社會保護長效機制。
(九)發揮群團及社會力量作用聯動關愛。
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切實發揮好聯繫、關愛、服務留守兒童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加強對留守兒童家長普法宣傳、親職教育和指導,樹立和強化家長法律意識,教育引導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法定責任,強化留守兒童和監護人用電、用水、用藥、飲食、交友、游泳等安全教育,最大限度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加大“留守兒童自立自強中心”“留守兒童之家”“婦女兒童之家”“四點半學校”等陣地建設,通過開展寓教於樂、豐富多彩的校園內外活動,培養留守兒童自我管理、自我調適、自我約束能力。組建關愛留守兒童志願者隊伍和公益組織,加大骨幹志願者招募和培訓,動員各種社會力量以“代理家長”“代理媽媽”“城鄉少年手拉手”等形式,與留守兒童結成愛心幫扶對子,讓留守兒童感受到社會的溫暖和關愛。深入實施“希望工程”“春蕾計畫”“恆愛行動”計畫,關愛睏難留守兒童,組織開展“關愛女孩行動”“護蕾行動”親情陪伴、家政服務、學業輔導、義務送診等愛心活動,堅決防止未成年女童遭受侵害案件發生;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通過法律援助、困難幫扶、課業輔導、心理疏導、情感陪伴等多種形式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活動,堅決防止工作流於形式。
(十)認真履職嚴肅責任追究。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類學校及村(社區)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是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留守兒童救助、控輟保學、學生安全等納入重要議程,進一步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措施,將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和具體人員。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對轄區內關愛留守兒童相關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抓好整改,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假落實的必須嚴厲督導、嚴肅問責,絕不姑息,堅決防止悲劇的發生,對已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認真調查並依法問責。縣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要針對問題比較突出的鄉(鎮、街道),組織開展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發現問題後立即督導整改。
(十一)構建良好輿論環境。
要充分發揮宣傳、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門和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依託廣播、電視、綠色望謨報、手機報、網際網路、微信等宣傳媒體,採取法律講座、家長會議、相關課堂教學等形式,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教育、關心學生、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縣直相關部門要總結我縣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樹立一批正面典型,發出好聲音,凝聚正能量。要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民生特派、民意調查等平台廣泛收集社情民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迅速正面引導,及時將相關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制定“控輟保學”“留守兒童關愛”宣傳月活動方案,並在7月份組織開展。
(十二)督查工作(2015年6月15日至7月31日)
2015年6月15日起,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報縣委、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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