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是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10個浙江省級部門編制發布。
該《責任清單》分類梳理平台通用責任以及6種常見類型的平台責任清單,為平台企業全面落實法律責任提供了照單明責、照單履責的指導,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是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10個浙江省級部門編制發布。
該《責任清單》分類梳理平台通用責任以及6種常見類型的平台責任清單,為平台企業全面落實法律責任提供了照單明責、照單履責的指導,推動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主體責任清單》是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10個浙江省級部門編制發布。該《責任清單》分類梳理平台通用責任以及6種常見類型的平台責任清單,為平台企業全面落實法律責任提供了照單明責、照單履責的指導,推動平...
《清單》以平台經營者日常運營管理為切入點,分別明確市場主體準入、平台經營者管理責任、公平競爭管理、規則管理、信息管理、信用評價管理、智慧財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網路安全管理等九個環節的主體責任規定,為平台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提供操作指引,實現九大環節“一鏈條”管理。《清單》對網路交易平台監管相關法律法規...
本辦法所稱平台內經營者,是指通過網路交易平台開展網路交易活動的網路交易經營者。網路社交、網路直播等網路服務提供者為經營者提供網路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生成、線上支付等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的,應當依法履行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的義務。通過上述網路交易平台服務開展網路交易活動的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平台內經營者的...
第一條 為了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以及為食品生產經營提供網路交易平台、場地設施、倉儲服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食品生產經營有關主體)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有關主體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責任,規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辦法》明確互聯網平台經營者提供信息服務的,要履行記錄並保存相關信息、主動發現和刪除違法廣告、建立投訴受理機制、配合開展廣告監測和網際網路廣告行業調查、協助開展日常監管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義務。同時,《辦法》還明確了平台經營者從事網際網路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等業務的,還要依法承擔廣告經營者、發布者...
直播行銷平台、平台內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主播等從事網路直播行銷活動,應當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的規定,不得實施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直播行銷平台、直播間運營者和主播等不得利用服務協定、交易規則以及技術手段,對其他經營者在直播間的交易、交易價格等進行不...
第十六條 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定期對平台內盲盒經營者真實信息進行核驗,建立健全檢查監控制度,強化對平台內盲盒經營者及其發布的商品和服務的動態監測。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如發現平台內盲盒經營商品或者服務信息存在相關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依法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第十七條 ...
鼓勵平台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分散風險,更好保障各方權益。(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別負責)(三)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制定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有關規定,依法查處網際網路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台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契約,保障平台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制定出台網路交易監督管理有關規定,依法查處網際網路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台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契約,保障平台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市場價格秩序,針對網際網路領域價格違法行為特點制定監管措施,規範平台和平台內經營者價格標示、價格促銷等行為,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
明確線上市場各類主體責任,落實平台企業對平台內經營者資質、商品質量等的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建設國家網路交易監管平台,提高線上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推動網路交易跨區域執法協作,探索建立跨區域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送、案件協查、聯合辦案等機制。完善線上市場監管部門協作機制,推動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規範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固定、提取網路交易監督執法電子數據證據,為網路市場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牽頭承擔消費維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擬訂保護...
明確線上市場各類主體責任,落實平台企業對平台內經營者資質、商品質量等的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建設國家網路交易監管平台,提高線上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推動網路交易跨區域執法協作,探索建立跨區域聯席會議、線索通報、證據移送、案件協查、聯合辦案等機制。完善線上市場監管部門協作機制,推動綜合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應當對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然人進行身份信息審查和登記,並在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然人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標明下列信息:(一)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信息,或者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二)...
第三十三條 商品經營櫃檯出租者、商品展銷會舉辦者、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廣播電視購物平台經營者對申請進入其經營場所或者平台銷售商品的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未履行審查登記義務,或者拒絕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違法行為採取措施、開展調查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四條 銷售者主動...
對《條例》規定的網路交易平台、行業組織等方面的監管,要加大調研力度,學習外省先進經驗,出台管理辦法,用制度約束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和行業組織價格行為,防止價格欺詐、價格壟斷行為的發生。要按照《條例》規定健全完善價格信用體系,積極推動價格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的互動融合,協同各部門對價格守信者進行聯合激勵,...
(八)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九)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依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
推進線上市場生態治理,明確線上市場各類主體責任,完善各參與主體相互監督和制約機制,推動網路交易平台落實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資質、產品質量等審核把關和監督責任。加強網路交易監測,提高線上市場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通過網路交易平台向監管部門開放數據接口、備案算法規則等方式,推動大型交易平台與監管平台數據交換共享,...
(九)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全省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指導全省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山東省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
(七)網路交易及市場契約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承擔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網路市場消費環境建設。(八)商標廣告監督...
本規定所稱價格欺詐,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第三條 經營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第四條 賣場、商場、市場、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等交易場所提供者(以下簡稱...
第十六條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應當核實並公開平台內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發現平台內經營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立即採取刪除、禁止、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 第十七條 經營者利用臨時場地以會議、講座、集中體驗等方式依法開展宣傳推銷活動的,場地提供者應當核查、...
(八)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
(十)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督管理股 負責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查處契約欺詐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相關服務行為。負責開展對經紀人、經紀機構和拍賣行為進行監管。組織實施經濟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
“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依法管理平台內的經營行為,發現有下列違法網路經營行為的,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藥品監督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相應的主管部門報告:“(一)銷售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二)銷售非法添加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成分的食品、化妝品;“(三)銷售...
第十九條 商品交易市場的經營管理者、櫃檯出租者、場地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商業特許經營者,應當核驗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件等資料,並監督其履行標明真實身份信息的義務。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廣播電視購物平台提供者應當核驗進入平台的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件、身份證明等資料,並監督其...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建立、完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十一)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
(十二)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秩序、行為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十三)廣告監督管理科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
(十一)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擬訂並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的辦法和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網路市場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行為監測工作;組織協調跨部門、跨區域網路交易監管協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監管平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