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專項資金審計主要是對其在管理、使用、核算方面進行審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化專項資金審計
- 所屬學科:審計學
綠化專項資金審計主要是對其在管理、使用、核算方面進行審計。
綠化專項資金審計主要是對其在管理、使用、核算方面進行審計。...
綠化工程決算審計 綠化工程決算審計是指對各級政府撥付給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資金,在合理計算綠化工程造價,節約投資,提高效益方面進行審計。
三北防護林建設專項資金審計是對國家用於三北防護林建設地區林業主管部門及生產單位的三北防護林建設專項資金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基本建設撥款及事業費撥款是否分別核算,有無混用或串用;(2)資金的使用範圍是否合理;(3)資金支出的...
專項資金審計是審計機關對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監督活動。專項資金審計只對某項資金的收支活動進行審查,一般不需要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活動。重要環節 專項資金具有項目多、金額大、使用範圍廣的特點,...
通過近期對林業部門的審計,鄉鎮綠化造林審計應重點關注以下內容:一、關注樹苗採購驗收情況。一是審查樹苗採購是否履行公開招投標程式、採購的樹苗是否嚴格驗收程式,有無隨意採購樹苗或未經驗收,造成樹苗質量不高,影響了樹苗的成活率,樹木...
專項審計是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特定事項進行的審核、稽查。如: 對企業的審計,只審查企業經濟活動,如是否偷稅、漏稅。現金業務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某項經營是否合法、有效等等。專項審計如能與資金平衡表審計或詳細審計配合,可以收到更...
3.專項資金年度申報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二)補貼類項目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1.項目申請表;2.項目可研報告、環評批覆等材料;3.項目竣工或者驗收的相關證明材料;4.項目決算報告或者專項審計報告;5.項目績效自評報告;6.專項...
5. 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造價諮詢機構出具的決算報告或者專項審計報告。6. 項目績效自評報告。7. 區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年度申報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項目申請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第二十二條 項目申報的審批程式:(一...
(四)涉及政府投資的環保項目和使用財政環保專項資金的國有或者國有控股企業、事業組織以及使用環保專項資金的其他企業;(五)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六)其他應當審計的對象,依照有關法律、...
第二十一條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在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相關人員,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環保局負責解釋。第...
審計機關對農業專項資金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農業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專項資金,包括預算安排的農業專項支出,預算外農業專用資金,政策性農業...
包括上級和市本級財政為解決有關問題、滿足特殊需要、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以及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生產建設性、事業發展性項目資金和其他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監督,是指審計機關對財政專項資金收支的真實性...
農業專項資金審計是對農業企業專項資金的取得、使用和管理的合理性、合規性及有效性的審核、稽查。其特點:(1) 農業生產的特點決定了季節性增資的需要,其專項資金一般不在銀行開設專戶,暫時不用的專項資金可以參加生產流動資金周轉,但...
水利部門專項資金審計是對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專用基金和事業費專款支出的審核、稽查。其主要內容:(1) 專用基金是否先提後用。(2) 是否挪用更新改造資金於自籌基建工程。(3) 包乾結餘資金是否按規定比例轉為生產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
儘管大數據技術的不斷完善會解決原有審計工作中存在著的很多難點,但還是缺乏數據收集過程中的法律政策規範。高效的專項資金審計活動是強化國家資金利用效能的重要手段,伴隨信息化技術快速發展,被審計機構已經採用計算機財務數據分析與統計方式...
第十四條加強對營造林資金的監管,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對虛報項目、套取項目資金的行為,將追回專項資金,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予以責任追究。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負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預算、財務預算、審計等工作;負責編制全系統財務收支計畫,編制和上報財政預算、決算;負責園林綠化項目以及專項資金的監督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的審批,負責資產監督管理;負責完成日常會計業務;負責制定年度...
(一)退耕還林工程資金專項審計。對2007至2009年度的退耕還林工程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範圍和內容包括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投入的退耕還林工程資金,揭露退耕還林工程實施、資金管理與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加強管理的...
第六條 審計機關應當會同項目審批、資金撥付、工程建設管理、信用、信訪等有關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公共工程的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機制。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交通、水務、生態環境、園林和綠化、國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