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管理機關

綜合性管理機關是指管理業務具有綜合性,管理對象跨部門、跨行業的機關。如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審計署、物價管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性管理機關
  • 分類:綜合性管理機關與專門性管理機關
  • 職責:巨觀指導、協調
  • 作用:擬定並實施國家產業政策
職責
綜合性管理機關總的職責是對其職權範圍內的各種綜合性業務進行管理,既有巨觀指導、協調、控制和監督,又有比較具體的業務管理。這僅是就總職責而言。各個具體綜合管理機關的職責又各不相同,如國家經貿委的主要職責有:  1、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
2、擬定並實施國家產業政策。
3、擬定工商貿綜合性經濟法規政策。
4、指導流通體制改革。
5、擬定監管國有企業資產的政策法規。
6、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