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濰坊市委、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濰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濰發〔2010〕3號),將濰坊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和濰坊市市級機關綜合辦公大樓管理處合併,組建濰坊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規格。

濰坊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位於濰坊市奎文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 直屬:事業單位
  • 屬於:正縣級規格
  • 事業編制:32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部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原市市級機關綜合辦公大樓管理處的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增加在市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機關事務工作。
(二)按照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具體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工作。根據規定和授權管理市級機關有關國有資產;負責對房產管理範圍以內的住房資金提出使用計畫,經財政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級機關有關房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市級機關有關房產綜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按規定負責集中辦公用房的建設項目審核、計畫編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負責集中辦公用房的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租金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級機關周轉房。
(五)在市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等工作。
(六)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住宅區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市級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八)參與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
(九)負責市級機關有關辦公區、住宅區的安全保衛及生活保障服務工作。
(十)管理市機關幼稚園。
(十一)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擬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和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機關事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機要通信、應急管理、政務公開、機關車輛管理、督查督辦、接待、會務、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二)財務科(掛市級機關政府採購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級機關有關基建房產、生活服務項目的計畫、審計工作;按照規定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工作;根據規定和授權管理市級機關有關國有資產;對房產管理範圍以內的住房資金提出使用計畫,經財政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市級機關的辦公用品及辦公設備採購計畫,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實施採購招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對局屬單位的財務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紀檢監察、信訪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務、群團、維護穩定工作;負責所屬人員的計畫生育等工作。
(四)公共機構節能科(掛市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牌子)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工作。
(五)房產管理科
擬訂市級機關房產管理相關制度和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用房的建設項目審核、計畫編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負責市級機關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住宅區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危舊房屋及舊院落的改造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有關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的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租金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的綠化美化、愛國衛生等事務工作。
(六)安全保衛科
負責協調市級機關大樓保衛處的治安工作,保證集中辦公大樓和樓內辦公機關的安全;負責市級機關集中住宅區的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市級機關集體戶的戶籍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和住宅區的消防設備的管理、維護、運行、維修等工作;協調、監督外協服務單位的工作。
(七)生活管理科
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和住宅區生活管理、服務工作;協調、監督外協服務單位的保潔工作。
(八)設備運行維修科
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設備的管理、維護、運行、維修,協調、監督熱力公司、電梯維保公司、保潔公司等外協服務單位的工作。
(九)會議服務科
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公共會議室的管理運行,為市級領導和市直機關提供會議服務。

人員編制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3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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