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陽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富陽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富陽市政府部門,負責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的財務管理,制定有關財務制度並監督實施。

富陽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一)負責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府辦、市政協辦的財務管理,制定有關財務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機關大院內的辦公用房、附屬設施用房及直管住宅用房的分配、調整和維修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機關大院內各單位房產產權、產籍和土地使用權的管理。
(三)負責市委、市政府大樓內重要設備的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屬於市機關事務局管理的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
(四)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市級公共機構的節能規劃、能源消耗定額和節能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計量和監測管理工作;會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普及節能科學知識。
(五)負責機關大院綠化、環境衛生、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黨代會、人代(政協)會及市四副班子領導布置的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
(七)負責市委、市政府機關大院內幹部職工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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