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江門市江海區城市綜合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江海府辦〔2011〕23號),設立江門市江海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海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 所屬區域:江海區
  • 屬性:事業單位
  • 國別:中國
主要職責,直屬機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調、指導和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負責轄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市政公用行業(含許可權範圍內城市道路、橋樑、燃氣等)的管理;負責轄區內城市支路、街坊路及其附屬人行道、下水道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四)負責城市規劃、建設、燃氣、市政園林、房產管理、城市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全區城市綜合管理專項執法行動,統一管理區城市綜合管理執法隊伍的執法文書和著裝。
(五)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市管理專項整治經費、市政維護費、生活垃圾處理費等年度計畫。
(六)指導和監督各街道城市綜合管理相關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構

設立江門市江海區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大隊,為區城市綜合管理局的直屬機構。負責編制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的大案、要案;協調、指導、監督各執法中隊開展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暫扣物品的存放、監管、銷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調研、安全生產、綜治、政務公開等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黨群、人事、工資福利、機構編制、計畫生育以及工、青、婦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公共資源項目收益等票據的管理。
(二)城市管理股
負責編制區城市綜合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區城市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區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和綜合整治;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區城市管理的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區城市綜合管理系統的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對非挖掘類(含經營性)臨時占用城市主次幹道的審批監管以及相關的信訪投訴。
(三)市政建設管理股
負責編制區城市市政設施、燃氣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與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城市支路、街坊路及其附屬市政設施(不含道路照明設施)等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組織處理市政設施突發事故;負責原“村改居”小泵房監管;負責協調城市道路管網建設;負責依附於城市支路、街坊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排水許可、特殊車輛在城市支路、街坊路(橋樑)上行駛的審批監管;組織實施區內市政設施特許經營;負責燃氣設施改動許可、新增燃氣企業資質許可的審核工作;負責辦理有關市政建設管理的議案提案,以及相關的信訪投訴;負責區市政設施檔案管理和市政設施建設、管理的統計工作。
(四)市容環衛管理股
負責編制區環境衛生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監管全區環衛服務社會化的運作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區環境衛生服務特許經營權項目;負責組織全區環境衛生檢查和整治活動;負責督促落實區環衛公共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管理維護;統籌全區生活垃圾處理費;負責拆除環境衛生設施(含搬動、封閉存放生活垃圾的設施)、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及建築垃圾運輸單位核准的審批監管;負責辦理有關環境衛生管理的議案提案,以及相關的信訪投訴。
(五)法制股
負責編制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組織起草城市綜合管理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立、檢查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審查監督;負責有關契約檔案的起草、審查;負責城市綜合管理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執法業務培訓;負責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證件管理;審查有關規範性檔案或執法個案,出具法律諮詢或審查意見;組織實施城市綜合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調研;參與有關執法案件的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六)信息督查股(江門市江海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技術標準、運行規範;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業務的協調、指揮、調度以及系統績效的監督和評價工作;負責指揮中心設備和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維護和升級改造;負責指導辦事處城管網路系統的建設和套用;負責受理、轉辦和跟蹤服務熱線業務;負責監督檢查民眾訴求的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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