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糧食戰略性問題研究,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提出全省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省級儲備糧的收儲、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
(三)編制全省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省級投資項目的建議。
(四)擬訂全省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糧食市場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共同管好糧食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負責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監測制度及技術規範。
(五)負責對全省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六)承擔省級儲備糧管理責任,對設區的市及以下地方儲備糧進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省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儲存、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糧食儲備體系建設。
(七)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指導糧食購銷有關工作,保障城鄉居民、災區及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
(九)負責全省糧食統計、流通信息工作;指導、監督全省糧食系統財務工作。
(十)承辦省委、省政府及省發展改革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
2、擬訂局機關年度會議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以及局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3、負責公文批辦、運轉和發文審核把關,機要和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文秘、檔案工作。
4、負責對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糧食局部署的重點工作和重要事項的督查,對局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督查,對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定事項和局領導批辦的重要事項的督查。
5、負責起草局機關工作計畫和年度工作總結,綜合性報告以及其他重要文稿。編寫省糧食局大事記,為山東年鑑和中國糧食年鑑供稿。協調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承擔的省糧食志編纂工作。
6、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政府網站內容保障等宣傳工作。
7、牽頭辦理人大、政協提案和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8、組織擬訂機關工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9、負責公務接待審批和上級領導、重要來賓接待工作。負責應急綜合協調、值班工作。
10、負責印鑑管理、保密工作。
11、對口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牽頭辦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處
1、負責研究提出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承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負責綜合性重要政策及重要問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政策性檔案。
3、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等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4、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以及涉法事項審查工作。
5、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的日常工作。
6、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組織協調工作。
7、承擔糧食系統普法教育、法律諮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制工作。
8、承擔糧食系統行風建設、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愛糧節糧宣傳工作。
9、對口國家糧食局政策法規司,牽頭辦理安排的其他工作。承接國家糧食局監督檢查司安排的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有關工作。承接中國糧食研究培訓中心安排的研究工作。
10、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省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省糧食行業從業人員和職工教育情況的統計工作。
調控處
擬訂全省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支存計畫;提出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及吞吐調節計畫建議;綜合協調糧食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協調省內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建立省際糧食購銷協作關係;承辦糧食收購許可和陳化糧購買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全省糧食購銷有關工作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
監督檢查處
擬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倉儲與產業處
1、擬訂全省糧食倉儲、加工設施建設和糧食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提出國家、省投資的糧食倉儲、加工設施建設和糧食產業發展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配合規劃財務處做好資金申請的審核、下達和監督管理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糧食物流體系建設規劃、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糧食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承擔省級儲備糧管理責任,擬訂業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落實。擬訂省級儲備糧輪換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下達省級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承儲企業選定工作,對省級儲備糧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情況進行監管。對設區的市及以下地方儲備糧進行監管。
5、擬訂和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技術規範。指導全省糧食質量監督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工作。
6、指導全省糧食倉儲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糧食儲存、運輸有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定期開展糧食儲存安全檢查。
7、指導糧食流通節糧減損及科學儲糧工作,推廣儲糧新技術和新裝備。指導農戶科學儲糧。負責代農儲糧管理和指導全省代農儲糧兌付等“五代”相關工作。
8、指導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9、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推進主食產業化。
10、組織推動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開展糧食加工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交流與合作。
11、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12、對口國家糧食局倉儲與科技司,牽頭辦理安排的其他工作。承接國家糧食局規劃財務司安排的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以及有關項目管理等工作。承接國家糧食局外事司安排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接國家糧食局質量標準中心安排的糧食質量有關工作。
13、牽頭辦理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有關工作。
14、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處(省糧油結算中心)
負責全省糧食收購資金的預測、協調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負責全省糧食財會報表的審核、匯總和分析;負責省級儲備糧費用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財務掛賬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
產業發展處
擬訂全省糧食產業發展規劃、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標準、檢測制度及有關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糧食工業統計和分析工作;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承擔。
領導介紹
王偉華: 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處。
李 偉: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調控處、監督檢查處、倉儲與產業處、規劃財務處(省糧食結算中心)、離退休幹部處、局機關服務中心、省糧油檢測中心。聯繫中儲糧山東分公司、魯糧集團。
劉開田 二級巡視員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
山東商務職業學院、省軍糧供應中心、省糧油信息中心。聯繫省糧食經濟學會、省糧食行業協會,聯繫《
齊魯糧食》編輯和《糧食志》編纂工作。
直屬單位
山東省軍糧供應中心
山東省糧食局機關服務中心
山東省糧油檢測中心
平原龍門糧食儲備庫
糧油交易中心
糧油綜合服務公司
坤華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