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根據《中共遵義市委辦公室、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綏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遵黨辦發〔2010〕8號)和《中共綏陽縣委、綏陽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綏黨發〔2010〕1號)檔案精神,設立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縣供銷社),為縣人民政府管理的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組織: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
  • 職責調整1: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
  • 職責調整1: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的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推進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的職責;
2、指導和管理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社會團體(包括協會等)的組織建設與發展工作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和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的職責;
2、加強和指導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中央、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合作社制度建設和改革發展。
2、按照縣人民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等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加強對全縣供銷社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
3、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供銷社及社員合法權益,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加強黨和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4、參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發展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構建面向專業合作組織的服務平台。
5、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促進基層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繫,協調社員與社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6、加強組織創新和經營創新,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興辦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培育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領辦農業開發項目和扶貧項目;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7、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對直屬企業依法行使出資人職能,享有出資人權益。
8、組織開展社員和職工的教育與培訓,為全縣供銷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務。
9、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供銷合作社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綜治、維穩、普法、計畫生育、群團、黨建、信息服務、後勤服務、人才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目標績效管理等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務、金融、會計等政策法規;指導系統財務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負責縣供銷社專項資金申報和計畫安排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追蹤問效;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審計工作;負責縣供銷社機關和所屬企業的統計工作
(三)經濟發展與合作指導股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指導基層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指導社有企業和基層社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和再生資源購銷經營,組織實施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建設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農約儲備和供應工作;負責系統綜合經營統計分析、農村市場分析、預測及經濟信息工作;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制度建設、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工作;參與組織發展農產品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綜合服務社,構建面向專業合作組織的服務平台;監督檢查各級供銷合作社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指導系統農民社員的發展和社員股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開展農副產品購銷(市場建設),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員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四)資產運營管理股
負責本級社有資產的運營和管理、處置等工作;擬訂社所屬企業總體規劃、改革方案和考核辦法;指導協調社所屬企業做好融資籌資、民事訴訟、資產處置、土地開發等工作;監督檢查系統安全生產防範工作;負責系統內部財產安全互助統籌金的收繳、理賠和管理;指導系統煙花爆竹的運輸、倉儲和安全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綏陽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事業編制16名(工勤人員1名,其餘為管理人員),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人員經費納入縣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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