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靈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廣靈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成立於1950年初,現有幹部職工22人,為財政全額預算正科級建制,是縣人民政府領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經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靈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2、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和供銷社意見,爭取扶持政策,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負責社有資產的管理。
3、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業務活動,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引導幫助農民發展商品生產和有組織地進入市場,加強系統間的聯合與合作;
4、指導基層供銷社發揮人才、信息、科技、經濟的優勢,協同有關部門,為發展城鄉經濟服務;
5、為全縣供銷系統提供信息服務,組織開展對社員和職工的教育培訓等活動,指導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設;
6、對有關行業,學科或者業務範圍內的全縣性社會團體,履行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掌握全縣供銷社系統工作動態和全面情況,負責縣供銷社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負責綜合、協調部門間工作關係;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組織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公文管理、會議組織、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計生、安全保衛、接待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2、人事科
負責縣社機關和所屬企業的編制管理工作及人事調配、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下崗職工再就業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縣供銷系統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本系統職工業務培訓和技能鑑定,負責組織和辦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工作,負責填報省、市、縣各級勞資、教育等報表。
3、業務科
負責研究制定本系統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本系統的經營管理及資產經營工作,協調專營商品的經營管理工作,參與物價管理,組織開展質量管理、質量監督檢查及商品養護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業務協作,指導協調本系統涉外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經濟技術交流。
4、財務科
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統計和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制定本系統的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形式;負責對縣供銷社及社有資產的管理;編制下達直屬單位的年度財務、統計計畫;負責基層社財務資料的統計、編報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企業的財務管理,組織、辦理會計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5、基層科
指導全縣供銷系統的體制改革,參與制定企業生產規劃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本系統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政府委託的農業開發扶貧項目的申請及組織實施,指導和參與基層社建設,企業管理、基層政治思想工作,負責總結推廣先進典型經驗和表彰評比工作,分析本系統機構人員網點建設,負責史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6、審計科
協調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縣社及所屬企業的業務活動、財務收支、內控制度、經濟效益、年終決算、基建工程、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監督,負責本系統法制工作及普法教育,承擔本系統法律諮詢及經濟糾紛的調解。
7、監察室
負責縣社及所屬企業的紀檢監察工作。
8、工會
負責本社及所屬企業的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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