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4、組織全縣供銷社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發展專業合作社、經濟協會、消費合作社等中介服務組織,加強商品供求、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5、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圍繞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建立現代流通體系和現代行銷方式,做好農業、農村、農民服務工作,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
6、組織指導全縣供銷社系統組織、隊伍建設、人力資源開發、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建、人事、勞資等工作。
7、監督和管理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對社屬企業行使出資人的職權,依法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益。
8、協調有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指導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經濟組織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協助縣社領導做好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策事項的督辦;有關報告、檔案及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來信、來訪的處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職工教育培訓和後勤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縣社機關和基層社、直屬公司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工作及本系統幹部職工檔案、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社會保障、本社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及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
財審統計股
職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稅務、統計、信貸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負責年度預決算和縣社機關的財務管理,指導基層社、直屬公司、廠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全系統財會報表、審計報表及財務分析匯總、編制和上報,負責系統內部的財務檢查和離任審計工作;制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制度)和進行經濟目標責任制考評,負責系統內部商品、農產品購銷統計工作;負責市場預測調查分析,編制匯總上報相關報表;負責縣社機關的收支管理工作,指導基層社、直屬公司、廠的改革、整頓,對下屬企業的資產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維護社有資產權屬,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業務股
職責:負責擬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日用工業消費品、再生資源、農副產品及煙花爆竹專營等購銷政策並指導其經營活動,組織對城鄉市場的分析、預測和發展的研究工作;組建和指導、扶持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開展農民經紀人培訓工作;負責對本系統的安全生產(經營)的管理工作;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助農增收等工作,建設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