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哈爾濱市供銷合作社建立於1946年東北民主聯軍解放哈爾濱之後,其前身是市民生產自救經濟組織—合作社,1949年10月成立哈爾濱市合作總聯社。

基本概況,組織機構,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50餘年來,市供銷社在哈爾濱城鄉經濟發展中起到了巨大作用,承擔過市民生活必需品配售、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農業生產資料供應、農村生活資料供給等職能。改革開放後,市供銷社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深化內部改革,把自身改造為服務“三農”的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

組織機構

市供銷社下設市物資供銷集團、農業生產資料、日用雜品、土產棉麻、乾調食雜、陶瓷、儲運、外貿等十一個直屬專業公司,轄管哈爾濱市市郊和五常、雙城、阿城、尚志、巴彥、呼蘭、賓縣、依蘭、延壽、木蘭、通河、方正等十二個縣(市)供銷合作聯社,遍布全市城鄉的經營網點達1,750個,獨立核算企業334家,職工隊伍總數達1.8萬人。

領導分工

馬清波 黨委委員、監事會主任
負責市社常務工作、監事會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監事會辦公室
白福雲 副巡視員
分管合作指導處、農合會、農經會工作;協助分管區、縣(市)供銷社工作。
張英波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分管經濟發展處、產改辦、再生資源協會、供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兼任市供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協助分管直屬企業、招商引資工作
張俊華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主持紀檢委全面工作,分管監察處(紀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黨群工作部(對外掛宣傳部、工會、團委牌子)、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協助分管組織部
李景龍 黨委委員、理事會副主任
分管安技保衛處,協助分管財會處

主要職責

根據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需要,市供銷社對本系統工作實行指導、協調、監督、服務,並負責直屬企業的資產經營管理。
加快推進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加快推進廢舊商品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
(一)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各縣(市)級聯社、基層社的改革發展。建立和完善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體系,強化為“三農”服務的功能。
(二)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農民的合理要求,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有關發展全市供銷合作事業的政策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對全市供銷合作社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對外貿易和工業、商業、飲食服務業的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農業產業化進程,引導農民有組織的進入市場。
(四)負責全市供銷合作社組織、隊伍建設,指導本系統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系統的組織聯合與合作。
(五)負責市供銷聯社社有資產的經營管理,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承擔政府委託的重要經營任務。
(六)執行全國總社和省社的決議、決定,履行應承擔的義務,發展同外市合作社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指導直屬企業發展對外經濟聯合與合作,組織推進企業的跨國經營。
(七)負責直屬企業的黨群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黨風廉政建設。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供銷社設9個職能處(室)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機關黨委。
(一)理事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二)合作指導處。
(三)經濟發展處。
(四)財會處(審計處與其合署辦公)。
(五)科技教育工業處。
(六)安技保衛處。
(七)監察處(紀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八)組織部(人事勞資處與其合署辦公)。
(九)黨群工作部(掛宣傳部、工會、團委牌子)。
(十)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十一)機關黨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