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文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成立依據:築委廳字〔2010〕43號
- 主管部門:縣政府
- 內設機構:3個
職責調整
(二)加強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化肥農藥儲備和供應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二)承擔縣人民政府下達的任務,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儲備供應和農副產品的生產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
(三)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職能,反映廣大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使供銷合作社組織真正成為加強黨和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四)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之間的經濟合作,協調社員及社之間的關係,發揮群體聯合優勢,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五)參與農村綜合服務體系發展建設,領辦農業開發項目和扶貧項目;指導全縣基層供銷合作社發展專業合作社和各種農村新型合作組織,興辦各類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培育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引導農民進入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六)管理和運營本級社現有資產;監督管理下屬企業固定資產,保值增值,行使出資人權利。
(七)編制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和培訓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對社員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引進人才,最佳化結構,提高幹部、職工隊伍素質。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人事勞動、文秘、機要、檔案、督辦、提案辦理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工作。
(二)財審統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會計、審計、稅務、金融等政策法規,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承擔系統內財務會計報表的匯總編制,全系統統計報表匯總編制;管理機關財務;依法對下屬企業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指導監督社員股金的管理工作。
(三)業務科
指導下屬企業加強企業管理,搞好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全系統資產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社固定資產;負責下屬企業社固定資產開發、處置的審批,確保社固定資產保值增值;申請承辦農業開發和扶貧項目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農業生產資料儲備計畫;組織指導系統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完善、組織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與農民聯合發展商品生產、加工,興辦商品基地,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建設;負責信訪工作。
指導、檢查和督促全系統安全防範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安全統籌規章制度;指導系統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全系統財務安全管理。
機關黨組織及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