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紅河州“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已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16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6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按照國家、雲南省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不斷提高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水平,防範化解重大災害風險,依據《“十四五”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雲南省“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紅河州實際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實施期限為2021—2025年。
  一、現狀和形勢
  (一)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間,全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斷深化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綜合能力,在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災害調查評估、災害防治、災害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因自然災害死亡人數從“十二五”的55人下降至“十三五”的46人,經濟損失下降69.88%。
  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逐步健全。一是法制更加完善。出台了《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的意見》、《中共紅河州委 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等地方性政策檔案和規章制度。各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預案套用更加規範和可行。二是體制機制更加完備。組建了州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防災減災救災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統籌協調更加有力、防抗救責任更加明晰。成立了州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建立了災情會商評估機制、災情信息報送、物資保障、災害聯動處置、群防群治和災害救援等機制。三是軍地防災減災救災聯動機制更加規範。以消防救援隊伍為主體、蒙自軍分區民兵應急營和駐州解放軍、武警為補充應急處置機制更加完備。
  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逐步提升。一是氣象監測預警預報裝備建設取得新發展。新一代天氣雷達和州氣象計量檢定實驗室投入使用,對13個國家級氣象觀測站、56個區域自動觀測站和蒙自三級輻射站、探空站設備實施了改造升級。實施了山洪源頭攜帶型氣象觀測站和航道氣象站建設,增加了一批降水天氣現象儀、日照自動觀測、天氣現象自動觀測、多溫多雨觀測等設備,手機氣象APP實現網路化服務。烤菸主產區冰雹防禦網、南部山區地質災害氣象監測網、百萬畝高原特色農業小氣候觀測網、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發布網初步形成,氣象災害監測預報和氣象綜合觀測能力顯著提升。二是山洪監測預警能力逐步完善,建成了監測、預警回響系統和監測預警平台,州、縣兩級監測預警軟體14套資料庫和14箇中心機房建設完畢,423個自動水雨站、847個預警廣播站、1187處山洪災害監測預警雨量站、41處簡易水位站投入使用;為2000多名基層山洪災害預警員配置了簡易雨量站和手搖報警器、鑼鼓口哨等簡易報警設備,基層群測群防體系防汛監測預報預警能力成效明顯。三是森林防火監控能力顯著提升。建成森林防火監測指揮中心,全州林火地空監測系統監測覆蓋率達80%,森林火險空中巡護偵察管控作業,全州森林火情監測預警能力大大提升。四是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監測實現了全覆蓋,完成51個普適型監測點和12個專業監測點設備安裝運行,研發紅河州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服務平台(含APP),建立完善地質災害“三查”制度,群測群防監測員隊伍達2340名。五是全州地震巨觀測報網路全面加強,基本實現全州所有鄉鎮定點地震巨觀測報點全覆蓋,完成9個基準站、4個基本站土建及儀器安裝工程,完成110個一般站儀器和47套緊急地震信息服務終端安裝,建成了石屏地震綜合觀測站、蒙自西北勒和紅河大白能數位化測震台、蒙自雨過鋪地震觀測站、蒙自西北勒電磁衛星接收站、元陽馬街等3個GNSS觀測站和州、縣市震情會商與地震應急回響技術系統,建成綠春、元陽、紅河3縣地震觀測站並分別架設了AETA多分量地震監測系統及斷層二氧化碳模擬觀測,實施了石屏乾陽山地震觀測站洞體觀測建設項目、全州溫泉監測及設備更新試驗項目、建水西莊地震台等3個流體觀測站標準化改造示範工程。全州氣象、水文、地質、林草火災、地震等災害的觀測監測、數據處理傳輸、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能力得到提升。
  工程防禦能力效果明顯。地質災害治理、居民避災搬遷安置、農村農危房改造、抗震安居、中國小校舍安全、森林防火設施、人工影響天氣、農村安全飲水、抗旱水源等自然災害隱患治理和防禦工程建設能力建設成效明顯。一是推進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對53個省級立項大型以上和41個州級立項中小型地質災害項目實施工程治理,有效保護了6.81萬人及288805萬元生命財產安全;實施了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241個,有效保護11411戶,51604名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二是森林草原火災防禦能力明顯增強,實施和完成了林草火災高風險區綜合治理、邊境防火隔離帶、生物防火隔離帶等森林防火建設項目,建成州森林生態保護信息系統和州森林防火綜合性基地投入使用,修建了林區防火通道89條、510公里,配置、更新全州森林防火應急通信、信息指揮、撲火機具等裝備物資,防火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三是氣象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效果明顯增強,完成了8個縣級氣象災害防禦中心人工影響天氣工程標準化建設項目,建成54個標準化固定作業點,建成24套人工影響天氣可視化指揮系統,建成了石屏縣3個固定增雨點和3個煙爐增雨點,進行了異龍湖保護生態補水人工增雨試驗。四是穩步推進河流整治、山洪災害防治、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工程,主要支流河道治理完成36.64公里,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完成78公里,完成4件山洪災害防治任務,成功應對金平“6.24”山洪土石流,完成41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完成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2804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260.95平方公里,水旱災害工程治理成效明顯。五是重點生態林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體系基礎設施得到加強,建成3個國家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中心測報點。六是交通救災救援保通能力明顯提高,8條高速公路建成通車,準軌鐵路通車裡程317公里,兩個支線機場及彌勒通用機場建設進展順利,完成11603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隱患治理,完成了69座四類橋樑、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加固。七是城鄉防震減災能力穩步提高,實施18.96萬戶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改善農村居民住房19萬多戶;全州所有學校項目建設按照第五代《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抗震設防;義務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完成157萬平方米校舍建設,556個C級不安全校舍單體完成加固改造,所有D級校舍已全部拆除。通過實施一系列工程項目,全州工程防禦洪水、滑坡、土石流、地震、乾旱、林草火災等自然災害的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工程防禦能力進一步加強。
  災害應急救援處置能力不斷增強。一是建立健全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組建了5支省級、5支州級、31支縣市級專業救援隊伍,建成13支國家重點鎮、8支省級特色鎮、98支一般建制鎮專職消防隊,建成企(事)業專職消防隊伍17支。組建了專業森林撲火隊92支、半專業森林撲火隊289支、義務撲火隊1966支,林草火災撲救隊伍明顯壯大。專業救援裝備配備得到進一步完善,災害應急救援演練,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和救援專業水平不斷提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二是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和救災糧油應急保供機制進一步健全。建成1個州級4億斤糧食大型儲備庫,2個州級糧食應急配送中心、13個縣市糧食應急配送點、全州糧食應急供應網點達182個、糧食應急加工企業15個;建成州級應急物資儲備庫1個、縣市儲備庫11個、鄉鎮物資儲備點基本實現全覆蓋,二是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紮實推進。州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被列入省級分庫。緊抓國家對西部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傾斜政策機遇,將開遠、瀘西、屏邊、綠春、河口、彌勒等6個縣市的新建救災倉庫項目納入了國家“十三五”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規劃並全面實施完成,有力地提升了救災物資儲備庫庫容、庫積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標準化建設。全州救災物資儲備庫倉儲面積達13000平方米,有力地強化和提升了自然災害應急救援保障能力;鄉鎮距縣市40公里以外物資儲備點已建成67個點,占應建鄉鎮數的100%;儲備救災應急物資達35個種類,組建1支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儲備應急運輸車輛679輛,救災物資儲備管理的網路化初步形成。三是救援能力逐步提升。在蒙自、建水、彌勒、元陽等地建設直升機起降平台,為救援物資投送建立了空中通道。
  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升。一是開展創建防災減災示範社區、示範學校建設等創建活動。人民民眾防災減災意識、自救互救技能等普遍提高。二是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逐年拓展。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均至少建有一個二類及以上避難場所,全州建成了2個標準化避難場所。五年來共規劃建成應急避難場所997個,掛牌843個,可容納210萬人。三是基層防災減災裝備逐步提升,石屏、建水2912個村民小組救援隊伍配備了破壞鉗、應急燈等常用物資及裝備。四是持續推進防災應急“三小工程”,在石屏、建水為40萬戶家庭發放了小應急包,開展防災應急小型演練2650場次,參與民眾64萬人次,發放小宣傳冊26萬餘冊,民眾防災減災意識顯著增強。五是各類災害信息員隊伍建立健全,為及時、準確、客觀、全面掌握和管理災情信息奠定堅實基礎。
  (二)面臨的形勢
  全州自然災害具有種類多、發生頻率高、突發性、災害疊加性強的特點,“總體為北旱南澇”的特徵,尤其是地處活動斷裂帶,地形高差大,溝壑縱橫,岩土破碎裂隙發育,地震、滑坡、崩塌、地陷、土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頻發。近年來,受全球氣候和生態環境變化影響,極端災害天氣增多,氣象災害不可預見性增大,加之受城鎮化步伐加快和人類工程活動影響,一定程度導致災害風險呈增加趨勢,且受鄉村防災減災基礎設施低設防客觀制約,自然災害的潛在威脅與風險仍然持續存在。為此,全州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依然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防災減災救災體制還不夠完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還不夠順暢,災害信息跨部門共享、災害風險研判、災情會商與發布、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巨災風險分散等工作機制還有待健全。
  二是統籌整合能力亟待加強,全州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統籌與配置效率不高,分部門分災種的應急管理格局尚未打破,存在資源分散和重複建設,災害信息共享和套用服務能力較弱,互聯互通不暢,全州距“全災種、大應急”格局尚有差距。
  三是抵禦災害的基礎和能力依然薄弱,在災害監測預警、災害工程防禦、災害風險調查評估、應急物資裝備、應急預案體系、應急救援隊伍等方面還不同程度存在短板,民眾防災減災意識、自救互救能力仍然薄弱,全面防禦自然災害的能力還有待提升。
  四是防災減災科技人才相對匱乏,先進的救災應急裝備配備不足,災害監測預警技術套用不足,防災減災先進技術套用水平不高,全州防災減災救災的科技支撐能力還有待加強。
  五是支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渠道和機制亟待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對全州防災減災的支持補充作用尚待進一步發揮。
  (三)發展環境
  黨的十九大把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加強自然災害防治關係國計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提高全社會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為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防災減災救災作為公共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提高災害風險綜合防範能力已成為當前我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要求。
  “十四五”是紅河州推進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急難險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的重要時段,全州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處於良好發展環境。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明了發展方向,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國家、省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積極推進自然災害防治體系與防治能力現代化。二是社會公眾風險意識不斷提升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礎。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公眾對安全的需求更加迫切,對自然災害的警惕性不斷增強,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關注度和認知度不斷加深,為新時期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凝聚了共識、夯實了基礎。三是科技進步為防災減災救災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撐。融合空天地一體化綜合觀測、大數據與雲計算、人工智慧、全球導航衛星系統與移動通信等高新技術,將大幅度提升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水平。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實現邊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局工作中,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著力構建覆蓋全災種、全過程、全方位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全面推進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建設,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構建全州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治的原則。堅持黨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形成各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為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則。以人民為中心,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著力做好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和災害救助等工作,堅守安全底線,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減災的原則。以科學評估為依據,以科技為支撐,以能力建設為保障,加強災害風險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工程防治、宣傳教育、科技運用等綜合防範,堅持防災、減災和救災有機統一,強化統籌協調,協同推進自然災害管理各領域、全過程工作。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全面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區域戰略布局,從戰略高度統籌謀劃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優先解決防災減災救災領域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與防災減災有機統一。
  ——堅持規劃引領,創新驅動的原則。把防災減災救災融入全州經濟社會大局,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大力推進科技創新,積極開展多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交流合作,著力在構建防災減災救災新體制新機制的實踐中展現新作為。
  (三)發展目標
  1. 總體目標
  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立足州情到2025年全州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自然災害防治工程和新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進展,數字治理和社會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支撐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災害預防與應急準備更加充分,監測與預警更加精準,應急處置與救援更加高效,恢復與重建更加科學,對林草火災、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旱澇災害、氣象災害、農林病蟲害等自然災害的防災、抗災、救災綜合能力全面提升;建立起更加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形成制度完善、應急指揮高效、救援有力、處置快捷、保障到位、開拓創新充滿活力的防災減災救災新格局。
2. 分項目標
  ——組織管理。進一步健全應急指揮協調、部門協同聯動、應急搶險救援、災害信息共享、災害會商研判、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新聞發布等工作機制,形成體制健全、機制完善、科學規範、資源整合、高效運轉的全州防災減災救災管理體系。
  ——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和隱患治理。完成全州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資料庫和重大風險隱患清單,制定、落實隱患治理和防範方案,確保風險可控。
  ——災害監測預警。完善災害分類監測、分級預警機制,建立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和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制度,建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實現多渠道預警信息綜合發布並與省級平台有效銜接。
  ——防震減災。進一步加密、最佳化測震觀測和地球物理觀測站網,實現全州地震監測台站縣縣覆蓋、中國小校地震預警終端全覆蓋目標,地震監測能力北部縣市達到0.5級、南部縣達到0.8級,實現震後1分鐘左右實現州內2.8級以上地震基本參數自動速報,實現災害性地震發生後10秒內發布地震預警信息,重點地區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不低於80%,其他地區不低於60%。
  ——地質災害防治。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監測覆蓋率達100%;穩步推進地質災害隱患點整治銷號;地質災害易發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規劃區100%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水旱災害防治。基本建成不同河段分級設防的防洪減災體系,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基本達到防洪標準,重要區域防洪能力進一步提升,城市達到50年一遇、縣城達到20年一遇、鄉鎮達到10年一遇;江河堤防達標率達到70%;初步形成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山洪災害綜合防禦體系;現有病險水庫安全隱患基本消除。
  ——氣象災害防禦。建成現代氣象服務體系、業務體系、科技創新體系和管理體系,暴雨預警信號準確率達到90%以上,強對流天氣預警提前量達到40分鐘以上,氣象災害監測率達到70%以上,氣象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和防禦處置能力顯著提升。
  ——林草火災防治。提高林草火災監測覆蓋範圍,視頻監控覆蓋率達80%以上;加大林區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帶、防火隔離帶、蓄水池等防火設施建設,配齊配強撲火隊伍和裝備物資,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滅火能力。森林、草原火災受害率分別不超過0.9‰和2‰。
  ——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健全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能力和應急回響處置能力進一步增強,專業化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管理進一步規範。
  ——應急力量建設。按照《鄉鎮消防隊》國家標準開展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者消防隊達標建設,鄉鎮消防隊達標比例不低於50%;依託行業專業力量、企業救援力量、社會救援力量,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隊伍規模達到常住人口數的萬分之一以上;積極培育基層應急救援隊伍,每個社區均有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
  ——救災保障。構建各類、各級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體系覆蓋率100%;組建災害事故緊急救援隊伍體系;建成州、縣市、鄉鎮三級救災物資儲備網路,確保自然災害發生10小時內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綜合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
  1. 完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完善、充實各級防災減災救災機構,充分發揮州、縣市兩級應急委的統籌、協調與聯動作用,加強涉災部門間的溝通與協作,進一步明確職能職責,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將“防、減、救”責任明確化、精細化和具體化,形成整體合力。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州應急委對全州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作用,強化州應急委及其辦公室在災情信息管理、災情應急指揮、綜合風險防範、災害救援管理、災情應急處置、救災物資保障、民眾生活救助、科普宣傳教育、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職能和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體系,進一步明確州應急委與各災種專項指揮部之間的職責關係,完善州應急委及其辦公室與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州林草防滅火指揮部、州防汛抗旱指揮部、州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等機構之間的工作協同機制。制定州應急委及其辦公室工作規則,充分發揮州應急委對全州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統籌指導、綜合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各專項指揮機構對相應災種的災害風險防範部署和應急指揮作用。
  2. 銜接好防災減災救災責任鏈條。州應急委及其辦公室、各相關部門結合其職能設定,明確其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相應職責定位。州應急管理局綜合協調全州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災種歸口部門落實各類災害的防災減災工作。各部門遵循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的“大應急”理念,銜接好自然災害“防—減—救”責任鏈,確保無縫對接,形成整體合力。
  3. 落實應急救災主體責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原則,進一步明確應對自然災害的事權劃分,嚴格按啟動預案程式及級別進行分級責任落實。進一步規範救災現場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組織領導指揮體系,強化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統籌使用和調配,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納入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發揮綜合救援隊伍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搶險救援中的骨幹作用,統一做好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
  4. 完善自然災害信息共享機制。立足州內自然災害特點,研究制定防災減災救災信息傳遞與共享技術規範,加強跨部門業務協同和互聯互通,建設涵蓋自然資源、林業草原、農業農村、地震、氣象、水文、水利、民政、交通運輸、消防、人防、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的自然災害管理綜合信息平台。構建應急委成員單位之間、有關部門之間、政府與社會力量之間的全過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全州各種災害基礎數據、災害風險隱患、預測預警信息、災情信息以及救災工作動態等數據互聯互通,形成災害管理全要素數據資源體系。進一步整合最佳化各類災害信息員隊伍,建立災害信息員雙重管理體制,明確各類災害信息員隊伍管理、業務培訓、經費保障等方面的職責,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切實發揮好災害信息員的災害隱患排查、災害預警信息傳達、災情統計上報、防災避險知識宣傳等作用。
  5. 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研判機制。構建涉災部門、專家團隊、地方政府、災害現場等多方參與的會商平台,建立完善會商規程,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分析各專業部門的災害趨勢預測和災害形勢研判意見,確定風險水平、風險類型和高風險區,形成綜合會商研判報告或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報告,為各級處置提供決策支撐。
  6. 建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明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召集人和聯絡員,制定工作規則,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抓好自然災害防治責任的落實,協調解決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項目論證和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各部門、縣(市)推進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
  (二)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
  1. 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預警體系。州自然資源規劃、水利、水文勘測、氣象、林業和草原、農業農村等部門持續完善本部門專業監測站網布局,最大限度消除監測盲區,提高監測覆蓋率。加強山洪洪水災害、地質災害、林草火險、地震、氣象災害、農作物病蟲害等監測預警能力建設。結合全州自然災害分布和發生特點,進一步劃分自然災害重點監測區域,確定重要監測點,加密監測站點,加強新技術、新裝備套用,配備專兼職人員,對自然災害及其有關要素進行實時監測。各自然災害監測部門應制定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工作規程,明確報送內容、形式、時限、途徑,設立專崗人員,負責向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平台和上級部門報送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有關信息。
  2. 統籌建立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體系。統籌共享水文、水利、自然資源、林業草原、地震、氣象、農業農村等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按照“共建共享”原則,加快推進預警監測智慧應急管理平台建設,優先實現水文、水利、自然資源、氣象、地震等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與教育、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部門行業信息資源的互通共享和業務協同,逐步拓展更多災害數據分析、風險研判評估、預警信息聯合發布等功能,做好與全國應急管理大數據套用平台的對接,以滿足國家、省、州、縣市、鄉鎮(街道)五級災害監測預警工作高效互聯互通的需要。
  3. 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水平。各自然災害監測部門緊密溝通,進一步明確災害信息需求,推動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產品的時空解析度和更新頻率,綜合利用國內外預測預報模型模式,針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特大自然災害,全程提供更加及時精準的短臨預報。發生重大(II級)及以上自然災害時,州應急委辦公室應積極協調有關自然災害監測部門,督促其及時派出專門監測隊伍,針對重點區域多手段開展應急加密動態觀測,及時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撐。
  4. 規範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進一步規範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按照自然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綜合研判結果開展分級預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
  5. 加強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進一步最佳化完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平台和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明確發布職責、預警範圍、預警類別、發布許可權、審批程式、發布流程、發布渠道和保障措施,實現預警信息發布有機構、有機制、有渠道、有聯動、有標準。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部門充分利用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基礎電信公益應急簡訊息等方式,使用統一短號碼向指定區域內的所有人員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實現指定區域內人群全覆蓋,確保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傳送快捷、權威。各縣市、各有關部門不斷最佳化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積極推進農村應急廣播系統建設,在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設立電子顯示屏,提高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和偏遠區域的預警信息傳播接收設施普及率,充分發揮基層各類信息員隊伍的作用擴展社會傳播節點,構建集技術、裝備和隊伍於一體的基層預警信息發布服務體系,提高信息覆蓋率和播放頻度,逐步解決預警信息“最後一公里”問題。基層鄉鎮(街道)、村組、單位通過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手段及時傳遞預警信息,確保災害預警信息入戶到人。
  (三)增強自然災害綜合防範抵禦能力
  1. 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貫徹落實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組織開展全州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風險要素的全面調查,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全州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資料庫,開展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主要災種的風險評估、多災種風險評估、災害鏈風險評估和區域綜合風險評估,編制州級、縣級、鄉鎮級自然災害風險單要素地圖、單災種風險圖和綜合風險圖。制修訂州級、縣級綜合風險區劃圖、洪水風險區劃圖、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圖、林草火災風險區劃圖等圖件,編制州級、縣級災害綜合防治區劃,提出區域綜合防治對策,為各災害管理部門做好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
  2. 開展災害隱患排查。結合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工作,組織開展災害隱患排查和識別,重點排查災害易發頻發、多災並發群發、災害鏈發,承災體高敏感性、高脆弱性和設防不達標,區域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存在嚴重短板等致災孕災隱患,對災害隱患進行分類、分級,建立全州災害隱患清單並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3. 實施重點隱患工程治理。針對排查出的重點隱患,組織相關力量優先採取工程性治理措施以消除或降低災害風險。加強水利水源防汛抗旱工程、自然災害隱患點治理、居民搬遷避讓、農業防災減災基礎設施、生態環境治理等防災減災骨幹工程建設,提高自然災害工程防禦能力。繼續推進地質災害治理、河道防汛治理、抗旱應急水源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提升、水環境綜合治理等工程。
  4. 編制實施主要災種防治專項規劃方案。州應急局、州地震局、州氣象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消防救援支隊等災害管理部門,針對抗震防災、氣象災害、水土流失、地質災害、林草火災、農作物病蟲害、城鄉火災等主要災種,結合實際組織編制州級抗震防災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水土保持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森林防火規劃、城鄉消防規劃、農作物病蟲害預防控制方案等專項規劃,按有關規定製定年度工作計畫方案,加強規劃方案的落實、跟蹤與評估,確保各項災害防治措施任務落實到位。
  5. 嚴格新(改、擴)建工程項目防災管理。在州域內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抗震設防、防洪排澇、地質災害治理、水土保持、防火、人防、防雷、安全、環保等標準要求,確保工程配套的各類防災減災救災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使用。州級、縣級審批、核准、備案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階段履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洪水影響評價、消防設計審查(備案)、人防設計審查、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安全條件論證(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等程式,確保工程項目配套的防災減災救災設施符合有關標準規範和經批准的方案、報告、設計檔案等要求。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後,建設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履行防災減災救災有關的各種專項竣工驗收;工程項目防災減災救災設施、措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各災害管理部門應按有關職權規定,對在轄區內實施的工程項目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配套的各類災害防治設施措施,從源頭管控工程項目導致的災害風險。
  (四)提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1. 完善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州應急委辦公室牽頭制定州級政府及其部門災害應急預案編制規劃,明確全州災害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種類、編制要求及責任主體,建立健全涵蓋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的災害應急預案體系。編制應急預案的責任部門應進行充分調研,在開展災害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科學編制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意見,與有關預案做好銜接。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可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需要,根據應急預案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應按有關規定審批、備案和公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適時修訂,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最佳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2. 推進應急預案培訓和宣傳教育。應急預案編制單位通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等內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積極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普及工作,使公眾知悉應急預案內容及要求。對需要公眾知悉並廣泛參與的非涉密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手機、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媒體和媒介廣泛宣傳,製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3. 強化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加強應急演練。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直接涉及公共安全應急預案的部門和單位,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其中,醫院、學校編制的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演練。地震、洪澇、滑坡、山洪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運輸工具、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或管理單位等,要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組織演練評估,分析、總結演練準備、演練過程存在的問題,提出應急預案完善意見和建議。
  4. 健全災害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整合資源、快速回響、分類管理、立足實際、突出實戰的原則,梳理、整合全州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完善以駐州解放軍、民兵預備役為突擊力量,以消防救援隊伍為骨幹力量,以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為輔助力量的災害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州應急委牽頭組建州級綜合應急救援隊,州級各部門結合相應職權職能組建指揮協調、民兵應急、衛生應急、危化救援、礦山救援、隧道救援、地震救援、紅十字救援、社會救援、航空救援、通信保障、運輸保障、環境監測、氣象監測、建築工程搶險、燃氣搶險、道路交通搶險、城市防洪、防汛搶險、供水搶修、供電保障、油氣管道搶險等應急處置分隊,細化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指揮調度與協同合作,逐步構建訓練有素、反應靈敏、專業高效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加強應急隊伍日常管理,建立定期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對隊伍建設、訓練演練、指揮調度等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和持續改進,確保應急隊伍在第一時間能夠“拉得出、聯得上、打得贏”。
  5. 落實應急保障。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將應急預案規劃、編制、審批、發布、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落實應急救災物資、裝備的儲備、配備和維護保養。各有關部門、縣市建立健全應急預案資料庫,將應急預案編制、審批、發布、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作為應急管理工作年度總結的專項內容上報州應急委辦公室。
  (五)增強救災過渡安置和恢復重建能力
  1. 做好受災民眾過渡安置。災區受災民眾需要過渡性安置的,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原則,由縣市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制定安置方案,各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根據災區的實際情況,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實施安置。
  2. 提高災害統計調查評估能力。認真貫徹《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和《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失統計調查制度》,提高災害信息員在實施災害調查、統計、核查、評估、災情報送的技能,為災害處置提供決策支撐。災害損失調查評估獲得的地質、勘察、測繪、土地、氣象、水文、環境等基礎資料應作為編制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依據。
  3. 科學編制災後重建規劃。啟動州級Ⅲ級以上救災應急回響的,由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報州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州級未啟動救災回響的,由縣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後恢復重建規劃並組織實施。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和上級下發的災後恢復重建補助資金規模,結合受災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制定有關的補助政策和支持措施,確保規劃項目落實。建立健全恢復重建規劃實施督導評估制度,加強綜合評估和跟蹤問效。
  4. 完善災後恢復重建機制。完善災後重建工作機制,縣市級黨委、政府為災後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主要負責恢復重建工作組織、協調和領導工作,借鑑成功經驗和模式,建立健全恢復重建組織體系、規劃體系、政策體系、實施體系和監管體系。州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協助縣市做好對受災民眾的救助、救治、康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心理援助、法律服務、公共文化服務等工作。充分調動受災民眾和企業的積極性,鼓勵開展生產自救,自力更生重建家園。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有效對接、整合社會資源,引導和支持志願者、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
  5. 切實防範因災致貧返貧。積極發揮防災減災救災精準助力鄉村振興作用,堅持防返貧與救災復產、災後重建相結合、同部署、共推進。針對致貧返貧風險,落實好重大疾病生活保障、教育專項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災害過渡期生活救助等綜合性幫困政策,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六)增強城鄉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1. 建立防災減災格線化管理體系。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城鄉社區治理格線化管理範圍。加強社區防災減災宣傳培訓與演練,提升居民防災減災技能,保障災害監測預警與信息發布渠道暢通,著力補齊城鄉社區在防災減災方面的短板,最大限度防範各類風險隱患發生。
  2. 推進防災減災救災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實施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居民搬遷避讓、防汛抗旱水利提升等工程建設。加強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道路的建設、管理和養護,提高城鄉道路基礎設施災害防禦和保通能力。完善防火阻隔帶和林區應急通道建設,全面提高林火阻隔能力。繼續推進氣象信息、氣象災害防禦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鄉村消防安全達標工作,提升抵禦火災事故能力基礎。繼續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抗震工程,推進抗震設防城鄉一體化建設管理,提升城鄉抗震設防能力。
  3. 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州、縣市將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根據總體規劃和現狀條件,按照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平災結合、綜合利用的原則,組織制定和完善抗震防災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明確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要求。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確定用地規劃條件時,落實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的有關內容,切實保障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用地,確保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能夠落到實處。應當依據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計畫,明確建設任務和時序,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項目納入年度城市建設計畫。
  4. 加強基層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推動應急救援力量向基層延伸下沉,縣市人民政府應指導鄉鎮(街道)組織建立基層社區應急救援隊伍,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熟悉情況、回響快速的應急處置優勢,並加強培訓和指導,提高基層組織的應急處置能力。推進鄉鎮(街道)應急消防站所建設,以站所建設帶動社區、村組、企業專(兼)職消防隊、單位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等多元基層消防力量發展。所有鄉鎮(街道)按照國家標準《鄉鎮消防隊》(GB/T35547-2017)開展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達標建設。各縣市消防救援大隊應積極指導基層消防隊開展作戰訓練,探索將基層消防隊納入消防救援隊伍全員崗位練兵,指導開展作戰訓練,提升基層救援隊伍戰鬥力。各鄉鎮(街道)、村委會(社區)、基層單位應開展應對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加強鄉鎮(街道)應急物資儲備點建設,儲備必要的器材裝備。
  5. 推進城鄉基層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示範。推進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在全州範圍內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氣象防災減災示範社區等示範點建設,逐步形成典型引路、示範帶動的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格局。
  6. 加強城鄉居民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能力培養。完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機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科普宣傳廊等多種媒體形式開展防災減災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能力。各類學校將災害風險教育納入教學計畫,開展防震減災專題教育課和綜合性防災減災演練,以學生防災減災意識的提升帶動全社會防災減災素質的提升。繼續推進應急科普“三小(小冊子、小演練、小應急包)工程”,引導家庭儲備災害應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鄰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應急宣傳陣地建設,有條件的街道、鄉鎮、社區要建設必要的防災減災應急教育科普站(室、所、點)。充分利用5.12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世界氣象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全國科普日等節點,定期開展災害隱患排查治理、防災減災應急宣傳教育和火災、地震等民眾性應急演練,提升城鄉居民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
  1. 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措施辦法,搭建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協調服務和信息導向平台,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行動評估和監管體系,完善救災捐贈組織協調、信息公開、需求導向等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格局。
  2. 指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在常態減災階段,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日常防災減災各項工作,注重發揮其在人力、技術、資金、裝備等方面的優勢,支持其參與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尤其是在中國小校、社區、企業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協同開展形式多樣的救災應急演練,著力提升基層單位、社區的綜合減災能力和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及臨災自救互救技能。在緊急救援階段,突出救援效率,統籌引導具有救援專業設備和技能的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救援工作,注重發揮災區當地社會力量的作用,協同開展人員搜救、傷病員緊急運送與救治、緊急救援物資運輸、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安置、救災物資接收發放、緊急救援人員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在過渡安置階段,有序引導社會力量進入災區,注重支持其協助災區政府開展受災民眾安置、傷病員照料、救災物資發放、特殊困難人員扶助、受災民眾心理撫慰、環境清理、衛生防疫等工作,積極幫助災區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在恢復重建階段,協助社會力量對接災區恢復重建需求,支持社會力量重點參與居民住房和飲水、學校、醫院等民生重建項目,以及參與社區重建、生計恢復、心理康復和防災減災等領域的恢復重建工作。
  3. 加強社會力量組織協調。州應急委辦公室牽頭收集、整理、錄入全州具有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等社會力量信息,掌握各社會力量所具備資源、救援經驗、救援特長等,建立全州防災減災救災社會力量名錄及信息資料庫,及時公開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社會力量名錄。搭建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服務樞紐平台,高效統籌社會資源,協調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需求與相應社會力量雙向對接,實現資源快速有效配置。制定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減災救災的工作規則和程式,規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行為。大力宣傳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成效和典型事跡,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力量,按照有關規定程式進行表彰,培養具有品牌示範效應的防災減災救災優秀人才和社會力量組織機構。
  4. 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原則,完善應對災害的金融支持體系,充分發揮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防災防損、風險管理、經濟補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繼續實施惠民惠農保險政策,嘗試建立適度強制和政策引導的投保模式,進一步提高災害保險的保障程度和覆蓋面。支持保險機構與災害管理部門、基層組織合作,開展涉災業務。積極引入市場力量參與災害治理,培育防災減災產業,發揮其在物資儲備、預警預報、宣傳教育、恢復重建、科技研發等領域的作用。
  (八)加強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1.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推進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以科技創新驅動和人才培養為重點,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為突擊力量、以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加強防災減災、救災搶險等專業人才培養,注重專業技術人才和急需緊缺型引進與培養。推進防災減災救災專家庫建設,完善專家諮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參謀諮詢作用。鼓勵發展社會組織搶險救災隊伍,推進防災減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2. 加強新技術運用水平。依託國家減災遙感系統、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網路通信系統,加強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識別、應急救援等方面關鍵技術的套用研究,推廣套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網路通信、地理信息系統、導航定位、無人機遙測遙感等、物聯網等高新技術手段,開展災害遠程監控和災害應急救援,高效採集、有效整合、充分運用監測預警預報信息,提供災害資料和預警信息可視化水平。持續開展地質災害,地震、氣象災害、林草火災等重大災害的監測預警、應急救援新技術運用,支持研製防災減災救災新技術新產品,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的科技創新能力。加強救災物資儲備體系信息化建設,採取“部門存儲、數據相通、相互補短”儲備機制,探索套用應急救災物資管理系統建設工作,提升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信息化、自動化和智慧型化水平。
  3. 推進防災減災技術能力建設。推進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預測能力建設,布密地震監測網路,加強地質、山洪等災害隱患排查、儀器監測及防控工程治理,加大救援裝備現代化步伐,增強災害評估綜合評估能力,提升恢復重建效率、加強人工影響天氣支撐作用,災害風險防範與處置全鏈條科技發展能力。
  (九)健全防災減災資金物資保障體系
  1. 健全防災減災救災資金保障機制。將防災減災救災事業納入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完善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經費與當地經濟相適應的投入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省對我州防災減災救災經費投入和政策支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鼓勵社會資源參與的多渠道防災減災救災資金籌集機制。完善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對災害救助、應急期救助、過渡期安置、災害恢復重建等災害救助政策進行補充完善和制定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救助標準,引導社會力量和家庭、個人自覺參與災害有關商業化保險,提高大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2. 完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持續強化應急物資分級儲備政策,按省級物資配置至重點縣市、州縣應急物資前置至重點鄉鎮的布局,織密全州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網,最佳化企業和社會參與應急物資儲備的渠道,探索應急物資社會購買服務,通過“政府儲備+政府購買服務+企業代儲+社會捐贈”形成規模適度能應對中小型突發事件及災害事件的保障體系,提升應急物資物流運輸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徵用、緊急採購政策和補償機制,形成州、縣儲備物資調用聯動機制,逐步構建多元主體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3. 建立應急物資儲備調用和管理聯動機制。堅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共建共享、科學儲備、協同應對、體系推進的原則,進一步明晰應急、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水利、林草、消防、交通運輸、衛生健康、財政及災害管理等相關部門的物資儲備管理權責,提升應急物資儲備效率效能,完善物資儲備管理機制。建立統一的應急物資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應急物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實時掌控各物資的數量、種類和位置,實現對應急物資的高效管理。完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制度,科學規劃、分級分類建設儲備倉庫,制定分類儲備清單,確定各級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的種類、規模和比例關係。進一步規範應急物資採購、管理、調度、運輸、使用、維護、銷毀、輪換、發放等制度,提高應急物資使用效率。
  四、重點工程
  (一)實施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程
  推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運用轉化,搭建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構建集態勢感知、風險評估、分析預判、災害預警、指揮調度等功能為一體的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健全州、縣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實現各級預警信息發布平台與應急指揮平台數據對接,推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快速、精準、有效發布,為政府決策部署、部門應急聯動、民眾防災避險提供重要支撐。
(二)實施重點災害隱患治理工程
  全面提高地質災害、水旱災害及城市防洪等災害隱患工程治理,為災害防治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實施應急救災物資和裝備統籌保障提升工程
  提昇州縣兩級應急救災物資倉儲能力,拓展鄉鎮應急物資儲備點覆蓋面,加大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經費投入,全面提高全州的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實現州縣物資前置重點鄉鎮,省級物資前置縣市的高效、快捷儲備機制,為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奠定基礎。
 (四)實施應急指揮與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進一步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全面提升以消防救援隊為主體,各專業突擊力量為骨幹和社會志願者為補充應急救援體系,在人員培訓、日常訓練中培育一支高效、快速,能戰鬥、能突擊、能處置的應急救援隊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實施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示範工程
  以創建防災減災示範社區為引領,推進應急文化建設,加大防災減災知識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工程,持續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和災害演練活動,提升民眾自救互救技能,增強基層防災減災能力。
六)實施災害應急預案體系提升工程
  持續推進各類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在預案建設實現“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基礎上,全面統籌推進預案體系建設精細化、實戰化管理套用效能提升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本規劃是紅河州綜合防災減災發展進程中的重要規劃,是全州“十四五”期間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指導性檔案。各州級部門、縣市級人民政府、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嚴格維護規劃的指導性、權威性和嚴肅性。要加強領導,科學部署,把規劃的各項任務貫穿於實際工作之中。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抓緊推進有關項目的組織實施。各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要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分解落實規劃目標指標和年度計畫,嚴格考核督查,確保規劃任務落到實處。
  (二)銜接協同保障。全州各涉災部門在編制行業或部門專項規劃時,加強與本規劃有關內容的銜接協調,特別在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項目等方面要做好與本規劃的對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在編制本區域防災減災規劃或工作計畫時,也要加強與本規劃的銜接,貫徹落實本規劃的總體部署和總體要求。在實施本規划過程中,各有關部門要協同聯動,形成合力。
  (三)資金保障。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全州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公共財政投入、部門自籌、社會投入並舉的多元機制,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對全州防災減災救災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進一步加大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指揮、防災減災工程、基礎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科學編制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預算,加大財政主渠道對防災減災救災事業的投入。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民間人士等各方面對災害防禦經費的投入,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災害防禦資金的募集,多渠道籌集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快災害保險防災減災中的作用,充分發揮金融保險行業對災害受災單位和民眾的救助、損失轉移及分擔作用。
  (四)人才素質保障。以加快建設防災專業技術隊伍、防災專家隊伍、防災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層災害防禦隊伍為重點,依託重點領域、重點學科和重大項目,整體開發防災減災人才資源,統籌推進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有效的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專業人才培訓,最佳化隊伍結構,建設高素質的防災專業技術隊伍。創新防災減災救災業務培訓方式,提升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救助隊伍、災害信息員隊伍的整體素質,為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評估監督保障。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州減災委)建立規劃實施的跟蹤評估制度,強化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規劃實施評估工作,並向州人民政府、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提交規劃實施中期和末期的進展情況報告。加強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開展規劃宣傳和展示,及時公布規劃的進展情況,營造全員共同參與和支持規劃實施的社會氛圍。

政策解讀

 《紅河州“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州政府同意正式印發實施,現就《規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出台的背景
  依據《“十四五”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雲南省“十四五”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決策部署,最大限度減輕自然災害風險,有效防範和應對災害挑戰,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結合紅河州實際制定本規劃。本規劃實施期限為2021—2025年。
  二、《規劃》的基本框架和內容
  《規劃》基本框架分為現狀與形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其中重點規劃明確了九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和六個方面重點工程項目。
  三、《規劃》的主要目標
  《規劃》提出了到2025年基本實現全州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給出了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小於等於3.5人、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小於等於3萬人、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州地區生產總值比例小於等於1.5%、每個城鄉社區(村)災害信息員1名、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的時限小於等於10小時、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大於等於8個、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縣1個等七個防災減災救災主要指標。並從組織管理、風險隱患治理、災害監測預警、應急力量建設、救災保障、社會治理以及防震減災、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氣象災害、森林火災、農作物病蟲害等災害防治方面,結合實際提出了各領域具體工作的分項目標指標。
  四、《規劃》的主要任務與重點工程
  (一)主要任務
  《規劃》結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流程,從防災減災救災的體制機制、監測預警、防範抵禦、應急處置、救災恢復、基層能力、社會力量、科技支撐、資金保障等九個方面,提出41項具體任務,側重於突出“誰來做什麼”。
  1.完善體制機制方面。《規劃》從完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理順防災減災救災責任鏈、健全工作機制等三個方向,提出完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銜接防減救責任、落實應急救災主體責任、完善信息共享、建立風險會商研判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6項具體任務。
  2.加強災害監測預警方面。《規劃》結合當前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流程和模式,提出完善災害分類監測、統籌綜合預警、落實災害預報、規範分級預警和信息發布等5項具體任務。
  3.增強災害防範抵禦方面。《規劃》遵循災害風險源頭管控原則,提出災害風險普查、災害隱患排查、災害隱患工程治理、主要災種源頭管控、建設項目防災等5項具體任務。
  4.提升應急處置方面。《規劃》從增強應急救援與處置能力角度出發,提出完善災害應急預案、推進預案宣教培訓、強化應急演練、健全應急隊伍、落實應急保障等5項具體任務。
  5.做好救災安置和恢復重建方面。《規劃》提出了做好受災民眾過度安置、加強災害統計調查評估、科學編制災後重建規劃、落實恢復重建、防範因災致貧返貧等5項具體任務。
  6.增強城鄉基層能力方面。《規劃》提出了建立基層格線化管理、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與運行管理、加強基層應急救援能力、推進社區示範、加強居民意識能力培養等6項具體任務。
  7.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方面。《規劃》從健全參與機制、指導有序參與、加強組織協調、發揮市場作用等角度,提出4項具體任務。
  8.加強科技支撐方面。《規劃》從科技平台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新技術運用研發、應急產業發展等方向,提出4項具體任務。
  9.健全資金物資保障方面。《規劃》提出資金保障、物資裝備保障、救災物資儲備使用管理聯動等3項目具體任務。
  (二)重點工程
  《規劃》結合紅河州實際,從災害監測預警、重點災害隱患治理、應急裝備物資保障、應急指揮救援能力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示範打造、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方面,提出六個重點工程項目,側重於突出“具體做什麼”。
  1.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開展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全州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分布圖和自然災害風險資料庫。建設州、縣(市)兩級公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實施地震、氣象、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林草火險、農作物病蟲害、城市火災等監測預警能力強化與提升工程,進一步增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
  2.重點災害隱患治理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針對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水旱災害隱患、林草防滅火隱患、氣象人工影響天氣、地震災害防禦、城鄉消防安全評估等隱患,實施工程治理,消除或減小自然災害隱患對人民民眾的威脅。
  3.應急救災物資和裝備統籌保障提升。主要工程內容是:建設“一園五庫”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工程,提昇州縣兩級應急救災物資倉儲能力,拓展鄉鎮應急物資儲備點覆蓋面,建設縣(市)級和鄉(鎮)級森林火災撲救物資儲備庫,儲備應急救災物資裝備,增強救災物資儲備保障能力。
  4.應急指揮與救援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建設州縣應急指揮中心、州綜合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建設城鄉基層消防救援站,配置更新應急指揮與救援裝備與指揮消防系統、打造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州級森林防火航空護林基地等,進一步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建設,提升全州的災害應急指揮與救援能力。
  5.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示範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推進創建綜合防災減災示範社區、示範縣,創建氣象防災減災示範和防震減災示範,建設防震減災科普陣地,建設基層防災減災應急教育科普站(室、所、點),開展安全防災素質能力提升培訓等示範工程,提升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6.災害應急預案體系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內容是:完備全州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內容,開展應急預案宣教演練,開展應急預案執行評估,促進應急預案的動態最佳化和科學規範管理,規範應急準備、應急回響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規劃》的保障措施
  為確保該規劃確立的發展目標和重點工程如期實現,《規劃》從組織領導、銜接協同、資金投入、人才素質、評估監督等五個方面提出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