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核責任(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三方核責任
- 外文名: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
- 所屬學科:放射醫學與防護
- 公布時間:2014年
- 屬性: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第三方核責任(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第三方核責任(nuclear third party liab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核損害發生後,由核設施營運人和國家對公眾承擔的賠償責任。出處《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第一版。1...
核能領域第三方責任公約(Convention on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 the Field of Nuclear Energ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 規定核能利用風險責任的第一個國際公約。旨在通過融合締約國的國內法,制定跨國訴訟的規則,以及確定那個國家的法院具有審理索賠案件的管轄權和適用那個國家的法律等形式,確保某一...
會議上,以1960年《關於核能領域第三方責任的公約》(巴黎公約)歐洲締約國專家,國際原子能機構法律辦公室和各1963年《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維也納公約)締約國專家,還有美國、日本等補充公約締約國專家,都以各自的立場闡述建立世界核責任機制的關切問題。專家們認為建立一套國際核責任機制有利於完善核事故賠償...
《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是有關核損害第三方責任的國際公約。1963年5月19日經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國際大會通過,1963年5月21日開放供簽署,1977年11月12日生效。截至1998年底,共有31個締約國。《公約》的主要目的是,對核事故給第三方造成的核損害規定最低賠償標準,為公眾提供一定的保護。《公約》的...
前蘇聯車諾比核電廠事故之後,國際社會普遍感到,原有的核損害第三方責任的國際條法不足以為核損害的受害者提供充分而合理的保護。國際原子能機構於1990年成立核損害責任詞題常設委員會,負責審議核損害責任所有方面的詞題。經審議,常委會一致認為,需對《核損害民事責任1963年維也納公約》進行修訂,同時再簽訂一個...
服務費用較高,MIS是行業後起之秀,模式與SGS類似,Y'S是以全檢為主,ASQI主要是以抽檢為主。現在國內很多企業也在與第三方驗貨公司接觸,委託驗貨公司對其在其他地方代加工生產的產品進行檢驗,控制產品質量。另外,國內的一些大型網路購物平台,網上商城也開始接觸第三方質檢,控制產品質量,維護企業形象和信譽。
《核損害民事責任研究》是2006年原子能出版社於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蔡先鳳。內容簡介 隨著核能和平利用的發展,核能的安全性日益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核損害及其賠償已經成為無法迴避的問題。在核損害責任國際公約的框架下,建立健全國內的核損害責任制度,將有利於保護公眾(第三方)的利益,促進核工業的健康發展以及核能...
考慮到1960年7月29日核能領域中第三方責任巴黎公約及其1964年1月28日的補充議定書(下稱“巴黎公約”),以及1963年5月21日核損害民事責任維也納公約(下稱“維也納公約”)中規定,在上述公約所適用的海上核材料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核事故造成核損害時,核裝置經營人應對此損害負責,考慮到某些國家實施的國內法中存在...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組織實施 (一)評估時機。國家重大方針政策、重要改革舉措、重點規劃項目等在江蘇的實施情況,一般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第三方評估。省政府重大政策舉措第三方評估,事中評估根據需要適時開展,事後評估一般在政策舉措實施滿1年後開展。對有實施期限的政策舉措,在執行期限屆滿後...
第三部分亞洲主要國家和地區核損害責任法律法規 一、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節選)(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三號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涉核損害責任法律條文(節選)國務院關於處理第三方核責任問題給核工業部、國家核安全局、...
建立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4類產品骨幹生產企業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的信用信息採集系統,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接,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建立4類產品骨幹生產企業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情況的報告和公示制度,並率先在部分企業開展試點。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的第三方信用認證評價制度,引入...
“第三方調解”國際上普遍做法有二:一是醫師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彼此共擔醫療糾紛風險;二是醫務人員行業協會參與醫療糾紛調解工作。且調解的費用通常也由醫療保險責任公司支付,患方求助時,幾乎不用支付費用。若患者對調解機構處理結果不滿,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國內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的主要模式:“寧波解法”寧...
三、違反核不擴散義務適用上述責任形式的問題 第二節 違反核不擴散義務承擔國家責任的形式 一、繼續履行 二、停止不法行為 三、承諾和保證不重複——通過行動來保證 四、恢復原狀——恢復非核武器國家身份 第三節 伊拉克承擔責任問題的反思 一、伊拉克嚴重違反其“結果義務”的證明標準問題 二、無中立第三方機構...
《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簡稱CSC,在1997年12月舉行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第41屆大會上獲得通過,之後開放簽署。截至2010年底,僅有美國、印度等14個國家簽署,日本欲加入《核損害補充賠償公約》,限制中韓進行索賠。條約內容 締約各方:認識到《關於核損害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和《關於核能領域第三方責任的巴黎公約》以及...
國際上對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多採用核安全監管機構監管下的獨立第三方負責模式。結合我國的工業基礎、行業管理理念、第三方機構認證體系發展與現狀等具體情況,在我國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實施核安全設備活動資格許可制度,通過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擬從事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機檢驗單位的人員、工作場所、設施、...
而且,由於國內目前從事同一類型設備或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的單位繁多,管理和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市場經濟秩序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因此,有效的行業管理或第三方認證制度在短期內不可能建立並擔負起相應的責任。就當前情況看,在一定時期內完全靠行業管理和市場需求來規範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
SA8000--世界上第一個社會道德責任標準是規範組織道德行為的一個新標準,已作為第三方認證的準則。SA8000認證是依據該標準的要求審查、評價組織是否與保護人類權益的基本標準相符,在全球所有的工商領域均可套用和實施SA8000。基本信息 社會道德責任標準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或簡稱SA8000。自1997年問世以來,受到了...
1971年海上核材料運輸民事責任公約 為確定在海運中發生核材料事故的責任而簽訂的公約。1971年11 月19日至12月2日海協於比利時布魯塞爾召開海上核材料運輸國際法律會議。有43個國家和地區派代表或觀察員同8個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出席會議,討論並通過了該公約。公約闡明它與1960年7月29日核能領域內第三方責任的巴黎公約和...
SA8000即“社會責任標準”,是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的英文簡稱,是全球首個道德規範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供應的產品,皆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SA8000標準適用於世界各地,任何行業,不同規模的公司。其依據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及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一樣,皆為一套可被第三方認證機構(SGS通標標準)...
2、外部審核,包括顧客審核(也稱第二方審核)和認證機構審核(也稱第三方審核)。審核是經過授權和獲得相應資格的審核員所從事的活動,是審核員收集客觀證據,發現不合格,以促進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過程。內部審核的作用 內部審核作為一種重要的管理手段,能及時發現管理中的問題,組織力量加以糾正或預防,同時內部審核...
核對賬單指的是將有關賬面記錄與第三方的對賬單進行核對,查明是否相到一致。如將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同銀行提供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將應收應付賬款與外來的對賬單進行核對,等等 2、核對其他原始記錄 核對其他原始記錄,即將會計資料同其他原始記錄進行相互核對,查明有無問題。這些重要的原始記錄包括核准執行某項業務的...
(3)損失核賠。即確定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4)給付賠償金。保險賠償金額經雙方確認,房地產保險人按保險契約規定期限支付賠償金。(5)代位求償權取得。當保險財產發生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是由第三方責任造成的,房地產保險人在向被保險人作出賠償後,應向被保險人取得相關權益轉讓書,取得代位求償權...
6、其它專業檢驗機關出具的第三方責任的證書 7、有關施救等的費用單據或清單 8、被保險人向第三者責任方的索賠函 9、其它索賠單證 保險說明 保險責任(一)基本險: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土石流所造成的損失;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
五、國內立法的不足——有關責任主體範圍的爭議 第三節存在責任主體爭議的特殊情況 一、單船公司與方便旗——利弊兼有的油輪運營模式 二、污染事故由多艘船舶引起時的責任分擔 三、第三方責任——國內法律規範的衝突 四、船舶碰撞導致的溢油污染事故 本章小結 第六章海洋污染損害賠償範圍 第一節國際公約及國外...
2.責任險的保險責任 核電站責任險由核責任和第三者責任兩部分組成,不同的責任險承擔不同的保險責任。核責任保險是根據各國核電站運營的有關法律規定,主要承保由於核輻射和核放射致使第三方人身或財產遭受的傷害或損失,被保險人對第三方應承擔的責任。核電站第三者責任保險與其他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的保險責任內容基本...
聯運單證應是聯運經營人按照單證所述掌管貨物的初步證據。當聯運單證是以可轉讓的方式簽發,並已轉移給善意行事的第三方時,與此相反的證據,便不能被承認。規則十 除已根據規則十五的規定作為滅失去處理的貨物之外,除非根據聯運單證有權提貨的人,在貨物交他掌管之時或之前(如這種滅失或或損害並不明顯,則在此後...
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方責任】 委託開展藥物警戒活動所產生的檔案和記錄,應當符合本規範要求。第一百一十二條【數據轉移】 持有人轉讓藥品上市許可的,應當同時移交藥物警戒的所有相關記錄和數據,確保移交過程中記錄和數據不遺失。第三節 藥物警戒體系主檔案 第一百一十三條【主檔案建立】 持有人應當創建並維護...
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環境公共服務、重點行業深度治理、各類開發區集中治污、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農村和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探索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治理的一體化服務模式,強化系統治理和專業化治理。在九大高原湖泊治理、污染場地修復、醫療廢物處置等重點領域積極引導有條件的民營...
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 第九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契約約定承擔房屋質量安全責任,履行保修和質量缺陷治理義務。但因使用不當、第三方責任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除外。第十條 業主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屬國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其經營管理單位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