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票證盤點

稅收票證盤點

稅收票證盤點是指各級稅務機關和稅收人員、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代售單位(人)定期對結存的稅收票證進行的盤庫和清點。以保證結存票證與賬簿數字一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稅收票證盤點
  • 類型:經濟術語
稅收票證盤點的業務規程
一、盤點
1.每日核對
用票人員每日工作結束後,將剩餘票證與票款結報手冊逐本、逐份進行核對。
2.結報清點
用票人每次結報時,主管稅務機關票管員應將用票人員的庫存空白票證及已填用未結報繳銷的票證相加,與票款結報手冊所載結存數進行清點核對。核對無誤後,雙方互相在票款結報手冊及稅收票證分戶分類出納帳上籤章。
3.月終清點
縣及縣以下稅務機關票管員應在每月末對用票人及本局庫存的票證進行清點核對。經核對無誤的,雙方互相在票款結報手冊和稅收票證分類分戶出納帳上籤章確認。其中盤點用票人庫存時,由用票人和票管員共同進行;盤點本局庫存時,由業務主管和票管員共同進行。
4.季度清查
縣級稅務機關對下屬各單位及所有用票人的結存票證,每季度要組織一次盤庫和清點。季度清查要有領導監點。
5.年度清查
市局對全市票證結存情況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全面清查,進行帳實核對,並寫出書面總結。
6.盤點和抽查
省、各市局要定期對本局庫存票證進行盤點,並要經常對下屬單位的票證盤點工作進行抽查。
除了對票證進行盤庫和清點外,還要檢查庫房安全措施,票證有無發生蟲蛀、鼠咬等跡象,以確保庫存票證數量準確和安全完整。
二、填制稅收票證盤點表
各級稅務機關在票證盤點結束後,應按照盤點內容填制《稅收票證盤點表》。其中,縣級稅務機關對下屬各單位及所有用票人結存票證組織的季度清查,《稅收票證盤點表》要上報上級稅務機關票管部門。
三、帳實不符處理
1.屬於帳務處理錯誤造成票證長出或短少的,寫出票證盤點報告,經本單位領導批准,根據《稅收票證盤點表》對票證帳簿有關欄目以“劃線更正法”或“紅字更正法”、“補充登記法”進行糾正處理。
2.屬於人為或其他原因造成票證短少的,及時寫出票證盤點報告報本單位領導,並按票證損失程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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