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閩政辦〔2013〕139號印發《福建省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的一定規模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的一定規模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
- 印發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閩政辦〔2013〕139號
- 印發時間:2013年11月25日
2013年11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閩政辦〔2013〕139號印發《福建省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的一定規模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
福建省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的一定規模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結合我省消防工作實際,下列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是一定...
第十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消防法規定的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並根據需要開展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建立專職消防隊或者志願消防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履行本條例規定的單位消防...
十五、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經營下列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一)公眾聚集場所; (二)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三)建築面積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場所。” 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六條:“單位應當組織...
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履行消防法規規定的單位消防安全職責,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火災高危單位還應當履行《福建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和《福建省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的一定規模個體工商戶界定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1月25日 標準 福建省...
四是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分別明確了一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高危單位、實行承包租賃單位、個體工商戶、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對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築等火災高危...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全面負責。消防安全重點...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領導責任;單位各崗位責任人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是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 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加強生產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保證疏散通道暢通,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災隱患。第十六條 ...
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以及本行業、本領域的消防安全負監督管理責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且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