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管理辦法》在2001.05.14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05月14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5月14日
- 頒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管理辦法》在2001.05.14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
《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管理辦法》在2001.05.14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地產市場秩序,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實施辦法 第二條 政府出讓工業用地,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但原劃撥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申請補辦工業用地出讓手續,或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改變土地用途用於工業...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批准許可權,按照《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辦理。第十一條 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採取協定、招標、拍賣方式進行,但商業、旅遊業、房地產業用地不得採取協定方式。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為土地使用權出讓...
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1999年10月22日通過。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
第三十八條 土地所有權人應當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依法評估後,根據土地估價結果、產業政策和土地市場情況等,經依法民主決策,綜合確定出讓、出租底價,以及投標保證金、競買保證金、起始價等。第三十九條 土地所有權人應當按照契約約定的...
六、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能夠更加合理的體現土地使用價值。政府必須對土地進行正確的評估,採用合理的招標辦法,公正的評出中標單位,開發出符合市場要求的優秀建築,更好的體現土地使用價值。招拍掛制度的以上優點,是假設該制度本身...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在2002 年4月3日國土資源部第4次部務會議通過,2002年5月9日國土資源部令第11號發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名稱簡介 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是政府供應土地的重要形式,集中體現了公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礦業市場秩序,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福建省礦產資源條例》、《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及...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印發《福建省招標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我省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信息發布行為,提高招標活動的透明度,促進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福建省招標投標...
第四條以協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當容積率小於或等於2.5,商業用地使用年限為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時,出讓金標準見附屬檔案一。以招標拍賣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底價可參照附屬檔案一確定。當容積率...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2.08.28由福建省政府頒布。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頒發《福建省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福建省政府 頒布時間 1992.08.28 實施時間 1992.08.28 ...
(二)以第八條(二)項方式申請地下空間建設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按《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本省相關規定辦理。第八條 單建地下空間建設項目應根據項目性質確定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一...
1987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9月15日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建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出讓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試點工作的通知 (閩政〔1989〕37號)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許可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對我省國有...
第十七條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協定的方式出讓,其具體程式和步驟由市政府制定。第十八條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根據土地用途、經營項目和實際需要由市政府確定,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年限。第十九條國有土地使用權...
杏林區、集美區、同安區農村村民每戶住宅用地面積限額依照《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農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請使用其所在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村村民申請住宅用地,應當持戶口簿向村民委員會...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出讓方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一)協定;(二)招標;(三)拍賣。(四...
第十二條 從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中計提用於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具體計提標準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用於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財綜〔2004〕49號)以及各省、自治...
第十五條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內,由符合指定條件的法人或自然人根據招標人提出的條件和說明以密封書面的形式,參加競投指定地塊的使用權,由招標小組經過開標、評標、擇優、確定中標者,招標內容及辦法另行規定。第十六條...
(八)農村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貨物和服務採購、涉農項目招商和轉讓等服務。(九)其他與農村產權相關、依法可以流轉交易的品種。第十二條 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可以採取公開競價(包括拍賣、招投標、網路競價以及其他競價方式)、協定出讓和國家...
成片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應根據土地所在區位、規劃設計要求、地面物、基礎設施配套情況、拆遷移民、使用年限、土地等級情況,分類評估。以公開招標、公開拍賣方式出讓的成片土地價格,由市場確定,招標、拍賣的底價由地、市土地估價委員會評估...
(一)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 A.土地招標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在...
第一條 為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行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根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大冶市行政區域內以招標、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