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廈門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特區和台商投資區內的一切土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81301
- 發布日期:1994-01-28
- 生效日期:1994-01-28
為加強廈門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特區和台商投資區內的一切土地。
為加強廈門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本條例適用於特區和台商投資區內的一切土地。【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4月4日 修訂信息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房屋登記管理若干規定》2011年3月30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 檔案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房屋登記行為,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管理若干規定 (2000年9月21日廈門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9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經濟特區法規名稱的決定》修正)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使用管理規定》是於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四日經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3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4-07-1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四日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福建省廈門經濟特區條例》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特區範圍內的陸地、海灘、水流及其資源,均由特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管理。第三條 特區企業或客商在特區需用土地,經特區管委會批准,給予使用權。禁止土地買賣和變相買賣,禁止出租和擅自轉讓。經確定的建設項目及其總體平面布局...
詳細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護學校用地,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學校用地是指中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統稱中學、國小、幼稚園)的建築用地、運動場地和...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於2016年4月28日經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會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6年4月29日公布,共五章三十八條,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 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十號)《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已於...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由市土地局負責收取,並提取百分之八作為土地有償出讓勞務和土地管理費用,百分之九十二上繳市財政作為土地開發基金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專款專用。第七條凡通過本辦法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再按照《廈門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徵收辦法》的標準繳納場地使用費。第八條廈門市土地管理...
第一條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公共資源市場配置監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廈門經濟特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市、區財政部門是本市公共資源市場配置工作監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管理和監督本市公共資源市場配置工作。市財政部門主要履行下列職責:(一)制定全市公共資源市場配置管理制度;(二)...
16、《廈門市港口管理條例》修改為《廈門經濟特區港口管理條例》;17、《廈門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修改為《廈門經濟特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18、《廈門市失業保險條例》修改為《廈門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19、《廈門市土地管理若干規定》修改...
廈門經濟特區城鎮房屋管理條例 (1996年8月9日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3月29日廈門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2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象嶼保稅區條例〉等十三件法規的決定》第1次修正;2004年6月4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2次會議《關於修改〈...
第十六條有關征地補償和拆遷等問題,均按《廈門市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暫行辦法》和《廈門市基本建設拆遷安置暫行辦法》辦理。第十七條外資工程(包括中外合資)建設用地的收費辦法,按《福建省廈門經濟特區關於客商使用土地的規定》辦理。第十八條本規定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試行。以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矛盾的,以...
一、2010年7月1日前制定的《廈門經濟特區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等五十部經濟特區法規於2010年8月1日起適用於擴大後的經濟特區。 二、《廈門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營運管理條例》等十部經濟特區法規暫不適用於新納入經濟特區範圍的區域,具體適用時間由廈門市...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2.08.30 實施時間 2013.01.01 (2012年8月30日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廈門市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修正案(案)》的議案進行了審議,決定對《廈門經濟特區城市...
根據2016年2月26日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經濟特區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兩部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遵循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
《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南經濟特區實際,制定的條例。於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18年4月3日海南...
第十三條本實施辦法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對1988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的內聯企業和繳納地租的個人,可自1989年1月1日起執行。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華機構的用地,仍按《廈門經濟特區土地使用費徵收辦法》執行。同安縣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批准施行。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 年 5 月 1 日 條例全文 廈門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條例 (2002年3月29日廈門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2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4月30日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經濟特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條例〉的...
廈門經濟特區篔簹湖區管理辦法 (1997年7月23日廈門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9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經濟特區法規名稱的決定》修正)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篔簹湖區的保護和管理,充分發揮篔簹湖區的...
廈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是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屬的正處級事業單位。2015年10月,經市委編辦同意,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更名為廈門市不動登記中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房屋登記辦法》、《土地登記辦法》、《廈門經濟特區土地房屋登記管理若干規定》、《廈門市商品...
《廣東省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1997修訂)》是1991年5月10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1991年5月10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經濟特區土地管理...
《珠海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是2015年11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簡介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維護土地權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珠海經濟特區土地...
1996年11月21日廈門市十屆人大會務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的《廈門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條例》予以廢止。規定引言 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 (2004年12月2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1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廈門市人民...
廣東省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對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做出了明確詳盡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廣東省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的土地管理,合理地開發、利用、保護、經營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有關法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深圳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和汕頭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