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引導優質要素匯聚,壯大耐心資本,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現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4年11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2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引導優質要素匯聚,壯大耐心資本,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推動構建上下聯動、橫向協同、功能強大、結構合理的政府引導基金矩陣,完善管理機制,拓寬資金來源,緊扣我省優勢產業和重點布局的高端產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更加注重“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培育壯大更多優質種子項目、科創企業,帶動招商引資、招才引智,進一步發揮政府引導基金支持我省產業發展、項目建設的撬動作用。到2029年,以100億元省級政府投資基金為主構建300億元功能類基金群,以100億元省產業基金及省屬企業為主構建1000億元產業類基金群,促進政府引導基金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舉措
(一)發揮省級引領作用
1.打造省級政府引導基金矩陣。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和省產業基金2隻省級母基金資金放大倍數不低於3倍,發揮引投、領投和跟投作用,支持我省重點產業布局和發展。省財政廳、國資委協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指導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圍繞我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打造省級政府引導基金矩陣。(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資委、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等省級部門,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2.最佳化整合存量基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整合政策目標設定不合理、投資方向不明、資金長期沉澱、管理效益低下的存量政府引導基金,加快退出基金的清算和資金收回工作,做好資金統籌盤活,增加對新設基金的出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民政廳等省級部門,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3.開展“撥改投”試點。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組織實施省級“撥改投”試點,出台試點實施方案,2024—2026年每年分別從發改、科技、工信部門預算中安排3000萬元開展試點。鼓勵各市、縣(區)同步開展“撥改投”試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加強基金數字平台建設。最佳化建設基金數字平台,鼓勵政府引導基金、基金管理人、上市後備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等上線上雲,對接國家級平台、地市平台、重點產業園區等,實現各類論壇、路演活動線上化、常態化開展,推動招商需求、政策措施、投資意向、項目篩選、融資服務等智慧型展示、精準匹配。〔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財政廳、國資委、商務廳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二)加大基金招商力度
5.繪製重點產業鏈圖譜。省工信廳牽頭相關部門,全面梳理我省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關鍵技術節點、產業升級瓶頸,繪製完整的產業鏈圖譜,市、縣(區)政府組織繪製本地區重點產業鏈圖譜,各級招商部門根據產業鏈圖譜繪製招商指引,為政府引導基金招商引投提供配套支持。〔責任單位:省工信廳、商務廳、發改委、科技廳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6.推動新設重大項目基金。省財政廳、國資委、工信廳等部門加強組織指導,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能源石化集團、冶金公司、大數據集團、國資公司等省屬企業對照我省產業鏈圖譜和招商指引,結合相關聯的產業鏈,按照輕重緩急發起設立省級重大項目基金。鼓勵市、縣(區)政府相應設立重大項目基金。充分運用“基金+飛地”“基金+園區”“基金+供應鏈”“先投後引”等基金招商方式,促進產業項目在我省落地,完善我省重點產業鏈布局。〔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資委、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能源石化集團、冶金公司、大數據集團、國資公司等省屬企業〕
7.提升新質生產力培育強度。支持省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創新實驗室、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孵化器等設立科創基金,培育壯大更多優質種子項目、科創企業。鼓勵政府引導基金支持上述機構培育的重點科創項目。〔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科技廳、教育廳、工信廳、財政廳、國資委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創新研究院、省級創新實驗室,各高等院校〕
8.推動與國家級基金、央企、龍頭企業深度合作。加強我省優質項目推介,常態化開展項目路演對接,完善基金配套服務,吸引推動國家級基金、央企、龍頭企業子基金或重大項目落地福建,加大我省政府引導基金項目跟投力度。〔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商務廳、財政廳、國資委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9.鼓勵省外企業在我省新設分支機構。依法依規實施正向激勵措施,鼓勵省內引導基金管理機構積極與所投省外企業對接,推動所投企業在我省新設分支機構、生產基地、研發中心等,促進重大項目在我省落地。〔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工信廳、商務廳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三)最佳化基金管理制度
10.健全基金管理。堅持市場化、專業化管理,按照不同政策目標分類設立基金並實施差異化管理、監督、評價機制。省財政廳牽頭修訂基金管理實施細則和績效評價辦法,省國資委制定關於所出資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
11.明確返投要求。按照基金政策目標,確定政府投資基金返投比例要求,確保我省政府投資基金主要服務我省產業體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需要合理明確國資企業出資設立的政府引導基金的返投比例。〔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2.完善基金績效評價。全面評估基金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按照基金全生命周期對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組合進行評價。對因支持政策目標、開展探索性創新等導致損失的,依法依規推進盡職合規免責。〔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四)夯實工作基礎
13.強化部門會商協商。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委金融辦等部門加強統籌協調,開展工作會商,牽頭研究省級政府引導基金整體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協調政府引導基金髮展中遇到的重大事項。(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資委、發改委、科技廳、工信廳、司法廳等省級部門,福建證監局,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14.推進省市縣上下聯動。鼓勵上下級、跨區域政府聯動,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互相參股政府引導基金,形成出資合力。省、市、縣(區)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子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合計不超過50%,省內政府及國資出資比例原則上合計不超過80%。〔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國資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15.組合用好政策工具。統籌優質項目支持、財政專項、國資預算等資金資源,研究制定獎補、貼息、資本金注入等政策措施,支持政府引導基金髮展。〔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發改委、國資委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16.培育政府引導基金管理人團隊。支持政府引導基金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鼓勵通過自主培養、合作培養、市場選聘等方式加強專業基金人才隊伍建設。〔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國資委、人社廳等省級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金融投資公司、投資集團等省屬企業〕
本行動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遵循合規和公平原則,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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